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貴州仁懷人民政府通過購買、沒收的方式,將“華茅”、“賴茅”、“王茅”合併,成立了國營的茅台酒廠。
自此,內銷五星茅台酒的正標落款為“地方國營茅台酒廠出品”,並使用了30多年,直至1986年前後改為“中國貴州茅台酒廠出品”。
隨着時代的發展,茅台酒廠於1966年和1982年兩次改標,除卻將“繁體”轉為“簡體”外,用於內銷和特供的五星牌茅台酒均沒有去除“地方國營”字樣。
所以從嚴格的意義上説,“三大革命”茅台酒也是屬於“地方國營”的一種,只不過“三大革命”更加貼切,更為人們所接受,於是就一直流傳了下來。
地方國營茅台指的是1982年-1986年間生產的棉紙茅台,最主要的特徵就是在瓶身上寫明——地方國營茅台酒廠出品。
1982年10月左右,內銷“五星”茅台酒更換了背標文字,“三大革命”背標停用,採用有黑體“茅台酒”三個字的背標,“三大革命”茅台至此結束。
這一時期,內銷茅台酒正標落款仍然為“地方國營茅台酒廠出品”,因此被稱為“地方國營”茅台,一直持續至1986年。從上世紀50年代中期開始,茅台酒瓶上就寫明“地方國營茅台酒廠”,比如説三大革命茅台酒,正標就標明“地方國營茅台酒廠”,背標則為“三大革命”,從寬泛的意義上來説,它們都屬於地方國營茅台。
但從嚴格意義上來説,只把1982年-1986年間生產的帶有“地方國營茅台酒廠”字樣的茅台稱為地方國營茅台。
而我們平常所談到的“地方國營”茅台酒,一般是指1982年改標之後,1982-1986年生產的五星牌茅台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