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作家中,19世紀法國的喬治·桑是個“性自由”的鼓吹者,也是個親身體驗的實踐家。她18歲時和一個富有的男爵結婚,生有一子一女。她的第一個情夫是個法院的差官,意思薄弱;第二個情夫身體魁梧,但缺乏教養;第三個是裘爾·桑德,很符合她的理想,於是就離家出走,在巴黎和桑德同居。
喬治·桑不斷地像更換衣服似地更換情人。1834年法國的浪漫派詩人兼小説家繆塞和她一起到威尼斯旅行,在下榻旅館的牀上被她罵為性無能而被趕出來。詩人海涅因被她發現有梅毒而遭拋棄。法國浪漫派小説家梅里美和她同房,因為“成績不佳”、不能使她獲得性滿足僅兩夜就被她拋棄了。波蘭的天才作曲家、比喬治·桑小六歲的蕭邦1839年開始和她同居,到了1847年因感情不合分手,幾乎耗盡精力。
《十日談》之二:妻子指揮丈夫爬進桶內去洗刷,她卻和情人在桶外性交。
19世紀的法國文壇,文學巨匠風雲際會。且不説雨果、巴爾扎克、福樓拜,你隨便找一位名作家,如大仲馬、儒勒·凡爾納等,都可以支撐一個時代的文學局面。他們各人以自己特有的方式來佔領一角天空,在上頭儘管發自己的光,或強或弱,或明或暗,或持久或瞬息,滿天閃爍得難止難收,果然是一場思想、智慧、哲學的大競技。不過,這場活神話的屬性是陽性的,鬧鬧嚷嚷的,都是些西裝革履蝴蝶結的男士。而女人呢,任你出身寒門或富豪世家,只要一出嫁,馬上變成帶到夫家的嫁妝當中的一件活寶。丈夫對妻子的管束權力,一如對她帶來的財產的絕對管理權,遑論其他。女人,只能滿足於從她們燒菜做飯的廚房裏,為那些男人發出一點喝彩聲。
然而,在這樣的陽剛世界裏,歷史為法國文壇開了一個小小的玩笑。1832年,一部名叫《印第安娜》(lndiana)的小説出來了。第一版雖然只印了700冊,卻獲得了輿論界的好評。作者署名George Sand,一個古怪的名字。問題是個Sand字,這是前所未見的。不過,誰也沒有猜想這是個女性,但凡有“德行”的女人,不會這樣拋頭露面。
原來這個喬治·桑,也有意將自己當成男人。她出現在巴黎的時候,身穿男裝背心,外衣,長褲,打一條寬闊的羊毛領帶,頭戴灰色男帽,手拿枴杖。她也抽煙,吸煙鬥。福樓拜乾脆把她當成男人,戲稱:“我要認識她,正如我已經認識了她那樣,以便了解在這個大男人身上所具有的女性。”她第一次聽肖邦彈琴,邊聽邊抽煙,使肖邦驚詫不已。巴爾扎克到諾昂去拜訪她,兩人在壁爐前閒聊,她也一邊聊天一邊抽煙。1830年,巴爾扎克寫信給韓斯卡夫人説:“這是個男人,尤其是她想做一個男人,摒棄女人的角色。”
説喬治·桑摒棄女人的角色,不完全中肯。正因為她的女人角色演得太入戲,將周圍的男性儘管變成她的情人,才招致社會上的謠言紛紜。她曾經結婚,婚後有情人,跟情人一起住在丈夫隔壁房間裏,後來為性自由而離婚。她那個Sand字,是從他的情人Sandeau而來。成了作家之後,從繆塞開始,直到肖邦、李斯特……情人一大堆。平日的交往,幾乎將那個時代的著名文化人一網打盡。在她的諾昂故居里,設有肖邦的工作室、睡房,有為李斯特准備的鋼琴,有數度造訪諾昂的德拉克洛瓦為她的兒子畫的肖像。
先後到訪的著名文化人,包括巴爾扎克、小仲馬、屠格涅夫,畫家盧梭在內,總共二十八個。然而,在那個時代的人的眼裏,所謂才華、靈魂、藝術、藝術生命,只該男人擁有,喬治·桑成為作家,已經不是個好女人;何況“所有人都見識過她的‘屁股’”;又何況,她是19世紀女權運動的中心人物。她要求性的自由平等,要求家庭範圍中婦女的合法地位。她要思想、寫作、説話、生活、工作的自由,要經濟獨立,指出問題不在於兩性的差別,而在於婦女所處的狀況。
