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們大家好,今天接着上次的話題聊古羅馬民主與古希臘的區別。在這個系列的第一集節目裏我把這外個區別總結為三個方面,第一是血緣的界限,作為古代世界民主燈塔的古代雅典在它黃金時代的公元前五世紀,認定公民身份的必要條件之一還是父母都必須是雅典人;而古代羅馬在立國之初由於其人口血緣構成上的複雜,反而從起步階段就跨越了血緣之牆,具備了日後成為一個世界帝國的基因。第二個區別在於古羅馬的政體從一開始就有分權色彩;公民個人意見對公共決策的影響,是通過集體票間接反映的,這有別於雅典一人一票地計算,讓多數人意見統治的直接民主。雅典的民主也缺少分權的機制,多數人的意見不僅能直接決定選舉、戰爭這些大事;還能做出司法判決,剝奪公民生命。著名哲學家蘇格拉底就是被雅典公民陪審團判處死刑。從某種意義上講,雅典式的古代民主更接近中國人所説的“人民民主專政”。
今天來講第三個區別:古羅馬民主具有保守主義的政治性格,而古雅典民主則具有理想化的傾向。
這兩種性格的區別體現在國內的階級鬥爭上。古代羅馬和雅典都有貴族和平民的矛盾,而且結果都體現為平民權利不斷擴大,但古羅馬的政治性格是:平民不謀求革命式的變革,不謀求推翻或消除貴族階層,而是滿足於在具體的事情上得到對方的妥協。平民不謀求取得所謂“領導地位”,而是滿足於分享權力,縮小階層之間的差距。如果以近代歐美的政治性格作對比,古羅馬較為接近英、美的政治保守主義;而古代雅典則具有和法國人類似的革命激情,有理想化的政治浪漫主義色彩。下面做出解釋。
從共和國時代的前兩百年、平民地位不斷上升的這段時間,古羅馬的保守主義政治性格在保民官制度產生、和成文法的制定過程中很突出地體現出來。
貴族和平民矛盾的第一個引爆點就是貴族利用平民的經濟弱勢,把平民變成債務奴隸的事。一個著名的故事發生在公元前5世紀初,一名接近60歲的老人(古羅馬男子六十歲是兵役上限的年齡)一天來到羅馬市中心的廣場向人羣訴苦。這名男子衣衫襤褸、容貌憔悴。但看神色並不像是難民或者奴隸,大家好奇地圍觀,聽他講訴自己的遭遇。
原來他是一名共和國的老兵,參加過無數次保衞羅馬的戰鬥(當時羅馬每年都有仗打),還當過百人隊長(這是羅馬公民的一項極高榮譽)。但是在一次戰爭中他的農田成了戰場,房子和農作物都被燒光,為了重建家園他不得不向人借高利貸,可是收成又不理想還不起錢,於是他就變成了債主的財產,由公民變成了農奴,還不時受到主人的虐待。老人講訴完自己的遭遇,脱下衣服來讓眾人看身上的傷口,既有戰爭中受的刀傷,還有被鞭打的傷痕。
這個場景讓羅馬市民們義憤填膺,他們羣情激昂帶着老人直接堵了元老院的大門,要求當政者們立即採取措施杜絕羅馬公民淪落到此等遭遇。羅馬全城一天之內就沸騰起來,籠罩在即將爆發革命的氣氛裏。這架勢和突尼斯2011年的茉莉花革命的情景頗有幾分相像,因為青年小販布瓦吉吉受到“城管”的毆打憤而自焚,點燃了羣眾的怒火。
之所以一個老人的悲慘遭遇能讓全城沸騰,除了羅馬人的習慣急公好義、有“路見不平一聲吼”的血性之外,長久以來貴族和平民間積累下的矛盾是關鍵原因,老人的出現是導火索而已。羅馬的軍事組織是武裝平民為主的公民兵,可是由於平民相對於貴族在經濟地位上處於弱勢,頻繁地參加戰爭就會使他們的經濟處境更惡化。
