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説希拉里不誠實,希拉里敗在了她的政治不誠實。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中,兩位候選人希拉里和特朗普都普遍不受選民待見。選民挑選候選人,當然主要是從自己的經濟和政治利益出發,但也會考慮到候選人的個人品格和素質。從三場辯論來看,無論是形象、臨場表現、政策內涵、對政務和國際關係的熟悉程度,希拉里都佔了上風。反觀川普,他雖然咄咄逼人,但政見建設性內容、言論毛躁粗俗、缺乏自控,再加上有侮辱和蔑視婦女的前科(雖然他自己不承認)。按理説,希拉里在民意上應該佔壓倒性優勢,但是,實際上並非如此。
為什麼會是這樣呢?這主要是因為希拉里有説謊和不誠實的壞名聲——從電子郵件醜聞,克林頓基金會的運作,到維基解密所披露的她助手的郵件,顯示希拉里在付錢給她演講的華爾街大佬面前(或她需要的競選捐款人面前)所説的話與對選民所説的話有明顯的矛盾。在許多美國選民看來,公共人物的説謊是一種政治欺騙,也是公共人物的嚴重失德。
自從人類有了政治社會,也就有了政治欺騙,但對於政治欺騙的合理性卻一直存在着激烈的爭論。傳統政治哲學認為,某些出於公共考量的謊言是合理的。例如,柏拉圖認為,對人民講一些不實的故事,有助於他們接受社會等級,安分守己,因此有利於社會穩定。在希臘語裏,柏拉圖用來描述這種有用謊言的字是gennaion,是“高尚”的意思,也指“品格崇高”和“良好教養”。19世紀英國政治家本傑明·迪斯雷利(Benjamin Disraeli)説,“紳士”(上流人士)知道什麼時候説真話,什麼時間不説真話。那些瞭解高尚目的的人,為高尚目的説謊,是可以原諒的。在第二次辯論中,希拉里用林肯的例子來為自己辯護,暗示只要是對國家有益,就可以對不同的觀眾發表內容矛盾的講話,結果受到了批評者的嘲笑。
美國倫理學家博克(SisselaBok)在《謊言:公共和私人生活中的道德選擇》(Lying:Moral Choice in Public and Private Life)一書裏把一切政治謊言視為民主社會的公害,可以説是對“高尚謊言”的直接駁斥。她指出,政客或政府欺騙民眾主要用三種理由:睿智高明、出於無奈、政治常態。
第一種理由是,領導者比民眾更瞭解什麼是對國家有價值的目標,更清楚什麼是國家的核心利益。他們認為自已有決定如何對待民眾的特權,“他們認為,那些被他們欺騙的民眾沒有正確判斷的能力,或者會對正確的信息作出錯誤的判斷”。因此,欺騙民眾是為愛護民眾和為民眾服務。
第二種理由是,領導者隱瞞真相,施以騙術,實為不得已之舉。國家會面臨長期的任務或困難,如經濟落後、貧富不均、體制腐敗、戰爭等等,領導者有心解決這些問題,但民眾目光短淺、急功近利,不能理解領導的長期規劃。這時候,“欺騙可能是政府為了取得領導結果而不得不採取的唯一辦法”。
第三種理由是,欺騙是政治現實,是政府運作的基本手段,“國家利益的重大目標需要某種程度的欺騙才能克服強大的阻力。談判必須避開公眾的耳目,無政治經驗的民眾根本無法理解討價還價有多麼艱辛”。欺騙是一種處理事務的高超能力和智慧,“政府要領導人民,就必須行使某種欺騙”。
博克認為,這三個理由都是從統治者的角度來思考和看待問題。如果從被統治者的角度來看,這三個理由都不具有充分的説法力。他們從以前的經驗中學會了懷疑,不相信政客或政府的美好説辭。
首先,政治經驗告訴人們,“他們不能毫無疑問地同意,那些説謊的人就一定是大公無私或者判斷正確,不管他們自稱有多麼良好的意圖。他們知道,許多謀取私利的欺騙都是用公共利益在掩護偽裝的”。而且更重要的是,“再沒有私利動機的欺騙,也會滋生腐敗和擴散虛偽”。
其次,政府確實會因為不得已,而需要策略性地保守某些秘密(或者説某些謊言),但是,事過之後,就應該讓人民知道真相。但經常是,暫時保守的秘密變成了永久的秘密,謊言變成真相,而真相從此石沉大海,從人間消失。人們再也無法追究或檢驗那些暫時的謊言究竟是不是必要的謊言。
再者,政府説謊雖然難以完全避免,但“不同社會之間,存在何種欺騙和在什麼程度上有所欺騙卻是有着很大的差異。同一個政府裏的不同個人之間,一屆又一屆政府之間的區別也很明顯”。這就要求人們去探究,“為什麼會存在這些差異,如何去提高誠實的標準”。如果説欺騙是政治現實,那麼就需要更深入細緻的公共討論,弄清這是一種怎樣的“現實”,它是如何形成的,如何去改變它,而不是把它接受為我們的宿命。
這次大選期中,希拉里一直沒能擺脱欺騙和不誠實的惡名困擾。民眾和媒體對此揪住不放、窮追猛打。這並非因為她是當今世界上最臭名昭著的説謊者,而是因為普通美國人似乎為政治人物設置了比許多其他國家更高的誠實標準。許多選民認為希拉里沒能達到這個標準。不管美國多麼需要她豐富的政治經驗,他們都仍無法將她認同為一名合格的領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