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諾:吸入用重組新冠疫苗作為加強針被納入緊急使用

據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9月5日消息,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發佈關於吸入用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載體)作為加強針被納入緊急使用的公告。

康希諾:吸入用重組新冠疫苗作為加強針被納入緊急使用

以下為公告全文:

一、概述

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研發的吸入用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載體),經國家衞生健康委提出建議,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論證同意作為加強針納入緊急使用。

吸入用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載體)於2021年3月獲得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物臨牀試驗批件,適應症為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所致疾病(COVID-19)。

二、對公司影響

公司吸入用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5 型腺病毒載體)獲批緊急使用後,若後續國家相關部門對其採購使用,將對上市公司的業績產生一定的積極影響。

三、風險提示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第二十條之規定,出現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或者其他嚴重威脅公眾健康的緊急事件,國務院衞生健康主管部門根據傳染病預防、控制需要提出緊急使用疫苗的建議,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論證同意後可以在一定範圍和期限內緊急使用。

2、經查詢,國內截至目前已有 9 款疫苗獲得國家藥監批准附條件上市或緊急使用,有 3 款被列入世界衞生組織的緊急使用清單,另有多款處在臨牀試驗階段。即使該產品被納入緊急使用,其未來的市場銷售仍將面臨較為激烈的競爭態勢,並同時受國內外疫情的發展變化、國內新冠疫苗接種率等多種因素影響。

3、疫苗在上市銷售前需要申請臨牀試驗、進行臨牀試驗、申請生產文號、產品批簽發。公司吸入用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5 型腺病毒載體)的後續研發及行政審批仍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公司將持續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推動項目進展並按照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防範投資風險。有關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公告為準。

特此公告。

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董事會

2022 年 9 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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