前男友張恆報復鄭爽,扯出1.6個億的合同,在金錢面前,一言不爽就開撕,圈裏的甜蜜愛情,這麼容易被金錢擊垮嗎?
張恆和鄭爽熱戀時,張恆説鄭爽毫無缺點。如今,果然愛之深,恨之切,從兩個孩子的家務事,扯出陰陽合同,涉及1.6個億。這種毫不容情的硬撕,讓兩個孩子長大後,面對這樣的父母,情何以堪呢?
當然,陰陽合同是不對的。77天賺1.6個億,平均每天208萬,限薪令形同虛設,這種藐視法規,頂風作案也是不對的。從這兩點來説,張恆幹得漂亮。起碼為國家税收,做了貢獻。
多才多藝的網友們,前幾天根據潘長江和嘎子(謝孟偉)的“友情”,創造了成語“潘嘎之交”。最近,又研究出了一個計量單位,1爽=1.6個億。網友們的智慧,總是毫釐不爽。
戀愛的也好,結婚的也罷,圈裏人的分分合合,如果跟錢扯上關係,總覺得不是滋味。像趙麗穎和馮紹峯離婚,就很痛快。雖已分開,但二人異口同聲地發文:日子很長,過去很好,願未來更好。文末還不忘互相@一下,以示一別兩寬,天涯各自保平安。
都説家醜不可外揚,張恆因為2000萬的事未能如願,陸續地爆料出來,令圈裏圈外的戀人們,都提心吊膽。逢人只説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子系中山狼,分手就把醜事揚。
張恆的行為,不僅讓戀人們小心翼翼,他揪出的陰陽合同,讓圈裏的明星們,個個杯弓蛇影,紛紛地註銷公司。這種欲蓋彌彰、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做法,未免讓人浮想聯翩。
網友們不禁會問:用金錢灌溉出來的明星們,難道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私底下都做着違法的勾當?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頭一次見到這麼多驚弓之鳥。
由此看來,張恆對肅清娛樂圈裏的不法分子,功不可沒。作為娛樂圈裏的紀檢委,張恆值得表揚。但他做這個事的時機,又有挾私報復的嫌疑。所以,對張恆這個人,功過實在無法評説。你覺得呢?
金錢不是萬能的,尤其換不來美好的愛情。金錢也能看清人的道德品質,在法律法規面前,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到底誰爽,誰不爽,我們拭目以待。
----------------我的底線----------------
【聲明】本文由冷月叨原創,戲裏乾坤大,戲外日月長,關注冷月叨,戲裏戲外慢慢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