喬治·桑所引起的震動,衝擊着整個歐洲,一直波及到美國。後來的西蒙·德·波伏娃,只能算是她的師妹。她反對女性進入法蘭西學院,理由是:“法蘭西學校是一無用處的偉大,從擺在我們面前的時候開始,就像一盞將熄滅的燈。”儘管雨果對她十分尊重:“在這個以完成法國革命,並開始人類革命為天數的世紀,性的平等是人類平等的一部分,一個偉大的女人是需要的。”
但,並非所有文人都有這種氣度,什麼“譁眾取寵”,“女鬼”,“公廁”等污言穢語紛紛拋向那個女人。而那個女人,有着很高的寫作天分和勤懇的寫作態度。她家賓客如雲,客人來到,總是先讓他們自己去玩,她繼續寫作,到工作完畢才出來見客。她落筆輕易快捷,繆塞説:“我工作了一整天,到晚上才寫了十行詩,喝了一瓶酒;她喝了一公升牛奶,寫了半部書。”喬治·桑一生寫了二十四部小説,幾大部頭戲劇、文學評論、政治評論,大量的通訊集。
龔古爾兄弟對喬治·桑的工作能力表示欽佩,卻不掩飾習慣性的對女性的鄙視:“天才應該屬於雄性,斯達葉爾(Stael)夫人和桑夫人的解剖是奇怪的,她們的結構有點雌雄同體。”對《魔沼》的評價是:“假天才,天才的作假,女人都是些假天才。”福樓拜有一天問她:“你對女人的看法怎樣?啊,你是第三性麼?”詩人拉馬丁説她,“在天才的混戰中丟失了她的性別。”
然而喬治·桑這個長臉大眼,鼻子又高又長,臉龐俊俏而不嬌媚的女人,可是個又勇敢膽子又大的女作家,她頂住一切風浪,以自己的魅力來創造自己的生活,化腐朽為神奇,使那些攻擊她的男人,最後變成她的朋友,比如龔古爾兄弟。她要在男性的神廟中佔一席位,真是談何容易。然而她的創作天分,不但使她佔得應有的一席,且給文壇開創了新視野。逝世一百多年以來,她被譽為田園作家。她擅長描寫生活在田園中的人的故事,他們的愛情,周圍的大自然。作為女作家,她介入社會生活,尤其關心婦女,描寫她們的生活、婚姻,幸福或者不幸。她的愛情故事,均帶着理想主義色彩,不單是男歡女愛,且提到更高的層次:向時代叩問。
要説魅力,喬治·桑的魅力在於她的超時代。作為女人,作為女作家的超時代。她一早紅杏出牆,最後從一場不如意的婚姻中掙扎出來。進入文學世界的同時,一頭栽到性自由當中。龔古爾兄弟尤其覺得可怕的是,“她以一種冷血的姿態來描寫她的情人們,而他們幾乎都跟她上過牀。”1833年出版的《雷利亞》(lélia),集中了所有的污濁:頹牆敗瓦,暴雨狂風,被慾念折磨的教士,被悔恨齒噬的妓女。作者還透露,這是她個人的經驗。
德·費依德(C apo de Feuillide)勸告讀者:“你打開《雷利亞》的時候,最好將自己關在書房,以免讓污穢流到外邊。”這部著作引起軒然大波,成為一部反潮流的作品,一如法國眼下的戴邦德 (Despentes)現象。這些闖禁區的女作家,有她們的繼往開來,一脈相承。性是人的最隱私,藏在人的最深處。沒有性就沒有生活,性是正常的,但也可以使人變成魔鬼。不論男女作家,又有多少人不瘋狂,不樂於跟魔鬼打交道?女作家闖性禁區,原來不只是屬於我們的世紀。
且看看喬治·桑的表白,這是她給文學評論家聖·伯夫的一封信中寫的:“活着,真令人陶醉!愛,被愛!這是幸福!這是一片天!噢,毫無疑問,過藝術家的生活,我們的座右銘是自由!”自由的生活,自由的表達,這是喬治·桑最後的託辭,也是藝術家們最後的託辭;但他們心裏都明白,寫性愛是求名的捷徑,最容易一炮而紅。作家的聲音像在真空中的呼叫,沒有人聽得見;一旦涉及性愛,就像站在迴音壁前,回聲從四面八方來。這點作家明白,也是最需要讀者明白的。
