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明星蔡徐坤一條微博轉發量過億”事件引發輿論對流量造假的關注。按照當時的微博用户數量,轉發量一億意味着每三個微博用户中就有一人轉發了蔡徐坤的微博。人民日報官微評論稱:“一億轉發量”,你們也真敢刷。
2019年6月,操縱上述微博刷量事件的幕後推手“星援”APP被查。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星援”APP開發者蔡坤苗的判決書,其因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一審獲刑五年。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間,被告人蔡坤苗未獲得被害單位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授權而自行開發“星援”APP,有償為他人提供不需要登錄新浪微博客户端即可轉發微博博文及自動批量轉發微博博文的服務。後大量用户以向“星援”APP充值的形式有償使用該軟件,並通過運行上述軟件侵入新浪微博服務器。
經鑑定,“星援”APP通過截取新浪微博服務器中對應賬號的相關數據,後使用與其截取數據相同的網絡數據格式向該服務器提交數據並完成與該服務器的交互,以實現不登錄新浪微博客户端即可轉發微博博文的功能以及自動批量轉發微博博文的功能。經統計,至案發時該軟件已有用户使用19萬餘個控制端微博賬號登錄,被告人蔡坤苗獲取違法所得人民幣6253752.86元。
大學肄業的“95後”開發微博刷量APP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公佈的判決書顯示,“星援”APP的開發者為蔡坤苗,其於1995年5月30日出生於福建省泉州市,大學肄業,系泉州市星援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坤苗因涉嫌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於2019年4月11日被逮捕。
2019年11月27日,北京市豐台區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蔡坤苗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向豐台區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間,被告人蔡坤苗未獲得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授權而自行開發“星援”APP,有償為他人提供不需要登錄新浪微博客户端即可轉發微博博文及自動批量轉發微博博文的服務。後大量用户以向“星援”APP充值的形式有償使用該軟件,並通過運行上述軟件侵入新浪微博服務器。
經鑑定,“星援”APP通過截取新浪微博服務器中對應賬號的相關數據,後使用與其截取數據相同的網絡數據格式向該服務器提交數據並完成與該服務器的交互,以實現不登錄新浪微博客户端即可轉發微博博文的功能以及自動批量轉發微博博文的功能。經統計,至案發時該軟件已有用户使用19萬餘個控制端微博賬號登錄,上述控制端賬號綁定微博賬號×××餘萬個(原文如此),被告人蔡坤苗獲取違法所得人民幣6253752.86元。
2019年3月8日,被告人蔡坤苗被北京市公安局豐台分局太平橋派出所民警抓獲,其到案後如實供述基本犯罪事實。
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員工李某稱:“我們發現有一個叫‘星援’的APP破解了新浪微博的技術參數、算法,能對微博進行轉發、評論、點贊等,影響了正常業務和系統穩定。2018年5月份的一天,我用手機刷微博時發現一個叫‘星援’的APP。這個APP可以大量轉發或者評論同一條微博。我感覺這個APP可能有損我公司的利益,就跟公司領導進行了彙報。我們做了技術分析,直到現在才破解出來。過程中我們也收到用户的投訴,説‘星援’APP影響了微博的正常榜單和內容,同時也影響了系統的穩定和正常運行。”
相關司法鑑定意見書證明:使用新浪微博賬號信息登錄星援APP,在不登錄微博客户端的情況下,可實現轉發新浪微博博文的功能。使用新浪微博賬號登錄星援APP,通過該軟件提供的配置界面,在配置相關參數後,可實現自動批量轉發新浪微博博文的功能。
上述鑑定意見書顯示,星援APP通過綁定微博賬號的操作獲取到微博用户的賬號信息後,請求微博的服務器,從微博服務器返回的請求中獲取相應賬號的uid等信息,再通過結合密鑰和特定算法的方式,生成微博加密數字簽名s值,結合其他參數,使用與“新浪微博客户端”轉發微博時相同的網絡數據格式,將該數據提交給“新浪微博服務器”,該數據被“新浪微博服務器”誤認為是“新浪微博客户端”提交的網絡數據,進而和星援APP發生了數據交互,從而實現了不需要登陸“新浪微博客户端”即可轉發新浪微博博文的功能。該APP還擁有通過綁定多個賬號、多次重複請求,同時在轉發微博博文時隨機生成不同的硬件設備信息,實現自動批量轉發新浪微博博文的功能。
17萬微博用户綁定了3000萬個微博“小號”
被告人蔡坤苗供述:“2018年3月,我自己做了一個名為星援的手機APP軟件,並註冊了一個網絡工作室。2018年8月,我成立了泉州市星援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並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蔡坤苗供述稱,其公司主要經營兩款手機應用軟件,分別是星援和應援寶。這兩款軟件均是對接新浪微博的,客户通過這兩款軟件可以登錄自己的微博賬號實現批量轉發、點贊和評論操作,而且綁定的微博數量沒有上限,不用再人工登錄每個微博賬號進行重複操作。星援、應援寶兩款手機軟件通過用户的微博賬號、密碼登陸,登陸的時候不需要再另行註冊。這兩款軟件的用户可以批量操作在軟件端綁定的賬號,更加快速的進行微博轉發(行話叫掄博)、評論、點贊。微博客户端只能使用一個賬號登陸進行操作,而星援、應援寶兩款軟件可以同時登陸多個微博賬號進行相關操作。這兩款軟件在功能上是一樣的,只是名字不一樣。
