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種前的準備
從兒童出生後,家長或監護人就要按照疫苗的免疫程序按時帶孩子去預防接種單位接種疫苗。接種疫苗前家長應該做好充分的準備,具體包括:
1.必須帶上預防接種證。
2.注意孩子近幾天有無發熱、腹瀉、咳嗽、驚厥等症狀,如果有以上症狀或者有心臟、肝臟、腎臟等方面疾病,一定要告訴醫生,讓醫生決定是否能接種疫苗。
3.如果孩子在前一次接種後出現了高熱、抽搐、蕁麻疹等反應,一定要告訴醫生。
4.接種前給孩子換上柔軟寬大的內衣,以便在挽袖子接種疫苗時,也不會摩擦接種部位的皮膚。
5.接種前應讓孩子吃好、休息好,防止出現因飢餓和過度疲勞而發生的暈針現象。
(二)關於預防接種證
大家都知道,身份證是公民的有效證件。預防接種證是個人預防接種記錄的有效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明確規定:國家對兒童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
持預防接種證,可以在任何預防接種點為適齡兒童接種國家免疫規劃規定的免費疫苗。
所有外出務工或較長時間帶兒童出行的家長要記住攜帶兒童預防接種證,以便在臨時居住地的預防接種單位為兒童及時接種免疫程序中規定的疫苗。
在辦理出國手續時,許多國家規定必須提供有效的預防接種證明。預防接種證應妥善保存,如遺失或損壞應及時到發證機構辦理補證手續。
1.辦理預防接種證的時間和地點
兒童出生後1個月內,兒童家長或監護人應攜帶兒童出生時醫院提供的《新生兒首劑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種登記卡》到其居住地預防接種單位建立兒童預防接種證,未按期建立或遺失者應及時補辦。
2.預防接種證的保管
兒童家長或監護人要妥善保管預防接種證。每次接種時必須攜帶此證,並按預防接種通知單或者預約日期到指定預防接種單位給兒童接種疫苗。
每次接種後,一定要看看,接種醫生是否將接種疫苗的名稱、時間、批號等信息記錄清楚。
有些地方已經實行了預防接種IC(電子)卡,其中記錄了兒童預防接種信息。IC卡也需要在接種時攜帶並妥善保存。
3.入托入學查驗預防接種證
我國明確規定,托幼機構、學校在辦理入托入學手續時,要實行查驗預防接種證制度。如果無預防接種證或未按免疫程序接種國家規劃疫苗的兒童應及時補證、補種。
(三)接種疫苗的注意事項
兒童家長或監護人帶孩子到預防接種單位接種疫苗要特別注意以下問題:
接種疫苗前
兒童家長或監護人一定要認真觀察孩子的身體情況,看看是否有什麼異常情況,並在接種前向醫生介紹孩子的健康狀況,經醫生檢查認為無預防接種禁忌後,才能接種。
接種疫苗後
1.要在預防接種單位觀察30分鐘,沒有出現任不適後再離開接種場所。
2.服用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滴劑)前後半小時不宜熱食及哺乳。
3.少數兒童在接種後數小時會有低熱,或局部出現紅腫、疼痛、發癢。 一般在數天內會消失。
4.有些疫苗接種後還會出現硬結。出現硬結可採用熱敷的方法加快消散,用温度適宜的乾淨毛巾熱敷。
5.卡介苗接種後2周左右,局部可出現紅腫浸潤,若隨後化膿,形成小潰瘍,流出一些分泌物,一般8~12周後結痂,留有一個瘢痕,這是接種卡介苗後的正常反應,一般不需要進行處理,但要注意局部清潔,防止繼發感染。
6.極少數兒童接種後可能出現高熱,接種手臂紅腫、發熱、觸痛,全身性皮疹等過敏反應以及其他不適,應及時向醫生諮詢,以便採取相應的措施。
(四)接種疫苗的禁忌證
不同種類的疫苗,接種禁忌證也有所不同,具體的應按照疫苗説明書執行。如有以下情況者,一般應及時向接種醫生反映,由其決定是不宜還是暫緩接種疫苗:
1.患有皮炎、牛皮癬、化膿性皮膚病、嚴重濕疹者。
2.體温>37.5℃,有腋下或淋巴結腫大者。
3.患有嚴重心臟、肝臟、腎臟等方面疾病和活動型結核病者。
4.神經系統發育不正常,有腦炎後遺症、癲癇病者。
5.患有嚴重營養不良、嚴重佝僂病、先天性免疫缺陷者。
6.患有嚴重哮喘、蕁麻疹等過敏體質者。
7.每天大便次數>4次,須待恢復正常2周後,才可服用脊髓灰質炎疫苗。
8.最近注射過白蛋白、免疫球蛋白者,注射後3個月內不應接種麻疹疫苗。
(五)其他需注意的問題
艾滋病病毒(HIV)抗體陽性母親所生兒童接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建議諮詢相關醫務人員。(來源: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編輯:齊永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