歐洲野史記載的血腥佳人-最殘忍的駐顏術
女人,是美麗的動物,美女,更是美麗中的美麗。
為了讓自己更美麗,女人用了各種各樣千奇百怪的方法。
但是最血腥的美容方法,恐怕是以下這位女士的秘方了。
歐洲四大鬼宅之一的主人-------李·克斯特伯爵夫人。
在她的一生中,為她決鬥而死的青年貴族,據説超過了100 個。
甚至在她60歲那年,兩位浪漫的青年詩人因為得不到她的垂青,而舉劍自殺。是什麼樣的魅力才讓他們瘋狂至此?她究竟美麗到什麼地步呢?
據野史中記載,在一次李·克斯特伯爵夫人舉行的盛大晚宴上,她一身飄逸長裙,出現在眾人眼前。黑色長髮在空中飄舞,兩顆寶石般的碧眸藴涵着攝人心魄的光芒,火紅色長裙就像流動的烈焰一樣,包裹着她白玉似的修長身軀,整個人宛如一團移動的火之精靈。
當她停下腳步的時候,銀白色的月光從窗外照進來,淡淡的籠罩着她。在坐的紳士們個個情迷意亂,他們搞不清楚,這位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究竟是順着月光而下凡的天使,還是將要循着月光飄向天宮的聖女。
她的美麗,據説保持了近50年,而她的美麗秘方,實在令人恐怖萬分。
她用鮮血沐浴。而且只用純潔少女的鮮血。她相信,只有浸泡在她們純潔的血液中,方能不斷吸取其中的精華,而讓她永葆青春。每次洗澡前,她還要喝下至少半升的血液,她管這叫“內洗”。她洗一次澡,至少要殺掉兩個少女。
就這樣,在長長而黑暗的50年裏,一共有2830多名少女慘被殺害,所有的屍體全部埋在她私人的浴室底下。這也是她的主意,因為她相信,少女們的魂魄能夠驅走衰老和遲鈍。
由於常用血液洗澡,她身上總帶着濃烈的血腥氣。
但她卻從不用任何香水掩蓋,任其自然。
美麗的外貌和血腥的氣味相結合,竟然產生裏一種無可名狀的妖異魅力,使無數青年貴族為之傾倒。一時之間,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豔名遠播歐洲大陸,連法皇路易十四也不遠千里,拜倒在其石榴裙下。有一款雞尾酒的名字叫“血腥瑪麗”便由此而來。
一直到後來,大革命爆發。憤怒的羣眾將已經快70高齡的李·克斯特伯爵夫人抓住,羣情激憤之下,大家將她活活燒死在她自己的浴室中。並且封掉了古堡。從此,一代豔后香消玉殞。
但是,在此後的400 年裏,每逢月圓之夜,古堡裏就會傳出一陣陣如海潮般幽怨的慟哭,彷彿是千鬼夜哭,萬魂哀鳴,連10裏之外布達佩斯的居民都能聽見。
他們不堪其擾,請來了神甫,術士驅魂作法,結果連梵蒂岡和耶路撒冷的大師們都無能為力。最後,教皇無奈,只能將這塊地方列為禁地,禁止凡人出入。(迄今為止,在布達佩斯的郊外,這幢古堡依然貼着教皇的封印。離它不遠處,當地政府寫了塊牌子:遊人勿進)
雖然如此,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從來沒有愛上過任何一位向他獻媚的英俊紳士,因為他一直都在等待自己的愛人在出現的那天。
在李·克斯特伯爵夫人18歲的時候,有個年輕男子來到古堡,當時這位男士穿着華麗的外套,隻身一人説是外出打獵經過這裏覺得口渴想來借杯水喝,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不僅給他水喝,還因此愛上了這位長相英俊,談吐優雅的男士。