蔡坤苗稱,星援、應援寶兩款軟件可以加快明星粉絲,提升轉發評論的數據量,滿足數據的需求,“我於2019年2月份查看後台數據,星援、應援寶共有微博‘大號’用户17餘萬個,這17餘萬用户大約綁定了3000餘萬個微博‘小號’。‘星援’‘應援寶’一共有微博中的明星羣管理員×××餘個。微博‘大號’是常用的微博賬號,有粉絲的老號。微博‘小號’是新註冊或註冊時間短的賬號,也就是為轉發增量而準備的賬號。2019年2月份左右,我查了一下銀行賬户,‘星援’累計充值人民幣700餘萬元,應援寶使用人數比較少,大概充值有10餘萬元。”
蔡坤苗供述稱,他將犯罪所得主要用於買房和公司開銷了,“我在泉州城東中駿世界城買了一處住宅,目前還在建設沒有交房,費用大約100餘萬元。我還在泉州城東中駿世界城買了兩個底商登記在我父親蔡某名下,費用大約300萬到400萬之間,具體多少錢記不清了。其餘資金用於日常開銷、員工工資支出等。公司人事是陳某,每月工資7000元。UI設計是蘇某和一個男孩,每月工資7000元。”
判決書顯示,被害單位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的訴訟代理人在審理期間提供的證據證明,被告人蔡坤苗惡意開發的“星援”APP在未經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授權的情況下自動批量轉發微博,大量轉發的微博嚴重干擾了明星勢力榜排行的數據,並導致排行系統功能受到實質性的影響;被告人蔡坤苗的行為給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造成應急人工支出45986.2元、2018年第四季度的服務器支出10376934元。
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上述訴訟代理人認為被告人蔡坤苗給被害單位造成經濟損失人民幣10422920.2元的意見,經查,相關證據均為被害單位單方材料,尚不足以證實與星援APP的關聯性,故不予採納。
北京市豐台區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蔡坤苗提供專門用於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應予處罰。鑑於被告人蔡坤苗到案後如實供述基本犯罪事實,故對其予以從輕處罰。
2020年12月31日,被告人蔡坤苗被判犯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繼續追繳被告人蔡坤苗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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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人民時評:依法治理網絡虛假流量
移動互聯時代,注意力成為稀缺資源。受利益驅動,一些人片面追求“數據為王”“流量至上”,為了謀取利益不惜鋌而走險,甚至走上網絡犯罪的道路。
近年來,與數據流量相關的網絡犯罪呈高發態勢。不久前,一起網絡散佈虛假信息案引發關注:個人僅花費760元,經網絡推手“操作”,短短几個小時,就把一條虛假消息炒成5.4億閲讀量的“熱搜”。據初步統計,相關不法網絡平台涉案資金流水逾2000萬元。類似虛假流量“生意”背後,隱藏着規模龐大的網絡黑灰產業鏈,其危害不容小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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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水軍”與流量造假,無疑會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侵蝕網絡空間社會信任。比如,被虛假流量“漫灌”的平台,劣質內容充斥其中,優質內容反被淹沒。近年來,上海、廣州、深圳等地法院審理的涉互聯網不正當競爭的多起案件顯示,一些互聯網公司深受虛假流量之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一些不法分子為賺取流量不惜編造傳播涉疫情虛假信息,擾亂正常社會秩序。可見,“網絡水軍”、虛假流量及背後的網絡黑灰產業鏈,以損害用户權益以及平台利益為代價,破壞了互聯網生態和經濟社會秩序。
維護網絡清朗空間,保障公眾合法權益,呵護平台經濟健康發展,亟待依法加快剷除網絡黑灰產業鏈。從《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論壇社區服務管理規定》到《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從反不正當競爭法到電子商務法,法律法規不斷完善,監管日益精細化。一段時間以來,相關部門持續開展“淨網”行動,猛藥去痾、重典治亂。但也應看到,隨着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的發展,網絡黑灰產業鏈的形式更趨多樣、手段更加隱蔽、技術更為複雜,給治理監管帶來了新挑戰。
打擊“網絡水軍”、治理虛假流量是一項系統工程,無法一蹴而就。相關部門、互聯網平台企業和公眾只有攜手同行、凝聚合力,努力剷除黑灰產業鏈及其生存土壤,才能起到治本效果。從法律層面看,可以發佈指導性案例、適時出台相關司法解釋以及修改法律。在治理過程中,互聯網平台企業應擔負主體責任,嚴格審核機制,加強技術創新,以更高效、更精準的方式打擊惡意發帖和頂帖軟件等;企業與司法機關、監管部門之間要形成緊密聯動,建立跨平台、多維度、全方位的機制,網上網下協同治理。對參與數據造假的“刷手”和默許刷單炒作的平台,有關部門應及時進行依法懲處,提高造假的違法成本。對於公眾而言,也應自覺提升法律意識,樹立正確價值觀,摒棄“流量至上”“唯流量論”的思維。
互聯網經濟是誠信經濟,其賴以存在的基石是真實活躍的用户和信息。多措並舉、精準治理,從源頭、交易鏈條等多方面着手,才能有效打擊網絡黑灰產業鏈,不斷壓縮其生存空間,助力互聯網平台經濟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