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人間蒸發”,責任不能一筆勾銷

曾經紅火一時的小黃車ofo“人間蒸發”了。共享單車企業ofo官網、公眾號、APP端、線下辦公室……所有公開渠道,都已經無法聯繫到ofo公司。用户待退押金也依然遙遙無期。

老實説,ofo公司的所作所為不夠地道。欠債還錢,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當ofo公司經營出現困境的時候,曾喊出“跪着活下去”的戴威,還表示過“不會逃避”,“將為ofo欠着的每一分錢負責,為每一個支持ofo的用户負責”。這番話語讓人以為押金就算經過一些波折,最後還是能到手的。只不過,到目前為止廣大用户並沒有看到希望。

ofo“人間蒸發”,責任不能一筆勾銷

從其APP變返利網購網站,到公眾號變營銷號,從公司負責人卸任重要職務,到官網服務電話無法接通,再加上ofo運營主體東峽大通公司(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已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40次,被下發限制高消費令247次,終本案件227起,涉及未履行金額超過5.09億元”,種種這些跡象,都在釋放一個不妙的訊息,即ofo公司欠廣大用户的押金,真的是有還不上的味道了。

對於廣大用户來説,要求ofo公司退還押金無可厚非。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事訴訟法》等規定,他們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之前,杭州的一位毛女士便將酷騎單車杭州分公司和北京總公司一併告上法院,以欺詐消費者為由,要求押金退一賠三。考慮到個人的押金數額,一般也就幾百元,消費者要承擔的打官司成本遠超押金數額,可以通過集體訴訟的模式維權。此外,基於ofo公司有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之嫌,也可以由消費者協會作為原告,提起公益訴訟。

可能一些用户擔心,既然ofo運營主體都被納入“黑名單”了,公開賬面上欠的錢就有數億元,那麼就算打贏了官司,估計欠大家的押金也還不上。確實,如果共享單車企業喪失償債能力,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能夠執行回款、償還押金可能性不大。不過,從法律上講,還有破產清算程序,對於共享單車企業來説,財產不僅包括已投放於市場的大量單車,還包括了房產設施、品牌名稱等軟硬資產。對這些財產變賣執行後,還有望償還廣大用户的押金。

不僅如此,企業欠債有破產清算程序,但個人並沒有破產一説。儘管2020年1月,ofo創始人戴威退出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和經理,但作為債務人,他的責任並不會“一退了之”。也就是説,一旦有了清償能力,仍可以對其追討債務,或多或少實現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在共享單車滾滾浪潮中,有成功崛起的,也有黯然倒下的,悟空單車、3Vbike、酷騎單車等,隊伍並不孤單,而用户的押金監管,始終是個難題。儘管在交通部下發的《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明確“加強用户資金安全監管”,要求企業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還制度,實現“即租即押、即還即退”。但現實卻是,在共享單車企業“運營不佳”後,很多用户押金追討無門。

“小黃車”人間蒸發了,責任不能“一筆勾銷”。不僅如此,相關環節從立法、執法上也應持續發力,修補漏洞,加強監管,從源頭維護消費者權益,避免類似問題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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