並且還説服他在府上小住。可是讓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不明白的是,這位年輕的紳士始終不願告訴她自己的名字。但是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仍然想盡辦法讓他能在古堡的這些日子裏開心快樂。
五天後的早上,紳士找到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告訴她他要離開了,李·克斯特伯爵夫人非常的難過,流着眼淚像紳士告白,聽到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真情流露,紳士依然執意要走,但是在出門之情,紳士給了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一個深情地吻,並且告訴她,也許有天他會回來找她,希望那時的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依然如現在一樣美麗動人。
紳士走了,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在漫漫的思念中逐漸消沉下去,從小看着她長大的女管家不想看見這樣的李·克斯特伯爵夫人,於是帶着她去見了當地的神甫,希望能幫她找到那個男人,可是連神甫都沒有辦法。
因為根本找不到這個人,所以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在鬱郁中病倒在牀上,女管家看着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臉色越來越蒼白,非常擔心,直到有天不知從那裏聽到少女的血可以讓人精神振作恢復美貌,於是女管家殺死了家裏最年輕的女僕,把她的鮮血給李·克斯特伯爵夫人飲用,並且用它給李·克斯特伯爵夫人擦洗身子。
就這樣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精神一天比一天好,人也變得越來越美麗。可是女管家卻發現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從此迷戀上了血腥味,並且為了讓自己能等到那個心愛的男人時依舊年輕貌美,她開始每天用少女的鮮血淋浴,而女管家者為了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不停的尋覓着年輕貌美的少女,已備李·克斯特伯爵夫人需要的時候用。
在這之後,李·克斯特伯爵夫人每晚都會在自己的古堡裏舉辦舞會,邀請各個國家的紳士們,為的就是希望有天能再見到自己的愛人,不過可惜的是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在大革命爆發後被人們活活地燒死在自己的浴室裏時,依然沒有等到那個她想了一輩子,愛了一輩子的男人。
沒人知道那個神秘的男人到底是誰,有人説是撒旦(上帝最小的兒子,擁有驚人的美貌和智慧,但是因為年輕自負而犯錯,失去天使的翅膀而墜落地獄),也有人説是巫師,也有人猜測他早已經死了,或者根本沒有這個人,根本就是李·克斯特伯爵夫人自己幻想出來的。
故事始終是故事,那個男人到底是誰,是否真的有過這個人,只有伯爵夫人自己知道。有傳説認為伯爵夫人是殺人狂魔,但是並沒有證據證明她的犯罪事實。而伯爵夫人也確有其人。
