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人臉識別技術應該採取牌照許可管理

由 酒書端 發佈於 科技

#315晚會# 暴露出某些商家,利用人臉識別技術對顧客進行數據隱私收集和分析,社會譁然。

更早之前,還有學校在課堂裏安裝人臉識別攝像頭,判定學生在上課期間有沒有走神、打瞌睡等行為。

最新的科技消息,人臉識別已經可以判斷用户的情緒,由此進行更多的商業開發。

在譴責這些無良商家的同時,社會公眾和有關部門都應該思考一個問題:

“誰給這些壞人遞的刀子?”


沒有哪個店鋪商家或者地產開發商,有能力開發和運營人臉識別科技。

真正給這些壞人遞刀子的,是諸如曠視科技、商湯科技這些“AI企業”,他們開發了技術,組成了產品和解決方案,然後不加甄別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人臉識別是涉及到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和社會安全的基礎技術,是比安防科技更上一個級別的特種技術。

安防行業一向實行准入和許可制度,人臉識別、聲紋識別等新的AI技術,應該儘早納入到同樣的特種科技管制範圍,對開發者、經銷商、系統集成商、使用者、使用場景,都應該進行限制性規範。

科技只有向善,才是社會進步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