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奔馳先是“翻車”了,然後自然就“火”了。
很多喜愛籃球運動的盆友,想必已經對事情的來龍去脈瞭然於胸——近日,梅賽德斯-奔馳在微信朋友圈投放了一則《標準,不只一個》 的視頻廣告。廣告中出現了美國傳奇籃球巨星阿倫·艾弗森的近似形象,但並未出現艾弗森真人;同時其球衣名也由“未知原因”被拼寫為“IVERSEN”,而非艾弗森的本名“IVERSON”,從而在網友、特別是籃球迷中引發爭議。
隨後,艾弗森在中國的經紀團隊通過微博向北京奔馳銷售公司遞交律師函,要求奔馳方面立即刪除涉及艾弗森的廣告內容,並做出公開道歉、以消除影響——這則微博同時得到了艾弗森本人的轉發。
就在同一天晚上,@梅賽德斯-奔馳 發表微博,向艾弗森及其中國授權團隊致歉,稱已立刻停止該視頻傳播、並深刻反思,且已得到艾弗森及其授權團隊的諒解。
在奔馳發佈致歉聲明後,艾弗森本人也通過微博轉發進行回應——他表示,已收到奔馳中國的致歉,並會用“讓大家感到快樂的事情”進行糾正。
從字裏行間來看,綽號“答案”的艾弗森,或許已經“原諒”了“碰瓷”的奔馳;但是,《車動力》的各位“大嘴”們可還沒原諒呢!……於是乎,一番“口誅筆伐”那是必須滴。
奔馳沒事兒少“抖機靈”,“做戲做全套”更沒必要
——車動力編輯|大嘴鵬
阿倫·艾弗森——NBA傳奇巨星、奈·史密斯籃球名人堂成員。
梅賽德斯-奔馳——全球知名豪華汽車品牌、知名廣告投放主。
之前,或許我們也曾設想過,他和它之間會產生聯繫;只不過讓人始料未及的是,竟然會以此種不可描述之方式。
對奔馳而言,是付不起艾弗森的代言費?……還是以艾弗森的知名度,尚不足以承擔“奔馳代言人”這一身份?……顯然都不是。那麼,奔馳此次的“抖機靈”,真就沒一點必要。
先拋開此次事件中的另一“主角”——1.33T發動機不談,對艾弗森的“碰瓷”,無疑會對奔馳在不少人心中的品牌形象產生負面影響。
首先,作為“96黃金一代”的選秀狀元,阿倫·艾弗森在國內一直擁有着體量龐大的粉絲羣,其中又主要以80後、90初出生的球迷為主——而這一批人,不正是奔馳目前主要的消費人羣嗎?……何況,許多艾弗森球迷心中都有“忠艾一生”的堅持——在看到他們的一生偶像被如此對待後,或多或少都會對奔馳心生嫌隙。
其次,作為全球知名豪華汽車品牌,在進行廣告宣傳時居然出現如此大的“紕漏”——就算不是球迷的普通消費者,在瞭解事件始末後,或許也會對奔馳生出某些質疑。
所以,奔馳在此次事件中所展現出的,可謂是極度的“不專業”。
當然,這其中或許也有所謂“專業”的部分——在廣告視頻畫面中出現的“NBA前總裁斯特恩”、“NBA Logo”,以及“艾弗森”球衣背後的英文名“IVERSEN”(並非其真名“IVERSON”),均為不折不扣的“山寨版”——或許,這就是傳説中的“做戲做全套”吧。
看似“碰瓷”、“翻車”,實則有意為之?
