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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新規|國慶前四天加班發3倍工資、大數據殺熟被明令禁止

由 公羊淑軍 發佈於 休閒

新京報訊(記者 徐美慧)今年國慶、中秋假期期間,10月1日至4日加班要發3倍工資;在線旅遊經營者大數據殺熟行為將被禁止……

即將到來的10月,這些新規將影響你的生活。

10月1日至4日加班發3倍工資

人社部9月19日明確,今年國慶節、中秋節假期期間,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10月1日至8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在線旅遊大數據殺熟等行為將被禁止

《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規定共計五章三十八條,分為總則、運營、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幾部分。

其中,最受大眾關注的一條規定是,大數據殺熟等行為被明令禁止。所謂大數據殺熟,是指同樣的商品或服務,老客户看到的價格反而比新客户要貴出許多。

規定第十四條明確,在線旅遊經營者應當保護旅遊者個人信息等數據安全,在收集旅遊者信息時事先明示收集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旅遊者同意。第十五條明確,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基於旅遊者消費記錄、旅遊偏好等設置不公平的交易條件,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

針對不合理低價遊等問題,規定明確,在線旅遊經營者應當協助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對不合理低價遊進行管理,不得為其提供交易機會。在線旅遊經營者違反該規定,為以不合理低價組織的旅遊活動提供交易機會的,由縣級以上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針對擅自刪評論或刷好評現象,規定第十三條明確,在線旅遊經營者應當保障旅遊者的正當評價權,不得擅自屏蔽、刪除旅遊者對其產品和服務的評價,不得誤導、引誘、替代或者強制旅遊者作出評價,對旅遊者作出的評價應當保存並向社會公開。在線旅遊經營者刪除法律、法規禁止發佈或者傳輸的評價信息的,應當在後台記錄和保存。

修訂後的預算法實施條例實施 部門預算決算應公開基本支出等

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將於10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一般性轉移支付向社會公開應當細化到地區,專項轉移支付應當細化到地區和項目。政府債務、機關運行經費、政府採購、財政專户資金等情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部門預算、決算應當公開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船舶垃圾也要實行分類收集和儲存

《400總噸以下內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將從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新規對內河船舶垃圾實行新的分類要求,以使其和城市垃圾分類相銜接,提升“船上儲存、交岸接收處置”的可操作性。辦法共包含七個章節,旨在防治內河船舶污染水域環境,涉及“生活污水污染防治”“船舶垃圾污染防治”“機器處所油污水污染防治”“洗艙水污染防治”等內容。

其中明確,船舶垃圾也要實行分類收集和儲存,並建議滿足廚餘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4類分類方式。

此外,禁止400總噸以下內河船舶向內河水域排放含貨油殘餘物的油污水、殘油(油泥)、含有毒液體物質的污水和船舶垃圾;禁止船舶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京杭運河、灕江及其他要求禁止生活污水排放的水域排放生活污水。

新京報記者 徐美慧 視頻記者 周博華 郭薇

編輯 張暢 校對 趙琳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