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大數據殺熟”終結者

本文轉自【杭州日報】;

雷舒雅

天下苦“大數據殺熟”久矣。

所謂“大數據殺熟”,就是多數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溢價”了,同樣的商品或服務,老客户看到的價格反而比新客户要貴出許多。平台非但不照顧老顧客,反而認為老顧客好忽悠,在系統裏將其等同於“對價格不敏感的人”,同樣的商品或服務,倒宰老顧客一刀。

近日,文化和旅遊部發布《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並將於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規定明確,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輿論認為,這一規定的出台將有助於遏止“大數據殺熟”現象。

從消費者心理來講,作為老顧客,“熟”即“用户黏性”,得到更多優惠和服務才是心理預期,沒想到卻成為挨宰的羔羊,信任被辜負自然引發反感氣憤的情緒,所以“禁止大數據殺熟”標題一出,全網稱快。而從商業倫理上講,平台企業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對熟客提供更不優惠的價格是一種歧視性待遇,屬於典型的不誠信行為。

從法律上規範,可以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果實施了價格欺詐,消費者可以主張3倍賠償,最少也得賠500元。這次文旅部的暫行規定,定下了違者最高處50萬元的罰款。其實不僅如此,按照《反壟斷法》第四十七條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具體就包括限定交易對象、搭售、差別待遇等,可以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這個數額與消費者保護、文旅部的行政處罰相比,足夠讓經營者震懾了。

“大數據殺熟”2018年一度成為網絡熱詞,全網唾棄,法律也有明文規定,但是至今多見吐槽,卻罕見被處罰的案例。因為大數據掌握在平台手中,信息嚴重不對稱,普通消費者,怎麼才知道自己被殺熟了呢?除非特別在意和較真的消費者,每次下單都要另外找幾個人的手機同時查詢對比一下,還得找到跟你“畫像”非常不像、黏性度差異大的賬户才有對比價值。所以,我不知道我被殺熟了,那監管部門又怎麼可能知道呢?數據都在後台,都在平台掌控當中,作為一名消費者很難確定是否被殺熟,而監管部門取證也很難。所以,就目前來看,有些商家頻繁違規,看上去並不是違法成本低,而是被逮到的概率太低。

在互聯網平台數據接入政府監管問題上,實現線上線下相互配合的監管模式是有必要的。比如管理部門就明確讓網約車平台上傳完整數據,對經營不合規或沒有資質的網約車輛進行清退,但這不意味着所有的數據都理應全部接入監管。所以對於“用户畫像”和涉及具體經營中的數據,平台也會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接入和分享。

要真正監管大數據殺熟,文旅部、消保委等部門可以組織志願者進行體驗式抽查,讓相關規定從震懾作用落地為真實的處罰案例,幫助消費者維權,讓平台起“殺”心之時就心存忌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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