——車動力編輯|張一偉
為了給旗下車型廣泛搭載的1.3T發動機正名,奔馳不惜違反廣告法、還“碰瓷”籃球巨星艾弗森——這等“手筆”與“氣魄”,在業內實屬罕見。
但在對“營銷”稍有研究的人眼中,或許又能看出另一些“端倪”——此次事件,絕非一起簡單的“營銷事故”。
試問,每年有無數廣告投放與策劃方案、且經驗十足老道的梅賽德斯-奔馳,又怎麼可能犯下如此低級、業餘的錯誤?……而且在事發之後,為何問題又“解決”得如此之迅速?……甚至連艾弗森本人都親自發聲,可謂給“犯錯”的奔馳留足了“面子”。
在筆者看來,真正的“答案”已經呼之欲出——這,就是一次徹頭徹尾的無良炒作、惡意營銷。
如果片面從廣告營銷的“傳播效果”角度來看,奔馳這次似乎是“成功”了,而且還“大獲全勝”。畢竟,只要是關注這則新聞的消費者,或許都被植入了這樣的潛意識——“奔馳1.3T發動機=籃球場上的艾弗森”;也等於變相告訴消費者:別看我只有1.3T、排量小,但動力絕對夠猛。
但如果換個角度來看,奔馳卻幹了一件對品牌形象傷害極大的蠢事。
作為一家百年企業,所最寶貴與值得珍惜者,便是經過時間沉澱後的品牌內涵與格調——它不僅決定着消費者看待這家企業的方式與態度,更是其產品能否在市場中“溢價”的底氣與關鍵所在。
而在消費者心中,奔馳一直是“豪華”的代名詞——既然代表“豪華”,在“營銷”方面自然也應該有相同的“格局”。而此次奔馳的“碰瓷”式營銷,看似成功、卻失了“體面”——真正受到傷害、並付出代價者,其實並非“被碰瓷”的艾弗森,而是奔馳自身沉澱百年的品牌格調與形象。
奔馳廣告想要“燃”,結果喜提律師函
——車動力編輯|劉傑
一次好的營銷、或廣告創意,往往能夠大幅度提升品牌形象、並建立消費信心;而與之相反的情況則是,難免在一段時間內淪為網絡、或社會輿論的“笑柄”。
雖然常有人説,中國消費者的“記憶力”不太好,在很多時候都會遺忘汽車品牌的“不良操作”;但俗話也還説了:“縱能記你千般好,一次過錯忘不了。”
所以,此次奔馳廣告“碰瓷”艾弗森事件,即使對其在產品銷量方面的影響微乎其微——但於“品牌”層面,由此在公眾領域和消費市場所產生的的負面影響,也許是長遠的。
為什麼説會影響深遠?……因為如果細品本次事件,奔馳並非是出於“節省代言費”的考慮,而是希望以打“擦邊球”的方式、去變相對一個籃球巨星進行“身高關注/歧視”,從而達到為自己品牌“造勢”之目的。
其實,對已經退役多年的艾弗森而言,當下的代言費用並不會太高;而且根據從多方瞭解的情況來看,這個價格目前確實也僅在70萬美元左右。至於財大氣粗的奔馳,自然是不可能“拿不出”這70萬美元的,而是明知這一次“身高/排量”的廣告“創意”,有可能會傷害到艾弗森,所以乾脆選擇“擦邊球”。
雖然從“創意”角度而言,把一個在NBA裏“身高不足”、但依然無比閃耀的巨星,與自己的1.3T發動機聯繫在一起確實很“討巧”;但與此同時,所謂“討巧”的操作,也很容易讓人討厭、甚至“討打”——一旦把握不好“度”,“翻車”就是大概率事件。
我們常聽人説,“酒品見人品”;那麼,這一次奔馳的“廣告品”,確實很Low。
另一方面,這樣低劣、蹩腳的“碰瓷”,也讓艾弗森很難不“回擊”,畢竟賠償金都“送上門”了、換誰也不可能“不開門”——於是很快,一紙律師函就擺在了奔馳面前。
相比去年“英菲奧迪”廣告烏龍事件的工作疏忽,奔馳這一次的“有意為之”,實在是不可取。只能説,奔馳也為其它車企提了個醒——在宣傳方式、方法和方向上,必須堅持“走正道”。
畢竟,正道才會有“光”。
行徑令人不齒,但“效果”確實很“好”?……
——車動力編輯|趙炳亮
“碰瓷”艾弗森的事件發展至今,奔馳官方已經向艾弗森做出正式道歉,而艾弗森本人、及其團隊也迅速做出瞭如下回應:“大家好,最近你可能在沒有我出現的情況下,看到了一段使用了我的故事的視頻。這一點也不酷。一部關於艾倫·艾弗森的影片必須展示真實的艾倫·艾弗森。梅賽德斯中國向我道歉了,我們很快會做出一些讓大家都滿意的事情,所以也請大家關注後續進展。”
這麼“爽快”就達成了“和解”,是不是整個過程也忒“順利”了點兒?……
如此這般,也讓筆者不得不做出一個有些“陰謀論”的猜測。
首先,奔馳方面故意在廣告視頻中留下各種漏洞百出的破綻,讓“不明真相”的網友將其頂上熱搜。之後,再通過官方道歉(大概率也會在私下對艾弗森進行一定的經濟賠償)將事件“擺平”。
現在回想起來,雖然奔馳的做法讓人覺得不齒;但在另一方面,通過這次事件,也的的確確讓人記住了奔馳的1.33T發動機。
不妨再換個角度設想——如果奔馳方面選擇通過正常渠道,與艾弗森達成代言合作、然後進行廣告拍攝,那麼待廣告正式發佈之後,會有現在這樣“火”的效果麼?……畢竟,雖然艾弗森貴為NBA一代巨星,但對於如筆者這般、完全不關心籃球的羣體而言,“艾弗森”也只是一個名字而已。
由此,筆者不得不再次感嘆,奔馳在營銷“手段”方面的“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