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心理學家李玫瑾:孩子在這個年紀就該立規矩了,越晚立規越難管

由 端木泰華 發佈於 健康

文|西紅柿媽媽

有一次,在一個幼兒園的門口,我看到了這樣的一幕。

幼兒園放學了,門口人很多,熙熙攘攘。一個5、6歲的男孩,他橫衝直撞地跑向了自己的媽媽,有好幾次都差點撞到別人。

媽媽並沒有把孩子抱進懷裏,而是推開了他,並且對他説了一些什麼,表情有一點嚴肅。孩子低着頭悻悻地走回起跑的地方,這時候他穩穩地大步走向了自己的媽媽。

然後,媽媽笑了,牽起孩子的手,母子倆有説有笑地回家了。

這件事情給我的觸動很深,這位媽媽沒有呵斥打罵,用行動心平氣地告訴孩子,做人不能只顧自己,要有公德心,公共場合要遵守秩序,避免給別人帶來麻煩和傷害。

大家都知道“人之初,性本善”,剛剛出生的孩子,是沒有什麼區別的。但是當孩子漸漸地長大,孩子們就會千差萬別。究其根底是家庭教育的不同,造就了不一樣的人。

有的孩子有禮貌,重責任,自愛,自尊,也能友愛他人。但是,有的孩子卻極度自私,性格暴躁,稍有不滿意就打罵長輩,心裏根本就沒有尊重別人的一點兒概念。

生活即是教育,父母可以愛孩子但是過度的寵愛只能讓孩子走上彎路,最終自食惡果。所以,為人父母一定要給孩子立規矩。

著名的心理學家李玫瑾曾經説過,0~3歲是父母和孩子培養感情,建立依戀感的關鍵時期。3~6歲,是父母給孩子立規矩的關鍵時期,給孩子立規矩,一定要在孩子6歲之前。

三歲左右,就要給孩子立規矩了,你知道從哪些方面入手嗎?

一、剋制孩子的任性。

很多孩子雖然年齡小,可是他們的脾氣非常大。我看中一個玩具,不管多少錢,不管家裏有多少,不給我買就是不行。我哭,我鬧,我就地打滾。

這時候,家長一定不能妥協。孩子在六歲之前,我們一定要學會和孩子説“不”,並且堅決執行,讓孩子知道,不行的事情就是不行。

小時候,我們剋制了孩子的任性,孩子長大了才更好管。

二、讓孩子經歷挫折。

相信大家都看過很多的新聞報道,是關於孩子出問題的。有的孩子被父母罵兩句,離家出走了,也有的孩子,被老師批評幾句,跳樓了。

孩子的抗挫折能力,需要從小就培養。小的時候讓孩子經歷一些小挫折,長大了才能面對大的風浪。

所以,家長不要孩子一摔就趕緊抱起來,不要孩子一哭就如臨大敵,要讓孩子自己面對一些困難,去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

三、教育孩子學會忍耐。

李玫瑾教授提出過一個練習孩子忍耐性的好方法,她説可以帶孩子去學游泳。

那種在水下不能呼吸的感覺,讓孩子知道,忍住了以後就能換來新生,如果不能堅持忍耐,你是永遠學不會游泳的。

四、教孩子學會尊重別人。

有教養,對於孩子來説是非常重要的,是孩子走出家門以後的第一張名片。所以,教會孩子從生活細節,處處懂文明講禮貌,是每一個家長的責任。

五、教孩子懂得保護自己。

每年都有很多兒童的安全事故發生,結果讓人非常痛心。家長不可能時時刻刻都陪在孩子的身邊,所以從小讓孩子學會保護自己的安全是很重要的。

如何注意交通安全、防水、防火,教會孩子讓自己遠離危險,是家長每天都要給孩子的必修課。

家長們可能都有切身體會,現在的孩子是真的不好管,很多時候都覺得自己束手無策,也有的家長會忍不住動手打孩子。

給孩子立規矩,打是下策。

有人覺得,孩子不打不成才,知道疼了才能長記性。也許打孩子表面上會有一些成效,孩子怕了,看起來聽話了。

但是,孩子聽話的背後,可能會存在一些我們看不到的心理問題。孩子缺乏安全感,內心自卑,缺乏保護自己的界限感等等。

所以,家長能不打孩子,就儘量不要動手。

給孩子立規矩,説教也是下策。

有的父母説,只要我一開口説話,孩子就不耐煩,根本就聽不進去。所以,給孩子立規矩,靠説教,效果微乎其微。

教育孩子,總是靠説教,説來説去就變成了嘮叨。教育效果不明顯,還容易激起孩子的逆反心理。

給孩子立規矩上策,就是你做他的榜樣,但很少有家長能做到。

孩子從出生開始,他們時時刻刻都在觀察和學習。父母,是孩子最開始模仿的對象。就説最簡單的“紅燈停,綠燈行”,父母帶孩子出去過幾次馬路,不用你告訴孩子,他自己就會知道,紅燈要停下,不然會有危險。

父母尊重別人,孩子就能學會什麼是尊重。父母非常自律,孩子也不會熬夜打遊戲。父母知書達禮,孩子大多也不會蠻橫任性。所以,我們想要帶孩子孩子怎樣的教育,就要自己先成為怎樣的人。

父母是決定孩子一生的人,自尊自愛,有愛心,吃苦耐勞,有責任心,有上進心。父母做到了,孩子就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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