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回覆:女童被父毆打致死 實在讓人心痛 2016.4.13日

話題:11歲女孩被父親連續毆打2小時後暈厥 不治身亡

  4月4日,清明節,漢中11歲女孩雯雯(化名)走了。5日凌晨,大批民警來到雯雯位於漢中市漢台區民樂花苑的家中,鄰居們這才得知,生前屢遭家暴的雯雯在被父母送醫後死亡。鄰居們痛心之餘,紛紛嘆息,“我們都想幫她,可最後還是沒能幫到她。”關於此案的最新進展,華商報昨日聯繫警方,對方表示正在調查不便透露。

女童被父毆打致死 實在讓人心痛

  收留過孩子的鄰居:有一次她被打得滿臉烏青胳膊上都是傷

  “好幾個晚上我都睡不着,一閉上眼睛就是她的身影,我不能就讓她這麼不明不白地走了。”家住民樂花苑的張女士説。

  張女士説,她住15樓,雯雯家在11樓。5日上午,她接到丈夫打來的電話後跑回小區,發現樓下有20多名刑警,正圍着樓前的垃圾桶翻找着什麼,通過保安得知,女孩的血衣被扔在了垃圾桶裏。“我當時就流淚了,那麼乖的孩子,還和我住了幾晚上,説不在就不在了。”張女士説,她初次注意到雯雯,是去年10月。有一天下着大雨,晚上11時左右她回到小區,剛進樓門口,突然發現靠牆站着一個小女孩。“她光腳穿着涼拖鞋,只穿了一條單薄的裙子。”張女士説,看着孩子可憐,她就多問了幾句。女孩説,她就在樓上住,被爸爸打了,又被趕出了家門,只好在樓下站着。

  這時,張女士才發現,孩子滿臉烏青,雙眼腫得幾乎成了一條縫,胳膊上都是傷痕。張女士氣憤地帶着雯雯回家,發現物業工作人員正在教育雯雯的父親。雯雯父親説,孩子經常不聽話,愛説謊,所以經常打她。

  張女士後來瞭解到,雯雯父親對孩子要求很嚴格。經過深入瞭解,雯雯父親説,孩子四五歲時他和妻子離了婚,後來將孩子送回河南老家由爺爺奶奶帶着。他再婚後就將雯雯接到了身邊。

  張女士説,那次見面後,她臨走時給雯雯説了她家的樓層號,讓孩子有困難就去找她。同時,她也告誡雯雯父親,“再打孩子,我就報警了。”

  今年1月22日,放寒假的雯雯突然找到她家,説爸爸出去沒回來,鑰匙也忘在家裏了,回不了家。於是,她將雯雯收留了下來,根據雯雯提供的父親電話,打過去卻始終關機。雯雯在張女士家住了三晚,她的爸爸和繼母才回來。

  物業負責人:曾想到社區去舉報 可還沒去孩子就沒了

  4月11日上午,華商報記者來到了雯雯家。門上貼着兩張警方的白色封條,日期為“二零一六年四月五日”。

  該小區一黃姓保安説,4月5日,兩名民警押着雯雯父親回小區指認現場,“戴着手銬,上樓指認後,又去了地下車庫。”

  這名保安説,他們調取監控發現,4日晚上9時28分41秒,雯雯父親抱着雯雯慌張地進入電梯,雯雯媽媽緊隨其後,可能由於事發突然,鞋都沒來得及穿,在電梯內才穿上了鞋。從監控中可以清晰地看到,雯雯一動不動躺在父親懷裏,雙腿烏青。

  據張女士説,雯雯父親曾告訴她,孩子被打從來不哭,他給雯雯買了個搓衣板,經常罰跪,有時一跪就是一夜,第二天膝蓋都是血肉模糊。

  昨日,華商報記者從另外幾位鄰居處得知,他們經常看到雯雯深夜還獨自一人在門外罰站,也總是鼻青臉腫的。

  “孩子被虐待是事實,經常被打也是事實,我們都知道孩子經常被打,但也沒有辦法,只能和她爸去説。”4月11日,該小區物業一位負責人説,之前他們還想到社區去舉報,沒想到還沒去,孩子就沒了。

  學校校長:班主任曾想找家長 孩子哀求“再找打得更重”

  華商報記者又來到了雯雯生前就讀的漢台區青龍觀小學。

  “孩子是四年級才轉學過來的,今年上五年級。”學校一位老師説,他們也知道雯雯經常被打,也曾將她父親叫到學校批評教育過,但都無濟於事。該校一王姓校長説,班主任曾發現孩子傷得比較重,就説要去找家長,沒想到雯雯苦苦哀求,説“再找打得更重”,後來就沒有再去,也沒有報警。

  “在學校表現都挺好,非常聰明的一個孩子。”另外一位老師惋惜地説,雖然知道雯雯的遭遇,但學校也只能做到這一步,“家裏發生的事情,外人也沒有辦法干涉。”

  據王校長説,警方向學校通報稱:4日晚上,雯雯父親又開始“教育”她,從7時將孩子打到9時許,雯雯被打到暈厥。隨後,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卻搶救無效死亡。5日凌晨零時許,雯雯父親到派出所自首。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律師説法:相關機構發現家暴應報案 未報案致嚴重後果將被追責

  採訪中華商報記者瞭解到,近一年多時間裏,鄰居、小區物業、老師和學校,對於雯雯的遭遇,都曾對其父母進行過勸説,卻未果。雯雯就讀的青龍觀小學的王校長説,因為是家長“教育問題”,雖然多次發現雯雯臉上身上有傷,學校從未報過警。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反家庭暴力法》,明確了家庭暴力的性質和法律責任,讓清官難斷的“家務事”有法可依,如果有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發現雯雯遭遇家庭暴力後依法作為,很可能阻止悲劇的發生。

  對此,陝西浩公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小東解釋説,反家暴法明確規定,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而未依法向公安機關報案,造成嚴重後果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反家暴法還明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

  趙小東表示,發生這樣的事情,讓人很心痛,雯雯父親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對於社會,也應該進行反思。

  縬:肯定是好幾天不給孩子吃飯了!低血糖加上恐懼加上疼痛,休克死亡!這種心狠手辣的男人,肯定從小就是個暴力傾向!大家看好了,那種從小就有暴力傾向的男孩子,千萬不要把女兒嫁給他,暴力傾向會隨着年齡的長大越發厲害!

  舊巷聽雨:這狗日的男人這麼殘忍的長期打自己親生女兒,直至死亡,象這樣禽獸不如的東西,不用審判,直接五馬分屍!同意的贊!

  狐狸尾巴:實在讓人心痛

  夢醒時分:阿彌陀佛

  冰影:學校,社區服務部門,有一定責任,家庭矛盾導致孩子受虐待,學校應該出面調解,必要的時候,聯繫孤兒院,剝奪家長監護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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