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必看!哪些保險費可以在企業所得税税前扣除?
現在許多企業都為員工或者自身購買了保險,種類可謂五花八門,那麼到底哪些保險費是可以企業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呢?快和申税小微一起來看看吧!
一、企業為員工購買的各類保險
1.五險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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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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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必須是為職工繳納的,必須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繳納。
2.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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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税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範圍和標準內,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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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補充養老保險費 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税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税〔2009〕27號)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僱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准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3.特殊工種職工人身安全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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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税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4.人身意外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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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税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0號)第一條規定,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准予企業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扣除。
二、企業為自身購買的各類保險
1.責任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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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責任保險費企業所得税税前扣除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2號)規定,企業參加僱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在企業所得税税前扣除。
2.財產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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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扣除。
3.銀行業金融機構存款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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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存款保險保費企業所得税税前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税〔2016〕106號)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依據《存款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按照不超過萬分之一點六的存款保險費率,計算交納的存款保險保費,准予在企業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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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准予在企業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存款保險保費計算公式如下:准予在企業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存款保險保費=保費基數×存款保險費率。保費基數以中國人民銀行核定的數額為準。准予在企業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存款保險保費,不包括存款保險保費滯納金。
【來源:上海税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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