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積金局:BNO及簽證不能作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證明材料發佈於: 綜合2021-03-10標籤: 身份證明香港特區政府香港積金局積金局 香港強積金管理局(積金局)3月10日發聲明指出,BNO護照或其相關的簽證不能作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證明材料。 香港特區政府一月底宣佈不承認BNO作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材料。積金局今日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