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0 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今年河南將繼續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2020 年度面向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招生的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我省地方專項計劃——三大專項招生計劃的實施區域、報考條件、錄取安排已經確定。
國家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為國家劃定的我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符合 2020 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 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 3 年以上户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户籍 ;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 3 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我省地方專項計劃的實施對象必須符合 2020 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在我省的農村。
高校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為國家劃定的我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和省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符合 2020 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 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 3 年以上户籍 ;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 3 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專項計劃中的 " 農村 " 户籍地區劃分標準參考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有關標準和我省推進城鎮化進程的實際情況確定,具體辦法由省招生辦另行通知。
按照政策,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錄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結束後、本科一批開始之前 ; 我省地方專項計劃錄取批次安排在本科一批結束後、本科二批開始之前。三個專項計劃均執行本科一批分數線,具體投檔和錄取等工作由省招生辦具體安排。
我省明確,實施專項計劃的縣 ( 市 ) 要建立由教育、公安等多部門聯合審核、分工負責、各司其職的考生資格審查機制,完善資格審查流程和實施辦法。縣級考試招生機構要會同公安等部門,逐一審核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户籍情況,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單位要主動配合考試招生機構逐一審查報其學籍信息以及實際就讀等情況,嚴防資格造假。對不符合計劃實施區域、學籍、户籍條件者,堅決取消其考生資格 ; 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户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者,在取消相應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的同時,取消其 2020 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考生所在學校和實施區域縣級考試招生機構共同負有考生資格的審查責任,省和省轄市招生機構負有複審責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相關的統籌協調工作。要根據各自職責,指定專人負責考生資格審查和複查工作。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責任追究,對弄虛作假造成不良影響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 ( 記者 張競昳 )
【來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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