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教育局發佈《深圳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後延時服務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該消息一出,便在家長中引起熱議。
《意見》對深圳市學校實施的“四點半活動”做出新規定,計劃面向深圳市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公辦、民辦學校在校生,服務內容包括推廣課後延時服務、校本課程、社團活動、學生自主學習、教師答疑輔導、購買校外社會機構課程、就近開展的校外活動等。經費標準從目前的每生每年350元提升至1000元。
據瞭解,課後延時服務有如下特點:
正常上課日的下午,延長兩個課時;
服務內容為自主作業、教師答疑,就近去少年宮、美術館、社區活動中心等活動;
不得給學生布置任何形式的作業,不得統一補課或變相統一補課;
由學生及家長自願選擇參加,學校不得收費;
教職工可以參與,按照每人每次不低於150元、不高於300元給予補貼。
這份《意見》涉及
哪些重點內容?
一起來看看吧!
面向義務教育階段所有
公辦、民辦學校在校生
據記者瞭解,深圳市教育局於2015年起開展“四點半活動”試點工作,先後有320所學校成為“四點半活動”試點學校,深受學生和家長的歡迎與認可。
為了繼續做好該項工作,提升學生綜合素質,切實減輕廣大家長接送孩子的生活壓力,深圳市教育局經過調研並召開多輪徵求意見會議,形成《深圳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後延時服務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
記者從《意見》中瞭解到,為了與國家及省相關項目名稱統一,“四點半活動”的名稱將改為“課後延時服務”,項目主體由引入的校外社會機構轉位給學校。
服務對象是面向深圳市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公辦、民辦學校在校生;
服務時間由各學校根據情況確定,原則上安排上課日的下午,延長2個課時。
深圳市教育局強調,該項服務由學生及家長自願選擇參加,有關經費由政府保障,學校不得向家長收取或變相收取。
同時,深圳市教育局相關人士表示,服務時間方面與此前“四點半活動”要求時間段無變化,有自媒體稱“學生放學會延後2小時”的説法系存在誤讀。
不得統一補課
或變相統一補課
至於課後延時服務的內容,學校可根據辦學理念和辦學特色,結合學生綜合素質發展需要以及綜合素質評價有關要求,有效整合校內外資源,開展學校課後延時服務。包括:
組織開展有利於學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提升的社團活動與校本課程,開展學生自主作業、教師答疑輔導等學習活動;
整合資源,按規範程序適當引入社會機構為學生提供課程服務;
以及因地制宜組織學生就近到社區活動中心、少年宮、科技館、高科技企業、德育教育基地、博物館、美術館、音樂廳、文化館等場館,開展參觀、學習、訓練、體驗等活動。
《意見》同時強調,學校課後延時服務課程不得給學生布置任何形式的作業,不得統一補課或變相統一補課,違規者將追究學校領導責任。
鼓勵和支持本校教師
參與課後延時服務
與過去的“四點半活動”不同,“課後延時服務”鼓勵和支持本校教職工在按質按量完成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前提下參與課後延時服務。教職工參與課後延時服務,不得掛靠社會機構。
學校遴選社會機構或外聘教師,要把好入口關、監管關、考核關,實行社會機構招標或校外教師聘任公示及報備制度。招標或相關費用支出按照財政部門相關規定執行,引入社會機構服務課程不得超過費用總量的50%。
經費保障方面,各學校課後延時服務專項經費預算按每生每年1000元標準作為控制數,並實行項目管理編報。公辦學校按項目納入學校年度部門預算;民辦學校由教育行政部門編制經費預算,納入教育行政部門本級年度部門預算,並由教育行政部門撥付至民辦學校三方共管賬户。
小資料
深圳的“校內延時服務”提法,並非首次。
早在2017年,教育部就出台過《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鄭州、武漢、北京等城市均有“試水”。
可是,幾年過去了,校內託管班的推進並不順暢,家校之間意見很難統一。集中的矛盾點還在於不少校內託管班只負責看孩子,不負責督促寫作業,也缺乏興趣活動。家長兩相比較,有些就會繼續選擇校外託管。相比來説,深圳的規定在服務上體現得更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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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湖北日報綜合深圳特區報、俠客島、中央廣電總枱中國之聲
編髮:陳映午
審核:陳博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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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湖北日報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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