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眸年輕組作品
作者|劉思璇
編輯|桑明強
上帝把蘋果給了三個人,夏娃、牛頓和喬布斯。
伊甸園太神秘,萬有引力太抽象,唯獨喬布斯,距離大眾的感知最近,桑田滄海,曾經那個偏執到刻薄的天才已經離開了十年,在剛剛過去的蘋果春季發佈會上,人們仍在消化他所帶來的改變,平凡的事物會褪色,在這個造神不斷的時代,回頭看喬布斯仍舊閃光。
從不擅長課業的加州男孩,到蘋果公司創始人,一度引領手機和PC行業,七次登上《時代雜誌》封面,喬布斯是極客們的共同信仰。和多數人一樣,喬布斯的一生,經歷過賞識、追隨,也遭遇過背叛和拋棄,始終不變的,是他對自我的堅持。很少有人不認識他,也很少有人能夠讀懂他。
無論是果決、智慧、創造,還是自私、狂妄、冷漠,形容他的詞彙比較多,兩極分化明顯,喜歡他的人很喜歡,不喜歡他的人十分討厭。天才在左,瘋子在右,喬布斯時徘徊在路口的交匯處,一念神魔。在創新匱乏的年代,就連創新本身也變得乏善可陳。
創業歷程、人際關係、生活態度,喬布斯的身上有很多東西值得年輕人反覆閲讀。
藝術品世界上的事情大體分為兩類,一類能夠拿百分比衡量進度,另一類只由閾值決定成敗。但在喬布斯眼中,世間萬物,皆為後者:沒做成,就是純粹的“垃圾”;做成了,就是天才。
當初年少輕狂,喬布斯被蘋果高層踢出他一手帶起的Lisa團隊。懷着近乎報復的心態,他從前項目負責人拉斯金手中搶過了不被看好Mac。在原有設想中,為了補足Lisa放棄的低端市場,Mac將搭配成本更低、性能較差的微處理器摩托羅拉6809,將成品價格控制在1000美元以下。
喬布斯當然不會同意在性能上做出犧牲。早在設計Apple Ⅱ的時候,喬布斯就向團隊明確傳達過設計原則:極致和簡約。“至繁歸於至簡”,絕不是在產品質量上做減法,而是在保障極高性能的前提下,讓操作體驗“絲滑”到任何用户都可以掌握。在逼走拉斯金前,喬布斯讓團隊成員設計出了搭配摩托羅拉68000的樣機,讓Mac在性能上有了和Lisa一較高下的資格。
在這之後,蘋果創新推出了圖形操作界面,下拉式菜單和桌面的設計亦顛覆了傳統操作理念,改了20多版的標題欄讓Mac格外耐看;外觀上,人臉式機體、機箱內部整齊乾淨的電路板排列,還有純白的包裝,與電腦本身的簡約相得益彰。可以説,初代Mac涵蓋了喬布斯對好產品的全部定義,也充分展現了他人格中的最大特點之一:盡善盡美。
這是從他養父身上繼承的人生態度。
“如果你是個木匠,正在打造一個漂亮的衣櫃,你是絕不會在櫃子後面用膠合板。……為了能在晚上睡個好覺,你會在審美和質量上做到盡善盡美。”
衣櫃改變了喬布斯對工作的看法。“真正的藝術家總能完成作品。”他從不把自己看作產品經理,而是一個創作傳世藝術品的大藝術家。這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思路:產品可以迭代,一代的錯誤可以由二代彌補,甚至可以召回更換;可是藝術品的生命只有一次,要麼流芳百世,要麼湮沒於塵埃。
海盜精神
“蘋果和童子軍有什麼不同?答案是,童子軍有大人管着。”
這是上世紀八十年代硅谷玩家的共識。早在“車庫時代”,喬布斯就把反叛寫進了蘋果的基因,他的第一桶金便來自於一個叫做“藍盒子”的電話盜打設備,以至於招來了監管部門的圍追堵截;當蘋果搬進寫字樓之後,這份反叛不但沒有收斂,反而氣焰日盛,甚至明目張膽地外化為公司文化,變成了喬布斯引以為傲的“海盜精神”。
“當海盜,不要當海軍。”喬布斯常常將自己的叛逆精神灌輸給手下團隊,讓他們像海盜一樣行事,必要時完全可以參考別人的靈感。
Mac引以為傲的圖形界面,就是“參觀”施樂技術部門後深度研究的成果,這也讓兩支團隊最終對簿公堂。其中,不得不提的小插曲是由於喬布斯精益求精、一改再改,Mac沒能如期發佈,反而是參觀過蘋果公司的比爾·蓋茨將歷史重演,把圖形界面抄回了微軟,憑藉高兼容性和更大內存先下一城。於是,就有了蘋果狀告微軟、施樂又起訴蘋果、最後無一成功的連環官司。
對於慘遭“黑手”的施樂來説,喬布斯的海盜行徑無疑是場噩夢;但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我們可以看到,正是對規矩的挑戰讓蘋果得以脱穎而出。光有一個好點子是不夠的,圖形界面還未從施樂團隊流出時,僅僅得到了雪藏;只有遇見了伯樂,千里馬的價值才能夠凸顯。