整個中世紀歐洲有很多詭異恐怖的怪談,但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則被當之無愧的稱為頭號“血腥佳人”。
中國的當推春秋時代的夏姬。她的駐顏術可謂世界上最色情的美容大法了。
夏姬是春秋時鄭穆公的公主。據説,她生得蛾眉鳳眼,杏眼桃腮,狐色狐媚,顛倒眾生。少女時即成為兄長與國內權臣染指的對象。傳説在她及笄之年,夢見一個偉岸異人,星冠羽服,自稱上界天仙,與她交合,教她吸精導氣,採陽補陰的方法,名為“素女採戰術”,能使女人慾老還少。
夏姬從而也得知了返老還童、青春永駐的採補之術和永保處女之身的內視法。這些方法可以使人童顏不改,青春常在,不論歲月怎麼增加,她都照樣美麗窈窕,嫵媚動人。凡與她發生關係的男人都當她是處女。
只是,凡與她發生過關係的男人都不長壽,原因是她的採陽補陰青春不老術損傷了男人,使他們體衰而亡。可儘管如此,一些男人仍貪戀她的美色和不同一般的妙處,紛紛與她往來,因而發生多起爭風吃醋殺人的事件。夏姬一生,與陳靈公等三個國君有不正當關係,故稱“三代王后”;她先後嫁了七次,又稱“七為夫人”;有九個丈夫死於她的採補之術,又稱“九為寡婦”。
夏姬具有驪姬、息媯的美貌,更兼有妲己、褒姒的狐媚,是天生的絕色尤物。即便到了老年,仍舊容顏嬌嫩,皮膚細膩,保持着青春少女的模樣,傾國傾城,宛若天仙。
她的美貌古今中外都無人能及,外國的海倫在她面前都會頓失光華,她是當之無愧的世界第一美女。
夏姬的前半生輾轉於國君大臣的牀第,但年過半百後卻和巫臣白頭偕老,兩人還生有一女。夏姬最終找到了一個理想的歸宿。此後,她那豔麗的背影,就成為美容秘方的代稱,只存在於如《本草綱目》之類的醫典文獻之中了。
據李時珍《本草綱目》記載,夏姬活到了700歲:“杏金丹左慈秘訣雲:亦名草金丹。方出渾皇子,服之長年不死。夏姬服之,壽年七百,乃仙去也。世人不信,皆由不肯精心修治故也。古方用杏仁修治如法,自朝蒸至午,便以慢火微烘,至七日乃收之。每旦空腹啖之,久久不止,駐顏延年,雲是夏姬之法。”
另外,《遵生八箋》內也説明瞭熬製的方法:“兑卦正西夏姬杏金丹杏子六鬥,煮水滾三四沸,放下杏子,以手或棍捶摩,令皮去。
大煮半晌,漉起放盆中去核,清汁得若干。取鐵鍋放糠火上,以羊脂油四斤,擦入釜中,擦之不已,盡此四斤脂為止。下杏釜中熬之,糠火細細不斷,三四日藥成,如金光五彩色。每服一二匙,服之變老成少,顏色美好,夏姬服之上升。。。”
所謂的杏金丹子即杏仁哦。愛美的女孩子可以多吃杏仁以保持青春。
杏仁是我國傳統的美容養顏亦食亦藥的佳品。傳説夏姬喜食杏仁,臨終時,面色色顏不衰;清朝時深得乾隆皇帝寵愛的香妃,不僅擁有滑嫩的肌膚,而且身上還散發着神奇的香味,使人神魂顛倒。
傳説這是香妃常吃杏仁的結果;早在《舊唐書》中就有記載中國四大美女楊貴妃“姿色冠代”,被詩人白居易描寫為“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宮粉黛無顏色”。在她使用的化妝麗容處方中,有一秘方為“楊太真紅玉膏”,其主要成份就是杏仁。
太平洋斐濟,號稱長壽國,無稱無癌之國,專家認為與食杏有關,因為這個島盛產杏;喜馬拉雅山南麓的洪扎族人,喜食杏仁,平均壽命高達90歲;巴基斯坦的罕薩是目前世界上惟一無癌症的地區,該地居民恰好是以杏仁作為日常飲食主要成份,杏仁油則是罕薩人的主要食用油。
古代禮儀不為美:哪些女子可以穿紅裙
裙子對現代女性來説,就是美塗個舒服漂亮。可是,在古代,女人穿裙子也是受限制的。那麼,在什麼場合可以穿裙子?哪些女人能穿裙子,哪些女人不能穿裙子呢?
