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等文件要求,36所試點“強基計劃”的高校近日陸續發佈招生簡章,標誌着這一新的招生計劃全面啓動,進入實施階段。
自強基計劃發佈以來,人們頗為關注高校會如何對待學科競賽獲獎的學生。從目前部分高校公佈的招生簡章看,獲得學科競賽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的學生,申請強基計劃,高考成績達到當地一本控制線即可入圍校測,但這些學生要被錄取,高考成績和校測的綜合評分不得低於強基計劃錄取的普通考生的綜合評分。也就是説,學科競賽獲獎的學生,只享有入圍校測的一定“優惠”,最終是否被錄取,和其他考生的錄取標準是一樣的。
武漢大學近日發佈的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競賽獲獎不會直接獲得高校的降分錄取優惠,這正是改革的用意所在。要淡化參加競賽的功利色彩,學生對待競賽,要從發展興趣、特長出發,不能再把競賽作為升學的手段。
按照強基計劃的招生錄取規定,一名獲得全國競賽一等獎的學生,報名強基計劃,如果高考成績剛過一本線,被強基計劃的錄取可能性較小,甚至不用參加校測就知道自己不能被錄取。比如,當一高校的強基計劃報名人數很多,而且這些學生的分數都比較高時,那麼強基計劃的入圍線可能很高。如果按照高考成績85%,校測成績15%計算,即使這名同學校測成績滿分,他的綜合評分也難以超過其他入圍的考生。
從近年來我國的招生改革看,從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招生,到中考、高考,改革對競賽獲獎學生的“優惠”逐漸減少: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取消特長生招生,中高考取消競賽獲獎加分,針對學科競賽獲獎的傳統自主招生也被取消。之所以有這些改革措施,主要是為了扭轉功利競賽,即有的學生並非出於發展興趣、特長去參加競賽,而是為了升學目的參加競賽,打造特長。
這並非不重視學生的個性和特長,而是要把學生的個性、特長納入綜合評價中,置於長遠的學業發展中考量。強基計劃和我國各省正推進的綜合素質評價錄取改革,都將改變過去給某類學生一定錄取優惠的做法,轉而對考生結合高考成績、個性、特長、綜合素質等進行綜合評價,這就是多元評價體系的建立。
當然,由於實施強基計劃的高校還不多,綜合素質評價錄取也多是部分高校在省內實施,總體而言,對扭轉基礎教育的“唯分數論”的作用還有限。因此,未來還可進一步推進“招考分離”:由高校在高考成績公佈後,自主提出申請成績的要求,達到成績要求的學生可自主申請,高校獨立結合高考成績、大學面試考察成績、學生特長和綜合素質表現進行錄取,每個學生可申請多所高校,同時拿到多所大學錄取通知書再做選擇。
這樣,或許能夠構建起真正意義的多元評價體系,既擴大學校的招生自主權,又擴大學生的選擇權,同時引導基礎教育學校開展多元教育,重視培養的學生個性、興趣、綜合素質。
紅星新聞簽約作者 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