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冬季沿海氣象海況特點,自11月1日起,全區20米以下的86艘小型旅遊船全部進入季節性禁航期。
據悉,12客位以下營運小艇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為禁航期;12客位以上、船長20米以下客船每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為禁航期。上述範圍內的旅遊船舶在10月31日前必須全部停止營運。
停航的旅遊船艇將逐一落實存放地點,12客位以下小艇原則上一律吊離海面實行陸地存放,12客位以上船艇由各企業自行確定安全存放地點。對確有困難的,經交通運輸部門核准後,由企業負責選定旅遊船停泊存放區,並落實專人管理。
禁航期間,交通運輸部門將加大行業監督檢查力度,禁止遊船非法從事海上旅遊運輸經營活動,對發現的違法經營行為,將依據《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山東省水路交通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明年開航前,各旅遊船經營企業要集中開展一次從業人員崗前安全教育培訓,重點組織學習安全和航運法律法規和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警示、服務質量、船員資質要求等,並提前辦理企業和旅遊船舶年審換證手續,取得有效證件後方可投入營運。
【來源:蓬萊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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