古代不能穿裙子的女人:裙子是當今許多女子極其鍾愛的服裝,就裙子的功用來説,古代的裙子和現在的裙子有不小的差別。在古代,女子穿裙子主要是為了講究禮節,而不是為了展示自身的嫵媚和俏麗。中國古代對於女子的言談舉止以及裝束都有着極其嚴格的要求。
明朝李漁在《閒情偶寄》中寫道:“婦人之異於男子,全在下體。男子生而願為之有室,其所以為室者,只有幾希之間,掩藏秘器,愛護家珍,全在羅裙幾幅。”
古人對於女子的下體有着強烈的神秘感和神聖感,並強調女子以裙子遮掩下體,否則,就會被認為是輕薄和無恥。不論是年老的還是年輕的女子,只要結婚成家,就要經常規規矩矩地穿着整齊的裙子,即使在家裏也要如此。
如果客人來訪,遇到主婦沒有穿裙子,就會被認為是對客人的不敬和失禮,傳揚出去會遭到恥笑和白眼。女子在家裏一般都穿黑顏色的裙子,其樣式以褶襉裙為多。當時,對於裙幅的數量也很有講究,裙幅初為六幅,即所謂“裙拖六幅湘江水”;後用八幅,腰間有很多細褶,行動輒如水紋。
到了明末,裙子的裝飾日益講究,裙幅也增至十幅,腰間的褶襉越來越密,每褶都有一種顏色,微風吹來,色如月華,故稱“月華裙”。月華裙是一種色彩繽紛的裙子,彷彿月華一般動人心絃,而且高雅鮮麗,深受當時女子的青睞。
到了清末,有一種約定俗成的規矩,女子不能隨意穿紅裙子。民國時期的作家包天笑在他的《衣食住行的百年變遷》一文中説:“紅裙子要夫婦雙全才可以穿。若是一個孀婦,不許穿紅裙,而且永遠不許穿紅裙的。如果應穿禮服的時候,青年少婦可以改穿別種顏色的裙子,淺碧淡青,各隨所好,但總覺得不快於心;老年人已是兒孫繞膝了,可以改穿黃色的裙,而且直到死,終不能穿紅裙;還有夫婦之間,惟正室可以穿紅裙,姨太太不許穿紅裙,即使是她的兒子已是科甲發達做了大官,不許穿就是不許穿。”
在古代,哪些女子能否穿紅裙子,引發了不少的嫡庶之爭的家庭糾紛。以至於後來,一些思想比較進步的人提倡婦女解放,女人們不用裹腳,旗袍也迅速流行開來,女人們再也不用為穿裙子引起糾紛,穿裙子也有了選擇的自由。
圖説:中國古代女子內衣發展史
古代女子的內衣最早被稱為“褻衣”。“褻”意為“輕浮、不莊重”,可見古人對內衣的心態是迴避和隱諱的。
“前圓後方,前短後長,這是應和天地人合一的傳統理念;過腰、胸、肩等分別繫帶,是為了在流動中達到不同的‘塑身修形’效果。袋口的拼接處,必須繡上小幅圖案來遮住線的結點,保持畫面完整,這便是所謂‘出境生情’”,且匯聚了繡、縫、貼、補、綴、盤、滾等幾十種工藝,用以表達不同的主題。可惜有些工藝,今天已經失傳。
而提起古代內衣,很多人第一想到的是“肚兜”,其實肚兜只是清朝時期對褻衣的稱呼,在不同的時期,褻衣又被稱為、心衣、抱腹、訶子、、抹胸、主腰、肚兜等。形制也不止大家平時在電視上所見的菱形一種。
漢劉熙《釋名·釋衣服》稱:"帕腹,橫帕其腹也。抱腹,上下有帶,抱裹其腹,上無襠者也。心衣,抱腹而施鈎肩,鈎肩之間施一襠,以奄心也。”“心衣”的基礎是“袍腹”,“抱腹”上端不用細帶子而用" 鈎肩”及”襠”就成為“心衣”。兩者的共同點是背部袒露無後片。平織絹是漢朝常用的內衣面料,其上多用各色絲線繡出花紋圖案(稱彩繡),圖案多以“愛情”為主題,在當時用素色面料來製作內衣的情況是不多的。
