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點|莫讓“電競酒店”遊離在監管盲區

高性能電腦等賽事級別電競設備,加上可容納多人休息的上下鋪牀,這樣集吃、住、玩合一的電競酒店,是酒店還是網吧?針對近期辦理的多起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均發生在電競酒店,河南省滎陽市人民檢察院日前發出建議對電競酒店實行“酒店+網吧”雙重管理,禁止未成年人進入。

自2018年中國IG戰隊在英雄聯盟全球總決賽首次奪冠以來,加上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網吧、酒店紛紛轉型尋求自救,電競酒店迅猛發展。短短几年,全國電競酒店數量從400家增長到1.5萬家,新興業態遊離監管模糊地帶和安全隱患等問題也逐步顯現。現實中,電競酒店是參照酒店管理的,經營者在履行查驗、報告等義務後,未成年人可以進入。上網費隱含在住宿費中,巧妙迴避了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禁止未成年人入內的規則限制,卻疏於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和網絡保護。

酒店房間屬於隱私空間,不能安裝攝像頭,外界無法瞭解情況並及時干預,存在一人登記多人住宿、男女混居、“拼房”等安全隱患。為預防在旅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發生,公安部此前強調了5種重點防範情形,電競酒店已經觸及到“多名未成年人到可提供電腦上網環境的電競酒店開房住宿、長時間玩遊戲”“多名未成年人男女到旅館開房混住”。“面對面組隊開黑”建立在開房混住基礎上,“私密性”隱藏着人身風險,電競酒店亟待規範化監管。

未成年人最主要奔着電腦性能去電競酒店,電競酒店的主要招攬手段和定價底氣皆來自於憑藉賽事級別電競設備提供的更優質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理應被認定為上網服務場所,禁止未成年人進入,避免未成年人接觸黃色、暴力、低俗信息,受到不良侵蝕。2021年6月,南京文旅局出台的《關於明確電競賓館屬性及相關事宜的批覆》提出,如果房間電腦枱數大於牀位數(一或兩台電腦除外),則電競酒店需要辦理《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參照網吧管理,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上網服務。多地對電競酒店的檢查中,明確要求前台張貼“未成年人禁止入內”警示標識,對電競酒店的政策態度日趨明朗。

對電競酒店實施“網吧+酒店”雙重管理並非打擊新興業態。履行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的未成年人保護義務,才是助推新業態合法合規、健康發展的必要環節。

(南方日報,作者維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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