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遊客逼到廁所過夜的“明碼標價”有點黑

4月3日,山東泰安,清明假期第一天,網友爆料泰山山頂南天門附近住宿漲價,1200一間學生住不起,飯店不賣飯賣座位,20元一個人趴着睡,不少遊客選擇在廁所度過一個“有味道”的夜晚,視頻一發引發熱議。(4月5日《東方今報》)

面對遊人如織,景區賓館看到了商機,紛紛提高住宿價格,最昂貴的地方一間普通的客房,價格就在“一晚上1200元”。不少遊客,因為“住不起”而不得不想其他辦法:有的到飯店買個座位休息一會兒,有的則在廁所裏度過,過了一個“有味道”的夜晚。

對於“高額住宿”,有關方面給出了這樣的回應:不是所有客服都是1200元左右一間,也有便宜的,這取決於遊客自己的選擇,而且都是“明碼標價”的。言外之意是説賓館住宿管理是沒有問題的,一個是有“不同價格的”供選擇,一個是都是“明碼標價的”。似乎這樣的回應是沒有問題的。而實際上這種回應是“白天不懂夜的黑”。

首先來説,在旅遊旺季,住宿的價格既是“有選擇的”也是“沒選擇的”。的確,賓館的收費價格有不同的檔次,但是面對眾多的遊客,住宿是滿足不了需求的。比如“低廉的客房”根本就不夠用的,短短時間之內“低廉的客房”就人滿為患了,剩餘的都是“高昂的客房”,對於剩餘的遊客來説,他們要想“住上一晚”就只能“無法選擇了”,就只能選擇“高昂的客房”。

其次來説,雖然是“明碼標價”是“童叟無欺”,但“高昂的收費”並不能因為是“明碼標價”的一定就是“合理的收費”。就像我們的超市商品一樣,其價格的構成是需要成本核算的,不能完全以“市場自由”的名義,制定“不合理的價格”。比如,多次被曝光的景區餐飲一樣,出現的“高價大蝦”“高價炒雞”“高價蘑菇”“高價飲料”,也都是“明碼標價”,但是同樣因為價格不合理而多次被整治。因此説“明碼標價”是需要做的事情,但是不能因為是“明碼標價”的就實現“價格飛翔”。尤其是旅遊服務業的價格收費,不僅需要“明碼標價”還需要“價格公道”。

就拿泰山 “1200元一間的客房”來説,這個確實是“明碼標價”的,也確實是監管部門“審批同意”的,問題是“合法了”未必就是“合理了”。面對被逼到廁所過夜的遊客,監督管理部門真的就能“坦然入睡”嗎!真的就能“鼾聲震天”嗎!景區要想長盛不衰,不僅需要“風景好”還需要“服務好”,不能拿着“風景好”就高高在上。畢竟“在廁所裏過夜”不是真正的“有味道”,而是寒冷的“苦澀味”。作為景區城市,一定要把賓館住宿服務搞好,讓人不僅看到“風景美”還要感受“服務美”。(作者系天府評論新聞觀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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