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科學,不建議這麼做。
藥物進入體內後,並不是馬上發揮作用,而是需要時間以達到具有治療效果的血藥濃度(大部分藥物),同時,人體將藥物代謝掉也需要花費時間,可以理解為藥物起效和失效都需要一定時間。
以下圖為例,藥物在體內真正起到治療效果的時間段,是最低有效濃度那條橫線上的部分。其餘時間段,藥效雖然存在,但達不到治療效果。同時如果藥物濃度超過最低中毒劑量那條橫線,則藥物的副作用將大於它的治療效果。
所以,將 6 片 BID(一日兩次)改成 4 片 TID(一日三次)的給藥方式,有可能帶來兩個結果:
由於單次用藥量的降低,藥物在體內可能達不到最低有效濃度,或者最低有效濃度的持續期較短。簡言之,就是療效降低。
還有一種可能,由於服藥間隔時間的縮短,前一次給藥還處於上圖的“殘留期”,又再次服用了藥物,導致藥物在體內短時間過量蓄積,藥物的峯濃度達到或超過上圖的“最低中毒濃度”,使藥物的導致副作用的概率增大 / 副作用超過療效帶來的正面意義。簡言之,就是安全性降低。
一個正規的藥物,在獲得審批之前,會做大量的研究去評估藥物的代謝和藥效(PK/PD),去篩選最能給患者帶來獲益的劑量和給藥方案,並用臨牀研究去證實這些方案的可行性。在你吃下這劑藥物之前,已經有大量的實驗動物和人類為你安全有效的應用這個藥物做出了貢獻,為什麼你要拋開這些,自告奮勇去當新給藥方案的小白鼠呢?
尤其是這個新給藥方案,很可能是早期實驗中被拋棄的方案。
另外,從患者依從性來説,BID 明顯高於 TID。一天吃三次,某一兩次忘記服用的可能性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