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至今,中國官場嫖娼招妓事件屢見不鮮,但是,集體嫖娼事件倒不多見。雖然如此,官員集體嫖娼也絕非僅此一例。在唐文宗開成二年就發生了一起十五名官員集體嫖娼事件。由於當時官員嫖娼並不違反朝廷規制,因此,這些參與集體嫖娼的官員並不以此為恥,反以為榮,而且高調張揚地記錄下來。大詩人白居易還自命風流地賦詩一首,生動地描述了當時十五名官員集體嫖娼放蕩不羈的情景:
三月草萋萋,黃鶯歇又啼。柳橋晴有絮,沙路潤無泥。禊事修初半,遊人到欲齊。金鈿耀桃李,絲管駭鳧鷖。轉岸回船尾,臨流簇馬蹄。鬧翻揚子渡,蹋破魏王堤。妓接謝公宴,詩陪荀令題。舟同李膺泛,醴為穆生攜。水引春心蕩,花牽醉眼迷。塵街從鼓動,煙樹任鴉棲。舞急紅腰軟,歌遲翠黛低。夜歸何用燭,新月鳳樓西。這首名為《三月三日祓禊洛濱》的五言詩就是白居易描述的這次十五名官員集體嫖娼事件的真實記錄。從“金鈿耀桃李”到“絲管駭鳧鷖”,從“鬧翻揚子渡”到“蹋破魏王堤”,從“春心蕩”、“醉眼迷”到“紅腰軟”、“翠黛低”,不難看出,這可謂是官員攜妓一次酣暢淋漓、放浪形骸的風流狂歡!
如果説上述這些描寫只是這十五名官員白天攜妓遊賞玩樂的生動記錄,而結尾“夜歸何用燭,新月鳳樓西”一句正是他們夜宿青樓妓院集體嫖娼的真實寫照。白居易不僅描述了這十五名官員集體嫖娼事件當時高調張狂、放蕩不羈的情景,而且還記錄了參與集體嫖娼的十五名官員的姓名和官銜,以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經過。
在《三月三日祓禊洛濱》的序中,白居易寫道:“河南尹李待價以人和歲稔,將禊於洛濱。前一日,啓留守裴令公。令公明日召太子少傅白居易、太子賓客蕭籍李仍叔劉禹錫、前中書舍人鄭居中、國子司業裴惲、河南少尹李道樞、倉部郎中崔晉、伺封員外郎張可續、駕部員外郎盧言、虞部員外郎苗愔、和州刺史裴儔、淄州刺史裴洽、檢校禮部員外郎楊魯士、四門博士談弘謨等一十五人,合宴於舟中。由鬥亭,歷魏堤,抵津橋,登臨溯沿,自晨及暮,簪組交映,歌笑間發,前水嬉而後妓樂,左筆硯而右壺觴,望之若仙,觀者如堵。盡風光之賞,極遊泛之娛。美景良辰,賞心樂事,盡得於今日矣。”為了凸顯這首《三月三日祓禊洛濱》五言詩的重要,白居易還説,“若不記錄,謂洛無人,晉公首賦一章,鏗然玉振,顧謂四座繼而和之,居易舉酒抽毫,奉十二韻以獻。”
這十五個自命風流的男人,無不是大唐王朝的官場中人,借三月三日上巳節 “祓禊”之名,攜妓出遊,招搖過市,白日賞樂,夜晚嫖妓,不以為恥,反以為榮,打造了中國古代最大規模的集體嫖娼事件。文人自古多風流,唐代才子勝一籌。白居易居然能在詩中把這次集體嫖娼的情景寫得如此異彩紛呈,酣暢淋漓,讓人眼花繚亂,目不暇接。真可謂是古代風流才子中的風流高手!
中國古代在春秋兩季,先秦時期就有前往水濱舉行祓除不祥的祭禮習俗。而春季常在三月上旬的巳日,並有沐浴、採蘭、嬉遊、飲酒等活動。三國、魏晉以後定三月初三日為上巳節,稱為“祓禊”。此後又增加了祭祀宴飲、曲水流觴、春遊踏青等活動內容。由於唐朝規定這一天公職人員還可以休假,因此,這一天就成為了一些官員呼朋喚友尋花問柳、結夥抱團集體嫖娼的大好時機。正是在這風和日暖、草長鶯飛的“祓禊”之日,發生了十五名朝廷官員集體嫖娼的風流事件。但是,這次十五名官員集體嫖娼的風流事件在古代並沒有成為醜聞遠播,反而成為了一段流傳千古的“雅聞”。
古代最大規模“官員集體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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