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個煙酒店的小老闆,一個4歲女孩的父親,一天午後,他向女兒的親密小夥伴伸出魔爪,在自己的店裏先後三次對這個年僅6歲的小姑娘實施猥褻;他,是一名搬運工,趁着納涼的空閒,他利用一根冰棍將一個5歲女孩誘騙至地下室,用極其殘忍、變態的手段傷害了這個女孩……
搬運工誘騙猥褻女童 竟然對女兒的玩伴下手
這兩起猥褻兒童案的發生相隔不到一個月,其中一起是熟人作案,另一起案件若不是受害女童出現尿血癥狀,兇手很可能逍遙法外。辦案檢察官提醒市民,猥褻兒童罪的被告人雖來自不同的羣體,但熟人作案佔了一大部分,他們大多利用兒童年幼,缺乏辨別力與戒備心,趁其獨自在家或到自己家中玩耍,家長疏於照料時,實施猥褻行為。值得注意的是,家長的“監護空白”、孩子的“性教育缺乏”,是兒童容易受到猥褻侵犯的一個重要原因。
熟人作案型
男子向4歲女兒的小夥伴伸出魔爪
石雨今年35歲,在雨花台區開了家煙酒店。石雨有兩個女兒,大的四歲,小的一歲。大女兒小雪有個好朋友,名叫麗麗,今年6歲,二人經常一塊兒玩耍。可誰能想到,一天午後,石雨竟然在自己的煙酒店內,對女兒的好朋友麗麗伸出魔爪。
事情發生在今年8月18日下午,石雨正在店裏睡覺,這時,麗麗跑了過來,問他:“小雪爸爸,小雪去哪兒了?”被吵醒後,石雨不耐煩地回了句:“她回老家了。”之後,石雨看了看麗麗,突然熱情起來,邀請麗麗到店裏玩。年幼的麗麗毫無防備,走進店裏。
就在這時,石雨向麗麗伸出了魔爪,用手觸摸麗麗的私處。麗麗本能地推開石雨的手,這時,有客人來買煙。石雨去招呼客人,麗麗似乎沒有意識到自己被侵犯了,繼續留在店裏玩耍。之後,石雨又一次對麗麗進行猥褻。
值得一提的是,麗麗在石雨店內大約呆了半小時,直到外婆來尋人才離開。其間,石雨接待了三次客人。麗麗有離開的機會,但遺憾的是,她並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被侵犯了。好在外婆及時發現了異常,立刻報警。
日前,因涉嫌猥褻兒童罪,石雨已被雨花台檢方提起公訴。據悉,麗麗生活在單親家庭,母親失業在家,這次事件對她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傷害,需要進行心理治療。麗麗的家人無法相信,平時麗麗和小雪經常一塊玩耍,大家都認識,可石雨竟做出這種事來。鑑於麗麗的情況,雨花台檢察院決定對麗麗司法救助4000元。
(文中人物為化名)
誘惑哄騙型
搬運工一根冰棍誘騙女孩實施猥褻
38歲的胡凱老家在漣水,曾因盜竊數次受到刑事處罰,去年10月刑滿釋放後,在一家貨運公司做搬運工。今年7月27日中午,胡凱在超市乘涼時,看見一個小女孩獨自在玩耍,便走上前抱起女孩,向遊戲區走去。胡凱給女孩買了五個遊戲幣,玩完之後,他以買吃的為由帶女孩離開。之後,他花一元錢買了根冰棍給女孩,將女孩騙至一拆遷地,在一個地下室內,他一邊猥褻女孩,一邊用手機攝錄下一切。
見女孩不知反抗,胡凱用更加變態的方式折磨女孩,直到女孩喊痛,他才罷手。做完這一切後,胡凱將女孩送回超市門口,便獨自離開了。
可憐的小女孩根本不知自己受到了多大傷害,直到次日上午,女孩出現尿血癥狀後,在家人詢問下才道出一切。家人立刻報警,民警帶女孩去醫院檢查,被診斷為外陰炎。日前,胡凱涉嫌猥褻兒童罪一案正在審查起訴中。
據女孩父親介紹,他們一家來自湖南,家中有三個孩子,平日都是妻子在帶。妻子患有腦膜炎、心臟病,長期藥不離口,一直無法從事體力勞動,只靠他一人打工維持生計。事發當天,妻子去打麻將了,沒有管女兒,五歲的女兒便獨自去超市玩,結果就遇到了那個“壞叔叔”。對於女兒受到的傷害,他很心痛,也很自責,希望女兒能儘早忘記這一切。鑑於女孩的家境,雨花台檢方決定對其司法救助4000元。
(文中人物為化名)
