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面對自動駕駛網約車 政策面應有前瞻性規劃

由 亓官天亦 發佈於 科技

  6月底,隨着滴滴、高德等網約車平台高調上線自動駕駛網約車服務以及前期長沙、上海等多地先後出現自動駕駛出租車上路測試運營,所有人似乎一夜間來到了科幻小説中才有的未來出行生活場景。

  對於很多人來説,無人駕駛早已不是陌生的概念,但是相比於此前自動駕駛重卡、配送車等在生產流通領域相對封閉、簡單的場景落地,自動駕駛網約車短時間內在城市路段的頻繁上線一定程度也可以視為無人駕駛技術正在取得實質性突破進展的一個標誌。

  可以看到的是,今年以來,隨着5G、人工智能等技術在新的政策環境下催化出新風口,自動駕駛公司也迎來了資本的新一輪青睞。在此背景下,自動駕駛出租車的扎堆測試代表着技術的突破之餘,也反映了資本和行業的關注方向。

  但是,自動駕駛網約車從測試到普及,甚至未來或將完全變革人類當下的出行方式,則又一次將技術變革面臨的法理人情這個老生常談的問題擺在了大眾眼前。當自動駕駛深深切入到每個人的日常出行生活中,國家立法機構、行業協會和企業更應該共同作出具有前瞻性的規則設定,而這些都比技術的研發更加棘手。

  正如滴滴CEO程維在6月27日平台上線自動駕駛服務當天所言,自動駕駛從技術成熟、商業成熟到法規成熟,道阻且長,至少還需要做十年持續投入的計劃,但方向是明確而堅定的。

  我們認為,相比於當前自動駕駛技術的不確定性,對於網約車平台來説,上線自動駕駛網約車也將在原有責任之外承擔一份新的風險。近兩年,關於網約車平台的法律責任和安全範圍界定尚有爭論,而原本在法律規範上存在滯後性的自動駕駛遇上尚未界定好責任範圍的網約車平台也將面臨雙重挑戰。

  也可以看到,在國內公司技術研發落地的推動下,我國關於自動駕駛的法規標準制定已經有所行動。今年以來,無論是工信部發布的《2020年智能網聯汽車標準化工作要點》,還是國家層面首次出台的與自動駕駛相關的公路技術規範,對於推動我國自動駕駛發展加速邁入產業化都具有重要意義。

  不過,如果實現自動駕駛網約車規模化落地,需要規定的不僅有公路技術規範,還需要對城市道路規劃、基礎設施以及綜合保障等方面進行詳細規範,這不僅需要對自動駕駛技術的全面瞭解,同時也需要在大量的道路測試過程中對風險進行預判和對既有交通安全法規的徹底革新。而現有的無人駕駛規範管理細則僅停留在對於測試期間車輛的初步規定,有些跟不上技術迭代的速度了。

  與此同時,一切自動化設備的出現都伴隨對現有勞動力市場的衝擊。雖然在現有的技術條件下,自動駕駛網約車內必須配備安全員,但是未來當自動駕駛技術完全成熟後,現有出租車、網約車司機將何去何從,城市出行如何在技術革新之下保留一份社會與人文關懷,也是需要提前考慮的。

  毫無疑問的是,批量的自動駕駛出租車、網約車的測試為我們打開了一個窺探未來生活場景的窗口,而自動駕駛這個事關人類第三次出行革命的關鍵技術在進步之餘,也需要整個社會系統從上到下完全做好準備。如今,一場在資本和技術推動下的自動駕駛網約車競賽已然開始,規則與政策的制定更應該有前瞻性的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