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徐漢雄
近日,遊客劉敏(化名)和朋友報團前往雲南旅遊,不料卻被導遊要挾“知道你家地址和身份證號碼,白領需至少消費8000元”。8月3日下午,雲南昆明市文化和旅遊局工作人員回應稱,已關注到此事,目前正在調查處理。(據8月4日極目新聞)
據報道,上月19日至26日,劉敏和朋友報名參加了一個6天5晚的雲南旅行團,兩人團費共計1580元,這裏麪包含了吃住費用,不含機票。她介紹,在參團之前,曾詢問工作人員該旅遊團是否需要購物,工作人員回應稱該團不是購物團。令她沒想到的是,旅遊過程中導遊不僅不允許遊客之間相互添加聯繫方式,還要挾稱知道遊客們的身份證號和家庭住址,不購物消費將追回旅行費差價。
相關視頻顯示,導遊還為遊客劃分購物消費層級,並稱“工薪階層消費3000元到8000元,都市小白領消費8000元到20000元”。迫於導遊的壓力,劉敏和朋友買了五六千元的東西,有一個團友買了13萬元的翡翠。
這消息讓網友的第一反應就是,怎麼又是雲南?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反應?就是在印象中,雲南旅遊市場的負面例子被曝光過不少,雲南為此也多次整治過旅遊市場的亂象,卻是屢禁不絕,不免令人納悶。
2015年5月7日,雲南省旅發委召開向“不合理低價”宣戰專項行動會議。原因就是當年五一期間,一起“女導遊嫌購物少大罵遊客”事件被曝光。當事導遊稱,帶旅遊購物團,沒有底薪、保險甚至補助。
相關聊天截圖 (圖源:澎湃新聞)
2016年10月,網上又曝光一起雲南導遊強迫遊客購物消費的視頻,引起國家旅遊局高度重視,要求雲南旅發委迅速展開調查,並嚴肅處理涉事的導遊和企業。雲南省旅發委要求,嚴厲打擊旅行社以不合理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通過安排購物或另行安排自費項目獲取不正當利益等行為。
2017年4月15日,雲南省出台22條措施嚴厲整治旅遊市場秩序,一年來,查處違法違規導遊163人,查處違法違規旅行社252家。
2018年,雲南一名導遊因強迫購物、辱罵遊客、趕遊客下車,被以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2019年1月30日,雲南省文化和旅遊廳發佈12起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典型案例,7家旅行社被吊銷業務經營許可證,6名導遊被吊銷導遊證。同時,1名導遊因涉嫌強買強賣,被行政拘留7日並罰款500元。
可見,雲南旅遊市場秩序一直在整治,但違規亂象仍然我行我素,時不時冒出來,刺痛人心,都讓人無語了。
早在2015年,有旅行社人士透露,導遊聘用有自聘、長期聘用、臨時聘用等多種模式,管理有失規範。雲南就表示要建立導遊派遣制度和合理的導遊薪酬制度,以根治頻頻發生的“惡導遊”問題。可這麼多年過去了,問題根治了沒有?
新版《導遊管理辦法》於2018年1月1日開始實施,規定導遊出現強迫購物、吃回扣等行為時,最高處罰可以吊銷導遊資格證。相關規定能不能落到實處,起到懲惡揚善的作用?
要挾遊客購物一事,目前仍在調查處理當中。真希望,整治旅遊市場秩序不是發現一起,就處理一起。而是處理一起,就杜絕一起,能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能從管理上,讓“惡導遊”沒有生存土壤,別再出來噁心遊客,也別噁心雲南的旅遊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