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錘殺出軌妻子持羊角錘擊打其頭面部!面對妻子的出軌,丈夫黃志亮憤怒地持羊角錘將妻子錘殺,而犯罪嫌疑人黃志亮也因為自殺未遂被警方逮捕。昨日下午,市二中院開庭審理此案,黃志亮兒子向法院遞交諒解書,希望法庭能夠從輕發落。
丈夫錘殺出軌妻子 持羊角錘擊打其頭面部
妻子公然出軌 將男子領回家中
據黃志亮陳述,他是江蘇人,妻子是北京人,他是個倒插門女婿,也正為如此,妻子一直瞧不起他。2011年,黃志亮與妻子回北京建房子,為了建房,自己拿出了20餘萬元積蓄。因沒有了積蓄,2012年,黃志亮在北京打零工掙錢,一年多沒有回與薛某在大興區的家。
黃志亮稱,他2013年底回到家,聽到鄰居説見過他妻子將陌生男子領回家。他氣憤地找到妻子詢問,妻子承認出軌。此後,兩人多次爭吵。2014年,薛某從家中搬出,到採育鎮南辛店一村租下一個房間生活。2014年6月16日,黃志亮氣憤之下來到妻子出租屋內,與妻子發生口角後持羊角錘擊打其頭面部,致妻子死亡。
兒子稱已經原諒父親
黃志亮的兒子沒有參加庭審,但對於父親的行為給予諒解,並向法院提交了諒解書。黃志亮的兒子在諒解書中稱,他的父親因一時衝動把母親打死,觸犯了國家法律,理應受到法律的處罰,但自己作為唯一的兒子,今年21歲,獨自一人居住感到很孤獨,住在南方的爺爺奶奶也已經80多歲,無人照顧。目前,母親已死亡,不想再追究父親的責任。希望法院能夠考慮家庭情況,給予父親從輕處罰。
黃志亮的律師對於故意殺人罪的罪名不認可。律師稱,被告人主觀上沒有想要殺人,應當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此外,被害人薛某因在外有人並提出分手,且打算將黃志亮掃地出門,其本身有錯在先。律師還表示,考慮到黃志亮系初犯、偶犯,並有自首情節,希望能夠減刑處罰。
在辯護階段,黃志亮稱,不需要再辯護。隨後,黃志亮轉身,並向坐在庭審席的被害人的親屬下跪,失聲痛哭,被害人家屬流着眼淚起身。最後,黃志亮在法警的拉扶下離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