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當月開具的一張“電子專票”金額填錯了,可以作廢重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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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增值税專用發票電子化的新辦納税人發現當月開具的一張增值税電子專用發票的金額填錯了,可以作廢重開嗎?

答:不可以。增值税電子專用發票(以下簡稱“電子專票”)的載體由税務機關監製的增值税紙質專用發票轉變為符合税務機關規定格式的電子文件。納税人發生開票有誤的情形,可以按照《》(2020年第22號)第七條的規定,先開具紅字電子專票進行處理,紅衝後再按照正確的金額重新開具藍字電子專票。


編輯設計:運城税務

來源:國家税務總局

【來源:運城税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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