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2日電 據中國駐瑞士大使館網站消息,近日,瑞士聯邦衞生總局發佈消息顯示,在瑞士境外接種獲世衞組織緊急使用授權、但未獲瑞士藥監局或歐洲藥監局批准的新冠疫苗者,也可申請瑞士“新冠證書”,包括:
(一)新冠病毒滅活疫苗(Vero細胞)(國藥集團北京生物製品研究所)
(二)克爾來福新冠病毒疫苗(科興生物)
據悉,接種者申請瑞士“新冠證書”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接種者需根據接種國有關規定完成全程接種;
(二)申請人需持接種證明文件親自前往各州衞生部門、有資質的接種中心、檢測中心、醫院、診所、實驗室等進行申請,並接受驗證。
(三)申請人需符合以下任一項身份條件:
1、瑞士公民;
2、持有根據瑞士法律所頒發的短期、長期居留許可、定居許可、跨境工作許可等;
3、根據瑞士難民法規定的臨時收容者、受保護者、持有相關證明文件的難民身份申請者;
4、持有瑞士東道國法所規定的的外交身份證明文件或Ci字樣身份證件。
(四)在國外接種國藥、科興新冠疫苗並因此而獲得的瑞士“新冠證書”,僅在瑞士境內有效。以遊客身份入境人員不能通過上述途徑申請獲得瑞士“新冠證書”。
有關規定及細則由各州衞生部門負責解釋和實施,具體詳情請諮詢所在州衞生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