貴族有較多的不動產、有奴隸作為勞動力,他們離家作戰就算時間長,也都還能有穩定的收入。而平民長期離開了家園作戰,耽誤了耕作,收入就會極大受影響。古羅馬沒有職業的僱傭兵,公民以服兵役作為向國家直接交税,所以要定期輪流替換,否則家裏的農田沒有照顧就會荒蕪,但即使有輪替,兵役對於家產單薄的平民來講仍然是很沉重的負擔。一旦錯過農時,很多人就只有借債,在來年收成之前度過一段艱難時期。但一遇到天災人禍借的債還不上,債務人就有淪為債務奴隸、以身抵債的危險。為保衞羅馬而流血的人,卻還要面對這樣的處境顯然是極不平公的,這名老人的遭遇既激發了人們的同情和義憤,也激起了人們對自己未來的擔心。
眼看羅馬就要爆發革命,可元老院又因為遲遲湊不齊法定開會的人數而無法議事,當時的執政官之一塞比流斯,只得臨時向平民們提出一項口頭承諾:“不論是誰都不能拘禁羅馬公民,不讓他應執政官的徵召服役。羅馬公民因為執行軍務不在家期間,也不能變賣或沒收他們的私有財產”。
這個承諾暫時安撫了人們的情緒,在接下來的幾場戰爭中,平民們踴躍參軍,獲得了戰場上的勝利。但是正當人們滿心歡喜地期待這項承諾變能成為法律的時候,卻受到另一名執政官的抵制,人們非常憤怒。這個時候有意思的現象出現了,人們憤怒的表現不是佔領元老院、驅逐執政官。而是聚集在羅馬七座小山丘中的一個,拒絕服兵役,這算是有記載以來的第一次“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可羅馬三天兩頭都有仗打,元老院沒有辦法,只好任命了一位與平民關係良好的獨裁官,由他來安撫平民,承諾只要戰爭結束就會向公民大會提出法案,禁止把平民變成債務奴隸。平民們又心滿意足地下了山應徵入伍。果然在獨裁官馬尼烏斯任期屆滿,履行承諾向公民大會提出了法案,結果是這項提案被否決了!我們之前説過,羅馬是軍事民主制,財產上佔優勢的第一等級公民,負擔的軍事義務最多,也有最多的表決權。最富裕的第一等級公民是貴族為主,平民在財產上大多居於第二等級之後。貴族利用表決權的優勢否決了提案。平民這回真的怒了,不過還是沒有佔領元老院、發動改天換地的大革命,而是跑到比第一次更遠的地方聚集起來,拒絕服兵役。這次元老院如果再拒絕他們的請求,羅馬就有分裂的危險,平民就有可能出走建立新的城邦。羅馬的貴族這時做出了一個重大妥協,就是在政府設裏設置了一個新的職位“保民官”,這算是人類政治史上的一次極其富有創造力的妥協
保民官有一項最重要的權力:否決權。任何政府的決策,最初創設時名額為兩個,只要有一個保民官認為某項政策會傷害平民的利益,就有權否決,不得實施。同時保民官只能由平民擔任,貴族出身的人不得染指。同時保民官的選舉過程也排除了貴族,由羅馬平民組成的部族會議選舉產生,這個會議貴族不得參與。
這個結果看起來是平民們大獲全勝,其實也不然。保民官行使否決權有個條件:就是戰時不得行使。可是羅馬年年都有仗打,等於保民官就一直沒得着機會行使他的最高權力,這項權力雖然賦予了平民的代表,但被長時間懸置,貴族們事實上並沒有眼下就蒙受損失的危險。
但是毋庸置疑,保民官的創設是羅馬重大的政治體制改革,讓平民階層分享了國家治理的權力,縮小了社會階層間的鴻溝。另一項後續措施和創設保民官同樣重要,就是保民官卸任之後自動成了元老院議員。這麼做是為了避免因為設立保民官使政治活動完全按階級劃線,社會階層被割裂固化。保民官只能由平民擔任,他卸任以後又進入了貴族圈子元老院,於是就造就了一個新的社會階層“平民貴族”,貴族和平民之間的界線不斷模糊化了。
導致了保民官產生的這兩輪平民撤離,被稱作“第一次平民撤離運動”。過程中矛盾雙方的最大特點就是都保持克制,平民擁有武裝卻沒有發動革命;貴族也握有相當的實力卻沒有武力鎮壓,而是相互妥協,對原有的制度進行修補,平民對取得的有限進展而滿足;而貴族也認可平民要求的合理性,滿足於權力的削減在一個較長過程內發生。它已經具有近代憲政體制下政治鬥爭的色彩。