“抹胸”顧名思義,護胸在前,穿着後“上可覆乳下可遮肚”,整個胸腹全被掩住,因而又稱“抹肚”。另有形制稍長的“裹肚”,此類褻衣為清朝的肚兜奠定了基礎。抹胸用紐扣或帶子於身後繫結。平常人家多用棉製品,俗稱土布,貴族人家用絲質品並在其上繡以花卉。單的夾的,形式不一。
宋朝延續唐末“內衣外穿”的流行,外披對襟褙子,敞露出抹胸等內衣,下着短裙、合歡裙等及長褲。
《對玉梳》第四折:“到晚來貼主腰兒緊摟在胸前。”《水滸傳》第二七回:“那婦人便走起身來迎接。下面繫一條鮮紅生絹裙,搽一臉胭脂鉛粉,敞開胸脯,露出桃紅紗主腰,上面一色金鈕。”
“主腰”是明朝對褻衣的稱呼,形制和簡繁程度不一,有類似抹胸,僅“束之於胸腹間”,也有吊掛、裝袖,開襟或釘有紐扣等形制,且常常“非大紅裹衣不華”,與明朝逐漸開放和奢華的社會風氣不無關係。
清代“抹胸”又稱“肚兜”,因為有了兜的作用,可藏物,藏香。一般做成菱形,上有帶,穿時套在頸間,腰部另有兩條帶子束在背後,下面呈倒三角形,遮過肚臍,達到小腹。材質以棉、絲綢居多。系束用的帶子並不侷限於繩,富貴之家多用金鍊,中等之家多用銀鏈、銅鏈,小家碧玉則用紅色絲絹。“肚兜”上有各類精美的刺繡。紅色為“肚兜”常見的顏色。
清代民國也有一些套頭式、纏裹式,小馬甲式的女子內衣,不過還是菱形的最為大家熟知。
進入現代,傳統文化式微,女人們紛紛穿着西式內衣以及吊帶夏裝,偶有“潮人”標新立異穿一穿肚兜,走走“中國風”。也有人推出“內衣外穿”的概念,但是有幾個人知道“吊帶”我們的祖先早流行過了,“內衣外穿”也流行過了,如今不過是時尚又轉回來了。
揭秘:古代女性內衣曾被叫做“襪”
在魏晉南北朝時期,就有了“襪”,可是這個“襪”不是今天的襪子,而是指女性的內衣。而且還第一次出現了浴衣的概念,那時叫“明衣”。
衫子與漢代袍子有區別
黃強表示,魏晉時期的服飾比較寬大,體現出“褒衣博帶”的時代特點。魏晉時期的內衣因縱情放縱,故而疏鬆寬大。
魏晉時期玄學盛行,重清談,人們更是吃藥成風,服用五石散。服了藥物,體內熱量散發不出去,皮膚乾燥,衣服與皮膚摩擦,容易潰爛,必須穿着寬大的衣裳,以避免皮膚的潰爛。所以必須“褒衣博帶”,“魏晉人服飾的飄逸,並不是僅僅為了表現仙風道骨,而是有苦衷,不得已而為之的。”受服用五石散,以及玄學思想的影響,魏晉時人往往率性而動。
進入南北朝以後,因為民族的大融合,漢民族的服飾吸納了北方少數民族服飾的特點,衣服裁剪更加貼身、適體,傳統的服裝樣式(深衣制)逐漸退化,西北少數民族的服裝(胡服),尤其是褲褶和裲襠則成了社會的流行服裝,其應用範圍由家居擴大到日常生活,禮儀交往。
魏晉時期的衫子與漢代袍子是有區別的,就是衣無袖端,敞口。衫子在魏晉是比較普遍的一種內衣,主要在中上層社會流行。當時還有單衫、復衫、白紗衫等。衫有單層與夾層之分,不論婚喪均常用白色薄質絲綢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