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賭博輸百萬 應聘保姆綁架孩子獲刑11年

  

女子賭博輸百萬 應聘保姆綁架孩子獲刑11年

  “幼稚”保姆    
   “被告人陳某犯綁架罪,判處……”法官宣讀至此時,站在密雲法院被告席上的陳某突然抬起手捂住臉,然後又放下,這是決定她命運的時刻。

  “……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22000元……”所有的期待和僥倖瞬間破滅,她又一次捂住了臉。

  去年,身為保姆的陳某綁架了僱主家4歲多的男孩。在實施綁架的幾天裏,她帶着孩子去了天安門,逛了武漢的動物園。當她發現自己被通緝,起意自殺的時候,又將孩子送進了武漢一家可寄宿的早教機構。也正是她,讓一直對她友善如親人的僱主全家陷入了長達10天焦慮痛苦之中。逃亡途中,她不忘賭博,陸續將孩子父母匯給她的18萬元贖金輸給了賭博網站。

  應聘保姆 就是要綁架孩子

  前天下午2點20分,31歲的陳某被帶上被告席。纖瘦的她相貌文靜,與“綁匪”一詞相去甚遠。

  “我從去年年初開始在一個叫金冠娛樂的網站上賭博,輸了差不多100萬。”陳某説,丈夫為此和她離了婚,幼子也被帶走。

  據陳某説,她曾經向當地派出所舉報過這個網站,可是很長時間內都沒人管。錢沒了,家庭沒了,孩子沒了,陳某的心態開始扭曲。“這時候我就想,乾脆去綁架一個孩子,報復社會。”她在後來的訊問筆錄中這麼説。

  在陳某的設想裏,綁架了孩子,然後要求事主把贖金打進賭博網站的賬户,警方肯定會查,這樣不就讓賭博網站沾上大事了嗎?

  去年9月,陳某從湖北來到北京。她在一個著名分類網站的“保姆”頻道找到一家中介,僅僅提供了身份證複印件,幾天後便獲得了一份工作:在密雲某高檔小區為僱主孫先生一家照顧4歲多的孩子。

  “小孩智力發育晚,現在大約只是兩歲孩子的智力水平,每週要到城裏上培智學校,都是我陪着。”陳某説,在一個多月的相處裏,僱主一家對她很好,孩子對她很親,所以她也曾經猶豫過要不要實施計劃,但是到了2013年10月26日,她還是決定:動手。

  當天上午,她將孩子從家裏帶出,坐980路公交車進城,下午就登上了去武漢的火車。

  滿足孩子 逛天安門動物園

  實施綁架的當天下午,陳某在北京西站買好了前往武漢的火車票,一直不知發生了什麼事的孩子突然提出“我要看看天安門”。於是陳某帶着他上了出租車,折返到天安門遊玩。到武漢後,她還專門回了一趟她在嘉魚的老家。落網後陳某對民警説:“我還領着他去了武漢的動物園。”

  轉悠了兩三天,陳某在一次住店的時候被告知:必須登記身份證,因為有一個女的帶着個孩子不見了,可能在這附近,警方查得很嚴。陳某這時意識到,自己已經被通緝了。“我出來後就買了一瓶農藥。”她此時的念頭是:不行就自殺。

  但她隨後的行為又讓人匪夷所思。按照陳某的説法,她覺得“孩子跟着我轉了好幾天,太辛苦”,於是在網上找了一家當地可寄宿的早教機構,將孩子送了過去。事後,主審法官還特意關注了其間的一個細節:早教機構的收費是500元,陳某多給了100元,因為“孩子愛喝牛奶,這100元用來給孩子多買點牛奶”。

  孩子父母 陷入痛苦和崩潰

  即使存在這些細節,也不能改變綁架的事實。在前往武漢的火車上,她以第三人的口氣給孩子媽媽周女士發了信息:“阿姨和孩子我帶走了,準備好90萬。如果報警只要一個兄弟出事,以後別想見你兒子。”

  陳某留下了三個自己在賭博網站上的賬號,要求各打入30萬。在武漢,她又用新買的手機給周女士打了電話,説了孩子的情況。法庭上她這樣回憶:“孩子媽媽情緒特別激動,只會哭,什麼都聽不進去。我只好再給孩子爸爸打電話,畢竟是男的。”

  從10月26日開始,受害人的家庭已經陷入崩潰。當天中午,周女士和丈夫聯繫不上陳某,非常着急,用盡各種辦法,還託一位親戚幫着給陳某發短信,但都沒有迴音,直到接到了陳某的“攤牌”短信。

