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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好聲音㊴丨全國人大代表鄒自景:建議將野豬等野生動物致害致損納入保險

由 嶽洪秀 發佈於 休閒

四川在線記者 王代強

近年來,隨着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向好,野生動物數量增長較快,尤其是森林草原資源豐富的農村地區,野生動物與人類活動空間重疊範圍大、衝突矛盾日益突出,野生動物致害致損事件時有發生。對此,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廣元市市長鄒自景建議,將野豬等野生動物造成的農作物損毀損失,納入相關保險。

在眾多野生動物致害致損中,野豬危害最大,損毀農作物、危害畜禽、傷人致殘的事件逐年增多。以四川省廣元市為例:2013—2020年,全市陸生野生動物損毀農作物面積達到27.3萬畝,危害家畜家禽3591頭(只),發生傷人事件25起(造成一級傷殘1人)。

鄒自景説,目前,應對野豬等野生動物致害主要有兩方面難題。一方面,野外種羣調控難以落實。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獵捕野生動物禁止使用軍用武器、汽槍、毒藥、炸藥、地槍、排銃、非人為直接操作並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獵裝置、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火攻、煙燻等方式,民用槍支管理十分嚴格,專業獵捕隊難以實施快速有效的獵捕行動,加之野豬繁殖力極強,種羣調控難以落實。初步估算,廣元全境野豬數量已經超過1.5萬頭。

另一方面,常態化救濟機制缺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保護本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亡、農作物或者其他財產損失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但部分省市並未配套具體的辦法和標準。野生動物致害賠償保險由於資金籌措難、操作難度大等原因難以推廣。

為有效應對野豬等野生動物致害活動,鄒自景建議,將野生動物造成的農作物損毀損失,納入政策性農業保險範圍或開展政保類責任商業保險。建議財政部協調保險管理機構,在政策性農業保險基礎上增加保險補貼,將野生動物損毀的農作物及畜禽財產損失納入政策性農業保險範疇。建議出台相關政策,通過中央財政資金+地方配套資金模式,鼓勵縣級人民政府開展政保類責任商業保險。

同時,他建議以縣為單位組建專業獵捕隊實施有計劃獵捕。建議國家層面出台政策措施,鼓勵和支持縣區人民政府統一組織領導,協調公安、林業、財政等相關部門加強業務指導和管理,組建專業獵捕隊開展有計劃獵捕工作,從源頭減少野生動物危害,減少人民生命安全及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