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書法的巔峯——品一品黃庭堅的草書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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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庭堅是一代文學巨匠,開創了“江西詩派”在宋代文學上佔有重要的地位。黃庭堅的才華不僅表現在文學上,在對書法的感悟上,也有大量的文獻資料傳世,有的散見於黃庭堅的書札,在其題跋作品中也有體現,有的存在於一些文學作品中。黃庭堅的論書往往都是簡短精要,如同宋人瀟灑飄逸的行草書札一樣。草書是黃庭堅最擅長的書體,關於草書的論述在其書論中較多,有的是論述他人的草書成就,有的是關於草書作品的評鑑和賞閲,有的是關於其書寫草書作品得到的經驗和總結,語言較為平實和直接。通過這些零碎的隻言片語,我們可以一窺黃庭堅草書書學思想,其中“韻勝”、“以禪論書”是其代表性的草書觀。
韻勝
宋人論書多用“韻”,雖然在不同的語境下“韻”的含義不盡相同,但是宋人論書中的“韻”,大致是指書法的意態美和風雅。黃庭堅論書尤其喜歡用“韻”作為標準,不僅是評鑑他人書法,對自己的草書境界的追求也是以“韻勝”為目標。
“韻”最早指聲音,其後被用來在各種文學藝術的論述中。黃庭堅對於“韻”的認識,是在看到李公麟的畫之後:
箭鋒雖然沒有發出去,但是從這種意向中可以想象出如果箭鋒發出去的話“人馬皆應弦”。黃庭堅從這裏用到了“觀韻”、“神會”這樣的詞語,領會了書畫創作中不得“形似”是次要的,重點是妙趣應該存在於“形似”之外,即有“韻”。
如果想在作品中表現出來“韻”的意味,書家本人得有深厚的學術修養以及超凡的精神氣格。黃庭堅在提出“韻”的時候,也本着由人論書的標準:“觀魏晉間人論事,皆語少而意密,大都猶有古人風澤,略可想見。論人物要是韻勝尤為難得。蓄書者能以韻觀之,當得彷彿。”書家本人具有超凡脱俗的人格內涵之後,才能把這種精神氣度反應到書法作品上,黃庭堅把“韻”作為了書法筆墨紙外的較高的審美理想。
黃庭堅把“俗”看作是“韻”的對立面。如何才能脱離“俗氣”,黃庭堅也指出了方法:
黃庭堅認為書家不僅要有紮實的書法功力,更要有極高的內心修養。在草書的創作中,書家的精神修養往往能直接決定草書作品格調的高低。黃庭堅在早年學習周越的草書致使“俗氣不脱”,甚為悔恨,以此自身的經驗來強調“去俗”的重要性,往往更有説服力。
總的來説,黃庭堅所標榜的“韻勝”,是追求法度之外的一種內在修養,是要有“書卷氣”,才能“不俗”,從而達到“韻勝”。草書的創作之初要掌握草書的字形等一些法度的秩序,但是要想創作出高品格的草書作品,還要提高學養,這樣在作品的筆墨之外才能有達到文辭內容與思想情感的一致。
以禪論書
北宋禪宗思想對文學藝術影響深遠,黃庭堅可以作為宋代“以禪論書”的典型。受禪宗思維方式的影響,黃庭堅在草書學習中對“頓悟”也頗為講究。黃庭堅曾這樣説過自己這種奇妙的頓悟經驗:“紹聖甲戌在黃龍山中,忽得草書三昧。覺前所作太露芒角,若得明窗淨几,筆墨調利,可作數千字不倦,但難得此時會爾。”黃庭堅説“忽得草書三昧”,就如同禪宗中的“頓悟”一般。這種頓悟是書家本人對書法作品在精神層面進行理解,而不是斤斤計較於字形筆畫。不僅是從前人書跡中進行妙悟,自然界的萬事萬物對黃庭堅也有着啓迪和審美聯想。
黃庭堅在看到船伕蕩槳時候有所感悟:“然山谷在黔中時,字多隨意曲折,意到筆不到。及來僰道,舟中觀長年蕩槳,羣丁拔棹,乃覺少進,意之所到,輒能用筆。然比之古人,入則重規疊矩,出則奔軼絕塵,安能得其彷彿耶。”船伕蕩槳本來與書法毫無關係,但是黃庭堅卻能從中從中領悟到用筆的方法,並且書法得到進步。船伕在搖槳的時候齊心協力,既協調又有頓挫之感,黃庭堅由此聯想到筆法的澀勢以及草書線條的節奏感,搖槳時候的沉着與草書線條的質感也有着異曲同工之妙。這種“頓悟”,是將對自然的感悟轉化成其草書的風格特徵。
黃庭堅在很多作品的書寫內容都是一些禪語,比如《諸上座帖》、《花氣燻人帖》、《發願文》等。黃庭堅是一個忠實的佛教徒,無論是書寫禪語還是以禪論書,也都是黃庭堅表達自己禪心的一種方式。但是黃庭堅對於“禪”的感悟,並不是要遁入空門,而是運用禪宗的思想來關照藝術。黃庭堅在評價他人書法的時候,經常以是否有禪意作為標準,如:“西園草書如散僧説禪,人不易識,若逢本分鉗錘雜碎。”又如:“餘嘗論近世三家書雲:王著如小僧縛律,李建中如講僧參禪,楊凝式如散僧入聖,當以右軍父子為標準,觀予此言,乃知遠近。”這種用“散僧説禪”、“小僧縛律”、“講僧參禪”、“散僧入聖”來評鑑書家,為論書方式提供了一個新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