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時期,出於對孩子的保護,家長會選擇陪孩子一起睡覺,當寶寶長到一定年齡,出於種種考慮,就不能繼續如此,必須分牀睡。
然而,過來人都知道,讓寶寶習慣分牀睡是一項非常艱鉅的任務,如果處理不好,會給他們留下嚴重心理創傷,造成惡劣後果。
孩子不願分牀睡,兩種處置有啥不同結局?20年後差異立現
一:暴力式分牀:
閨蜜陳穎,典型的東北女人,性格豪爽,但也相對比較急躁,最怕麻煩。當初她讓孩子分牀的時候,就很蠻橫,直接將6歲大的兒子往隔壁房間一鎖,然後自己坐在門外,甭管孩子怎麼哭鬧,她就是不開門,也不允許老人開。
“開頭就難,等熬過去就好了,你們誰都不許幫忙,這是為了他好!”她的態度很堅決。
最後分牀的目的是達到了,可她家孩子在性格上有明顯缺陷:木訥、內向、不敢表現自己,而且非常敏感,在學校經常為一些小事情崩潰大哭,搞得大家都不敢跟他一起玩。
就這樣的性格表現,可以預見,等孩子二十年後走上社會,不會有大出息。畢竟人是羣體性生物,無法融入集體的下場只有一個:被孤立,被淘汰。
二:循序式分牀
同事小宋就完全不一樣,他説自己對分牀這個事情印象非常深,一直到8歲,他媽媽才讓他單獨一屋睡。
之前不是沒提過,老人早就對孩子與媽媽一起睡覺提出異議,只不過被他母親強行壓了下去,當然,她也採取了一些措施。
比如在屋子裏面又加了一張牀,先同屋不同牀,適應了一年多,再變成不同屋,過渡得非常自然。
正是因為有如此通情達理的媽媽,才有了今天自律、能幹、樂觀向上的小宋。
不難看出,在分牀問題上,父母處置方式不同,會給孩子的人生髮展帶來多麼巨大的差異。
有專家曾表示:分牀需謹慎,選擇這個年齡效果最好
社會上一直流傳着3-4歲給孩子分牀的説法,支持者認為,寶寶從3歲開始,就已經萌生性別意識,此時不分,會對該過程產生干擾。
但實際上他們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相對於那點性別觀念,孩子3-5歲的依賴性明顯更加嚴重,如果在這期間強行要求分牀睡,將造成安全感缺失,讓孩子變得暴躁、自卑、極具攻擊性。
美國兒科學會認為,分牀至少要等孩子6歲之後,等他們心理素質發育到一定程度時再分,危害較小。如果條件允許的話,父母完全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多加引導,比如誇獎別人家孩子分牀行為,以此來刺激寶寶,讓他們主動提出分牀睡的要求。
此外,如果孩子出現以下三種信號,也能説明他們做好分牀準備了:
不願意父母隨便翻看自己東西,孩子開始主動個人私密空間,此時分牀相當於給他們製造一個密閉空間,自然很樂意 性別意識逐漸清晰,有明顯害羞表現,家長必須儘早分牀 爭強好勝,事事不願落後,這類孩子最容易教育分牀睡是必然趨勢,超時分牀危害大
“過去不重視分牀,不也沒什麼問題嗎?”老一輩人無法理解新生代教育理念,總覺得是在小題大做,略顯矯情。
然而,沒見過不代表不存在,過去信息傳播渠道少,老人接觸到的永遠只有身邊案例,樣本總量少,自然容易得出錯誤結論。
超時分牀甚至不分牀,不僅會造成下一代早熟、性別意識模糊、對家長過度依賴等問題,還會讓孩子無法獨立,不論大事還是小事,他們第一反應就是指望別人解決,而不是自己想辦法處理。
這樣的處事意識,註定他們未來不會有所成就,成功絕對不會垂青毫無責任擔當的人。
強制分牀不能太生硬,家長要做好過渡
1)、一層一級漸進,階段性分牀
正如前文所講,家長可以先同屋不同牀,等寶寶適應之後,再徹底分開,這樣他們比較容易接受,心理刺激較小。
2)、與孩子一起佈置他們的房間
讓孩子自己選擇如何裝修房間,按照他們的喜好安排,在自己熟悉的環境下,孩子會得到更多的安全感,這樣就無需繼續依賴父母了。
3)、睡前注意避讓
剛開始階段,孩子分牀時肯定會表現得很害怕,此時家長不能總是心軟而上前安撫,可以採取聊天的方式轉移他們注意力。所坐位置很有講究,要離孩子越來越遠,直至可以隨時離開房間。
總之,大家千萬不要突然地強制性分牀,一切要以孩子身心健康為基準,這樣才能最大程度保證孩子不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