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9月2日召開的全州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配套設施建設工作會議上獲悉,為進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我州結合實際制定了《楚雄州貫徹落實雲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若干政策措施實施方案》,將着力優化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大力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做優做強。
方案要求
到2021年底前,全州將新建各類充電樁12400槍,其中公共充電樁1400槍。
主城區充電站密度不低於1.2站/平方公里。
全州高速公路主幹線服務區按照總功率不低於360千瓦的標準建設直流充電樁。
全州40%的4A級景區具備快速充電服務能力。
全州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充電服務費每千瓦時不超過0.8元。
2020年起,交付或新建住宅小區停車位全部安裝充電樁或預留接電安裝條件,其中不低於10%的停車位要建成充電樁。
積極引進實力較強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運營企業,積極推行新能源乘用車車電分離模式,降低購買成本,創新服務業態。2021年底前實現昆明—麗江(楚雄段)高速公路充換電一體化服務,逐步提升我州主要高速公路幹線充換電服務水平。
除不能滿足特定要求外,全州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新增和更新的公務用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
各縣市要加大巡遊出租車電動化力度,鼓勵提前報廢燃油出租車,更換為新能源乘用車,有條件的縣市在2年—3年內全部更換完畢。
在公務用車和公共領域,全州原則上2020年重點推廣不少於500輛、2021年重點推廣不少於800輛新能源乘用車。
全媒體新聞中心記者/殷文武
編輯/楊秀萍
責編/孟春暉
楚雄州廣播電視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