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記者觀察:重疾再定義是雙重利好

由 尉遲長喜 發佈於 健康

最近,多家保險公司宣佈停售多款重疾險產品或調整產品責任,如新華保險的“健康無憂重大疾病(宜家版)”將於6月30日退市;橫琴人壽的“無憂人生2020版”於4月30日下架“70歲和80歲”的版本;復星聯合保險的“媽咪寶貝”自5月14日之後最高可投保額由80萬—100萬元下調至50萬—60萬元。

重疾險正逐漸成為壽險市場中必不可少的存在,但自2007年行業出台首個重疾定義使用規範至今,13年時間,隨着醫學臨牀診斷標準和醫療技術的不斷髮展和革新,現行規範中的部分內容已不能滿足當前行業發展和消費者的需求。為此,繼2020年3月底第一階段重疾定義徵求意見稿出爐後,僅相隔兩個月後,中保協再次發佈《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修訂版(公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着重強調甲狀腺癌分級概念,將輕症賠付比例從20%調高至30%。

緊湊的節奏,加快的步伐,均體現了這個關於新時代重疾險定義使用規範的重要性。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表示,《徵求意見稿》的發佈對於促進重大疾病保險快速發展、提升消費者對重大疾病保險的認識、保護消費者權益起到重要作用。

然而,由於《徵求意見稿》尚在徵求意見中,“炒停售”已經開始。據記者觀察,自2019年就已有保險代理人在微信朋友圈向客户灌輸“新規實施之前是購買重疾險產品的最佳時機”等信息。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由於《徵求意見稿》中關於拓展保障範圍、實行“分級賠付”等新規定,大部分在售重疾險的確將會面臨陸續停售的情況,但總體影響不大。每當保險產品停售之時,市場上都會出現各種各樣的花式炒作,大多是銷售人員為了“炒停售”而進行的片面解讀。

於消費者而言,重新修訂重疾險疾病定義,有助於保護消費者權益。此次《徵求意見稿》所調整的一個變化是增加了病種數量,將原有25種重疾定義完善擴展為28種重度疾病和3種輕度疾病,並適度擴展保障範圍。同時,根據最新醫學進展,擴展對重大器官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心臟瓣膜手術、主動脈手術4種疾病的保障範圍,完善優化嚴重慢性腎功能衰竭等疾病定義。如對心臟瓣膜手術,取消了原定義規定的必須“實施了開胸”這一限定條件,代之以“實施切開心臟”,切實提升了消費者的保障權益。

於險企而言,此次修訂有利於促進重疾險產品的定價更加科學合理。關於甲狀腺癌的問題,此次修訂沒有剔除甲狀腺癌,而是將其根據疾病嚴重程度進行了分級,並按照輕重程度進行分級賠付。“在現行規範中屬於除外責任不予賠付的部分早期惡性腫瘤,本次也是依據分級原則,納入了規範修訂版輕度惡性腫瘤,如包括黑色素瘤以外的未發生淋巴結和遠處轉移的皮膚惡性腫瘤、TNM分期為T1N0M0的前列腺癌等疾病。”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合理區分重度疾病與輕度疾病,使賠付更加精準合理,是本次修訂工作的一個重要突破。

《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是行業所需,亦是消費者所需。據瞭解,此次徵求意見反饋時間截止到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