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女兒隨父姓湯,妻子堅持二寶隨母姓史,丈夫:要遵父遺願
在傳統思維裏,孩子隨父姓是常識。
但隨着獨生子女長大成家,孩子到底跟誰姓,有了爭議。
昆明有對夫妻,因為爭孩子的姓氏鬧到了要離婚。
夫妻有2個孩子,大女兒出生後,就跟隨父親姓湯,後來他們又要了一個孩子,妻子跟丈夫提前説過,第二個孩子要跟自己姓史,但小女兒出生後,丈夫態度變了,堅持還是要跟自己姓。
兩人誰也不肯退步,妻子認為要遵守承諾,丈夫覺得孩子不跟自己姓沒面子,對女兒的成長也不利,他甚至搬出了父親的遺願,説不能讓父親失望。
這件事引起很多人的討論,網友紛紛覺得不可思議。
有人説:“男子太自私,妻子懷胎十月生子辛苦,給妻子一些安慰是應該的。”
也有人説:“生了2個孩子,讓一個孩子跟自己姓有什麼不可以?”
還有人説:“隨父姓是可以繼承遺產嗎?如果不行,建議跟母親姓,自己生的孩子還不能做主嗎?”
關於孩子的姓氏,《民法典》上的規定是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是完全自由的。
那麼問題來了,讓夫妻產生問題的,真的是因為孩子的姓氏嗎?
在生活中,孩子到底跟誰姓,一般在結婚時就會約定好。
我身邊有個朋友,她是獨生女,父親也是獨子,所以在談戀愛時,就先提出問題:“你願意讓二胎跟隨母姓嗎?如果可以,就繼續戀愛,如果不可以,就直接分手。”
其實她的想法很簡單,不要求第一胎隨母姓,是考慮到男方的感受,畢竟現在獨生子也很多,如果把要求限定在倒插門,自己能找的對象就很侷限了。
她父母的意思是兩邊跑,就是女方的財產以後都留給女兒,結婚時女方家也會裝修房子,給他們留有房間,讓女兒女婿到週末回來住一下,父母就不那麼孤單。
這樣的做法其實很合理,也很符合獨生子女的情況,如果雙方老人都支持兒女,他們的生活也會過得容易一些,即便生2個孩子,負擔也不會太大。
朋友和愛人結婚後,他們第一個是女兒,跟隨男方姓,第二個是兒子,跟隨女方姓,因為是提前商量好的,也就沒有太大爭議。
剛開始,公公婆婆有些不高興,但慢慢也想通了,不管是男孩女孩,都是自家的孩子,姓氏只是一個符號,孩子長大後能孝順父母,才是最重要的。
沒錯,影響夫妻感情的從來不是孩子的姓氏,而是互相的不信任。
在一些男子心中,妻子婚後就要以婆家的利益為重,跟孃家保持一定的距離,當親戚偶爾走一下就行。
但90後的一代,獨生女比較多,她們跟父母的感情很親密,並不想離父母太遠,看到丈夫的自我思維,不自覺就有了反感,覺得丈夫不愛自己,自己為家裏生2個孩子,而且孩子一直在婆家生活,有一個孩子跟隨自己姓,怎麼了?
當一個矛盾點種下,就會產生更多的矛盾點,比如家務瑣事,照顧孩子等細節,都會被無限放大。
在心理學上有個“堆積效應”,意思是矛盾的累積,會影響我們對一個人的判斷,愛會一點點積累,不愛也會一點一點從心中砍掉。
所以,一對夫妻鬧到要離婚,往往是多種情緒疊加,孩子的姓氏不過是壓倒駱駝的一根稻草。
在一項調查數據中,有人問:“關於冠名權,你怎麼看?”
選擇跟父親姓,和選擇跟母親姓的人數相當,但大多數人選擇的答案是:“不管父姓母姓,商量好就行。”
其實,只要夫妻感情好,孩子跟誰姓並沒有太大影響。
有個三口之家去上節目,媽媽喊孩子朱某某,爸爸喊他馮某某,孩子表示,不管叫什麼都喜歡。
他的懂事讓人心疼,姓氏對孩子來説是一個稱號,他更在乎的是父母的感情,只要父母能維持一個家,他願意迎合父母的安排。
只是,如果夫妻的想法不能達成一致,最後受傷的還是孩子。
孩子在長久的迎合中,會慢慢失去自己的原則,也為了家庭的完整,變得心思敏感,因為他會認為,自己就是影響父母心情的重要因素。
站在這個角度,是不建議夫妻去爭執孩子的姓氏的,比起孩子的姓氏,爭着去照顧孩子會更正能量。
生活中,那些長大後跟父親對着幹的兒女還少嗎?你要想讓兒女孝順自己,關鍵不在姓氏,而是對兒女的尊重和關愛。
那些高情商的夫妻,大多會選擇不計較。
不計較是一種態度,也是夫妻感情融洽的智慧,當你能學會換位思考,會發現,有一個對你時刻呵護的愛人,比外在的姓氏重要得多。
一個家庭過得越來越好的核心,是體諒,而不是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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