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經營者折價減價應標明基準
電商先提價再折價行不通了【市場監管總局:經營者折價減價應標明基準】促銷新規5日,市場監管總局公佈《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明確了經營者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有附加條件或者期限的,應當顯著標明。對經營者在開展促銷時“先提價、再折價”的現象,明確規定折價、降價的基準等。其中,第二十一條指出,經營者折價、減價,應當標明或者通過其他方便消費者認知的方式表明折價、減價的基準。未標明或者表明基準的,其折價、減價應當以同一經營者在同一經營場所內,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最低成交價格為基準。如果前七日內沒有交易的,折價、減價應當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為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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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