現在的公司和創作者在辯解抄襲傳聞時,常會用“致敬”來洗白。我們不必去糾結二者的界限為何,只是從蘋果的一系列行動中可以確定:將埋於礦洞的水晶公之於世,便是對水晶最大的敬意。
掠奪只是海盜精神的一個側面,另一方面在於近乎強勢的自信。絕大多數產品經理應該都聽過那句“顧客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以這樣的判斷為基礎,在設計產品時,喬布斯將顧客反饋和市場調查排到了最末。自信滋生盲目,喬布斯當然為此付出過代價,其中包括讓Windows有機會吞下90%的全球市場份額。
可也正是這份自信,讓喬布斯做出了劃時代的Mac、iPod、iPhone、iPad。就像亨利·福特所説,“如果我問人們需要什麼,他們只會告訴我想要一匹更快的馬”。要想走在時代前面,就得先自信能夠突破時代的想象,這一點也寫在了蘋果1997年的廣告中:只有那些瘋狂到以為自己可以改變世界的人,才能改變這個世界。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喬布斯是一個清醒到只肯向智慧低頭的人。
人們都説他狂妄,他卻比任何人都清楚一個人的視角有多侷限。還在裏德學院唸書時,喬布斯就開始嘗試突破思想的邊界:素食主義、佛教禪宗、冥想、靈性、搖滾樂……以上種種“瘋狂”,只是為了界定生命的真實。
這與他被拋棄的童年有關。養父母對事實的坦白,反而讓“遺棄感”成為他一生的母題,以至於執着尋找個人的價值。創立蘋果前,喬布斯曾去印度修行7個月之久,追隨精神導師,強化意志力量;他甚至把自己從中得到的啓發帶回了團隊,在蘋果開展每月一次的集思會,讓團隊成員圍繞生命中的各種問題暢所欲言。
對智慧的不滿足,讓他永遠期待下一件事,這也是絕大多數人所缺少的。活到一定年紀,便自以為洞悉了生活的全部,於是不再向上、向前,一味向經驗苟合取容,最終把餘生荒度。這是無知,也是自大。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這是喬布斯很喜歡的句子,正契合了他的人生哲學。有人將它翻譯為“求知若渴,虛懷若愚”。再展開一點,這裏的“hungry”或許更傾向於對現有視野之外的好奇。他知道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一個人永遠不可能登頂;然而這並不能阻止他朝頂峯邁進,一次次砸破思維的邊疆。
至於後半句中的“foolish”,則是對本心的堅守。
一路走過,有太多人説他瘋,當初一起瘋狂的夥伴也大多沉寂。只有他愛惜這份瘋狂,也只有他堅信自己正在做正確的事。
用朋友的話説,他喜歡把自己看作一位“對抗邪惡帝國的反抗者,一名與黑暗力量作鬥爭的絕地戰士或佛教武士”;站在他對立面的,既有平庸的審美、粗糙的產品、不自知的人羣,也有曾經將他拋棄的親生父母、分道揚鑣的夥伴,以及最終奪取了他生命的疾病。
確診患有胰腺癌那年,喬布斯48歲。“即使那些想上天堂的人,也想活着上天堂。但是死亡是我們的終點,沒有人逃得過。”喬布斯的迷人之處就在於,面對旁人所恐懼的死亡,他坦然接納;一如當初面對旁人所認可的常規,他嗤之以鼻。把每天都當成最後一天活,在死亡降臨時毫無悔意,這是一個“反抗者”最大反叛。
每次談論喬布斯,人們總會用“理想主義”來形容,這就回到了那個常被提起的問題:“社會需要理想主義者嗎?”這是所有人在年輕時都要回答的問題,答案直接畫定了今後的人生軌跡。很多年長者可能會站出來勸導:問題太多,先填飽肚子再説。有人低頭贊同,有人持有懷疑。
我們無需探討哪一種能算作“正確”,畢竟在這個風雲莫測的年代,正確的尺度尚不唯一。“對於那些在他們自己的少年時代裏,曾困擾他們的難題,他們從未真正解決其中的任何一個,他們只是生存得比那些問題更久一些,這給了他們已經解決了那些問題的一種假象。”
年輕人需要多讀讀喬布斯,也需要有他直面問題的那份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