馬上就訪
兒童性侵案何以頻發?檢察官:“監護空白”“性教育缺乏”
今年六一兒童節前夕,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向社會公佈了十個未成年人受侵害的刑事審判案例。
在這十個典型案例中,有八個是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有利用教師、醫生、繼父等特殊身份猥褻、強姦未成年人的,有性侵農村留守兒童的,有利用QQ等網絡聯絡工具誘騙未成年少女的,有小區保安利用熟人身份猥褻兒童的,基本覆蓋了當前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主要類型。據承辦檢察官劉翔分析,兒童性侵案頻發的原因,一是由於性教育的缺乏。受社會觀念、自身文化、法律意識等方面影響,家庭和學校缺乏對兒童自我保護方面的教育,導致很大一部分兒童性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相關防範知識嚴重匱乏。部分低齡兒童未能意識到嫌疑人的行為是在嚴重侵犯自己的權益。
二是監護空白。兒童家長的監護空白,是兒童容易受到猥褻侵犯的一個重要原因。據統計,被侵犯兒童的家庭中,父母雙方大部分外出忙於生計,無暇顧及年幼子女,或由爺爺奶奶照看,或無人照看又未將孩子送往託兒所、幼兒園,孩子長時間獨自留守或獨自玩耍,給犯罪分子下手的機會。猥褻兒童的慣用手法主要包括三種類型:引誘型、欺騙型、強迫型。多發生在出租房屋、路邊、小區地下室等偏僻地方,多為流動人口較為集中的場所,居住混雜,管理較為薄弱,給一些別有用心的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有些孩子在遭受侵害後,因為羞愧、恐懼不願或不敢告發,或者根本不知道這是犯罪行為,致使犯罪人有恃無恐,也為孩子多次遭受侵害埋下了隱患。
檢察官提醒
兒童防狼小貼士
據辦案檢察官劉翔介紹,兒童性侵害易發生的年齡是8—12歲,但其實從5歲開始,性侵害的危險就開始逐步增高。因此,性保護教育應從幼兒開起。作為家長,在家庭教育中不應避諱與孩子談到“性”的問題,而且對於性侵的防範教育,越早開始越好。另外,要讓孩子學會一句話,在遇到危險時,要説“不要碰我,我要告訴我媽媽”。一般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在害怕孩子會告訴家長的情況下,都會住手。
父母要告訴孩子:
(1)教孩子認識身體的隱私部位,告訴孩子生殖器官是每個人的隱私,不可以隨便説,隨便讓他人看,隨便讓他人摸。女性身體的隱私部位除了生殖器官,還有胸部;
(2)無論任何人,包括爸爸媽媽、爺爺奶奶、爸爸媽媽的朋友、親戚、老師都不可以隨便看你或摸你的隱私部位;
(3)如果有人想摸你的隱私部位,要想辦法離開他,然後回家告訴爸爸媽媽;
(4)你也不可以隨便看或摸別人身體的隱私部位。
揭穿“壞叔叔”慣用手法
1、要求孩子幫忙
例如:假裝問路、謊稱東西壞了,騙孩子離開。
應對方法:要孩子記住絕對不上陌生人的車,或跟着求助的人去任何地方,如果是在學校裏,應該立刻報告老師。
2、誘惑孩子
例如:帶孩子吃東西、給孩子糖果、玩具等。
應對方法:父母要常常提醒孩子,不隨便收受別人的東西。如果有人要送禮物,應先問爸媽同不同意。要是對方以送東西為由,要求你做一些事,不能接受。
3、利用職權或假扮權威人士欺騙孩子
例如:假扮警察,或是學校老師用權威逼孩子就範。
應對方法:即使是有權威的人,也不能隨便碰觸或侵犯自己的身體,應該大聲拒絕,趕快離開。若是有人要帶你走,你應該回答(我要先打電話告訴媽媽)而不要輕易就跟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