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京東、天貓、唯品會三家平台不正當價格行為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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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京東、天貓、唯品會三家平台不正當價格行為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針對“雙十一”前後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網購先提價後打折、虛假促銷、誘導交易等問題,根據價格監測和投訴舉報等有關線索,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北京京東世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京東)、杭州昊超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天貓)、廣州唯品會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唯品會)三家企業開展自營業務不正當價格行為進行了調查,並於2020年12月24日依據《價格法》第四十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作出處罰決定,對上述三家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

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京東、天貓、唯品會三家平台不正當價格行為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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