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圈看到一位媽媽求助:
晚上9點半回來,發現孩子還在埋頭奮筆疾書。一問才知道,
布穀媽看了底下的評論,有一小部分人表示認同:\"讓他抄到長記性。\"但大部分人還是覺得不合理:\"跟同學借一下不就行了?200遍有點多。\"
\"孩子犯錯,到底該不該罰?\"這是近些年來討論得比較多的一個話題。不罰吧,孩子不長記性。但罰吧,又把握不好度。
懲罰確實會起到一個立竿見影的效果,孩子當下就能做出改變。
我們懲罰孩子,大多數是出於情緒上的憤怒:害怕嬌縱他,害怕失去對孩子的管控,或者只是怕自己沒有盡到做大人的責任。
孩子不會覺得:\"這太棒了,懲罰是我應得的,我非常感謝你。\"
憤恨積累多了,還可能引起孩子報復。
越喜歡使用懲罰的家長,養育出來的孩子,就越叛逆,喜歡跟你對着幹。
孩子不會打心底覺得自己做錯了,反而會認為,
懲罰只是我們在無法掌控局面時,運用大人的優勢,告訴孩子:\"你贏不了我。\"懲罰不會帶來合作,相反,可能招致孩子的反叛或者討好。
但如果面對一個沒吃東西而肚子餓的孩子,我們在旁喋喋不休:\"我早就告訴過你了......\"然後再説教、指責幾句,
面對自然後果,我們可以怎麼做?
比如孩子把水撒地上了,不要嘮叨、責怪,然後麻利地幫孩子把地拖乾淨。
你可以問:\"真遺憾水灑了一地,那你覺得現在應該怎麼辦呢?\"當你置身事外,孩子很快就能找到方法解決,並且從中汲取教訓。
但以下3種情況不能採用自然後果:
1、
比如過馬路時,讓小孩子體驗自然後果肯定是不合理的,我們要做的就是保護好他。
2、
除了保護孩子,我們還需要花時間培養他的技能。過馬路時,我們可以把危險一遍遍地告訴他,讓他理解,為什麼媽媽不能讓他一個人走。
3、
如果孩子的行為,影響到了其他人,比如打其他孩子,那你就要迅速介入,而不是等着對方家長來讓你孩子體驗自然後果。
自然後果就是孩子做出一件事,自然而然會面臨的後果,在這期間,沒有大人的介入。
簡尼爾森認為,我們在讓孩子承擔邏輯後果時,應該遵循4大原則:
當孩子在面臨自然後果時,我們不要急着替他包辦,要讓他在安全的範圍內進行試探。
正面管教中,有很多方法可以糾正孩子的不當行為,培養孩子良好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