  由於擔心陳某傷害孩子,周女士只要手裏有一點錢,就會馬上打進陳某的賬號,前後打進了18萬餘元。後來陳某又改變了主意:“我發現這個網站還是在運營。後來想,乾脆給我自己或我父母留下吧。”於是,她向周女士提出“別往這些賬户裏打錢了,打進我的工資賬户吧”,隨後,她又收到了2萬多元。

  警方行動 陳某在湖南落網

  即使在逃亡途中,陳某也沒忘了不時登錄賭博網站。在後來警方訊問時,她説是想看看這個網站有沒有被打掉。但是,受害人一家打在網站賬號裏的18萬多元,又被她全賭輸掉了。

  將孩子送進了早教機構,陳某乘車來到了湖南嶽陽市,住進了“不需要登記身份證”的小旅館。

  在接到報警後,北京警方迅速開始投入大批警力工作。在北京西站候車大廳的監控錄像中,偵查員查到了陳某和孩子的身影,確定他們已經前往武漢。

  在當地公安機關的協助下,11月4日,陳某在岳陽湘陰縣某小旅館落網。這時她顯得非常平靜,很快説出了孩子的下落。警方迅速在武漢的早教機構裏找到了孩子。直到這時,早教機構裏的工作人員還以為前幾天送孩子來的人就是他的媽媽。

  法官:情有可憫 罪無可逭

  “我犯了法,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在被告人最後陳述的時候,陳某剛説了一句話就開始啜泣,不過很快剋制住了。“現在正是有老人要孝敬的時候,我卻把自己弄到這兒來了。但是要是判我10年,父母可能也不在了,我的孩子也大了,我活着也沒什麼希望了。我只希望今後我出去的時候,還來得及對我爸爸媽媽、對我的孩子付出,讓我在裏面活着能有一點希望。”

  庭審最後,法官姚冬敏宣判:判處陳某有期徒刑11年,罰金22000元,繼續追繳犯罪所得184100元。

  被帶出法庭時,陳某已是滿眼淚水。

  “她其實中間是有機會獲得輕判的。”庭後,姚冬敏法官對記者説。“她在供述中提到,10月底的時候,她曾經想把孩子送回去。如果這個想法實施了,肯定不會這麼重。”

  姚法官強調説,雖然從一些細節上看,陳某的行為好歹還沒有越過人性底線,可能也會獲得一些同情,但是站在受害者的立場上看,她的行為不可理解,也不可原諒。

  “嚴格按照法律,陳某實施綁架的動機、行為非常明確,犯罪既遂,而且造成了受害家庭巨大的痛苦,現在還有18萬多元損失有待追繳。”姚法官説,陳某在庭上一直承認,僱主一家對她很好。但出了這種事,受害人明確表示過,錢是否追得回來並不在乎,但可以肯定絕不會原諒她。

  綜合有證據證實的全部情節,在綁架罪“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的標準下,法官對陳某從輕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專家:她的心理狀態像孩子

  前天下午宣判時,陳某的父母、哥哥等所有親屬都沒有出現。

  欣榮恆運心理諮詢公司諮詢師胡海波認為,如果被綁架的孩子不是智力發育較慢,僱主家庭又對她不錯,結果極有可能完全是兩個樣子。

  “綜合被法庭認定的一些細節,我判斷陳某的心理發育狀態有點像個孩子,她的成長經歷裏,可能沒有人對她特別關注,而她又特別希望能夠引起別人的關注。”胡海波説。

  如果是這種情況,一旦僱主家庭同樣對她忽視、輕視,而孩子本人又對她而言比較強勢,那麼她內心深處的反抗心理就會爆發,很可能在綁架過程中傷害孩子。“恰恰因為孩子在她面前弱勢,她有可能把自己當年的情境投射到孩子身上,才會對他比較友善和照顧。”胡海波説。

  他告訴記者,陳某的行為在心理學上屬於典型的“外歸因”:將自己遇到的挫折都歸結為別人的問題:賭博輸了責怪公安、家庭不幸報復社會,可報復的方式又極為幼稚……“其實連她作案的特點也有些幼稚的傾向。幾個月前定下的計劃,能一直實施下去,一方面是處心積慮,但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她根本沒有能力去設想用更好的方法來解決問題,她的關注點全在一個問題上:‘我怎麼報復社會’——她顧不上再想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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