這種漸進變化的保守主義特點,還體現在羅馬的法典制訂上。羅馬人對待法律的習慣基本上也就是近代英美法系的特點。羅馬人一般不廢除、也很少修改已經制定的法律,而是制定新的法律,新的訴訟主要依據新的法條來裁判,那麼舊的法律被使用的少,漸漸就失去了效力,依靠時間積累起新的判便和習慣,新法的權威就取代了舊法。我們上次介紹羅馬人民大會的演變其實就是這個思想,從最古老的的庫里亞大會,到百人隊大會,到以平民為主的部族大會,不是一個取代另一個。新的大會不過就是羅馬人為了解決現實問題新發展出的另一種聚集形式,只要把重要的問題轉移到新聚集的大會上來決定,如此這般一段時間後形成習慣,新的大會就取得了老大會的權威。至於老的大會形式也還留着,不會去廢除它。
其實英國的憲政也是按這個思路搞起來的,從《大憲章》時代開始,英國玩了八百年的憲政,都沒有一部成文的憲法。英國的憲政就是由這八百年間的一系列文件和習慣造就的,包括《大憲章》、《森林憲法》、《權利法案》、《國會法案》、《王位繼承法案》、《下議院法案》等等。新的法案是對過去法案的調整和修正,老的法案並不廢除。美國的憲法也是這個思路,1787年憲法的原文一字不改,只是不斷地追加修正案,具有憲法的同等效力。都是延續古羅馬的立法思路。
古羅馬著名的《十二銅表法》誕生於公元前450元左右,是第一次平民撤離運動後的40幾年了,因為條文被刻在十二塊銅牌上而得名。其實當初幾乎引發革命的平民債務奴隸問題這40幾年都沒有徹底解決,因為第一次撤離運動鬧出了個保民官,這一將就,就將就了20幾年,到公元前471年又鬧出了“第二次平民撤離運動”,保民官增加到4個名額,平民也要求把已經取得成果法律化,再磨磨蹭蹭到公元前454年,元老院終於認可以人民大會要求制定成文法典的決議,派出三人考察團去民主燈塔的希臘考察一年,回國以後又磨蹭了幾年才制定出《十二銅表法》。
但其實《十二銅表法》也沒有乾淨徹底地解決債務奴隸問題,只是又退了小小一步,對把公民變成債務奴隸追加了一些限制條件,就是:到期不能償債的人,先拘禁60天,60天過後還不能償債的,才可以把債務人賣為奴隸,但服兵役期間可以不算。直到什麼時候羅馬才徹底禁止把本國公民變成債務奴隸呢,又得等到差不多120多年之後,公元前326年。
公元前450年的《十二銅表法》到公元前326年通過“波提利阿法案”,徹底禁止以公民的人身自由作為債務抵押,這中間還發生了公元前367年著名的《李錫尼法案》,規定兩名執政官裏必須有一人由平民擔任 。第二年選出了第一個平民執政官;公元前351年選出第一個平民財務官;第元前332年選出第一個平民法務官。這幾十年間貴族和平民之間政治地位的差距不斷縮小。到最後廢除債務奴隸説得上是水到渠成,羅馬的社會階層已經發生了深刻變化,到最後那一刻不管對貴族還是平民,都感受不到多大的衝擊了。
從公元前494年羅馬平民因為債務奴隸的矛盾鬧出第一次撤離運動,到徹底解決這個問題,中間走過了差不多170年之久。而雅典梭倫改革裏廢除公民債務奴隸的“解負令”幾乎就是在一天內完成的,所有因欠債被賣為奴隸的雅典人,在國內的一律釋放。被賣到外邦的國家出錢贖回。要完成這樣的變革嚴重傷害到貴族的利益,就必須有政治體制上同樣力度的變革作為後盾。所以梭侖改革建立公民大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建立四百人會議作為政府機關,極大削弱了貴族的特權。梭倫改革比起中國的商鞅變法是要温和很多,但和古羅馬相比又有激進色彩。梭倫改革之後雅典經歷了民主和貴族寡頭復辟的爭奪,到公元前6世紀後期的克里斯提尼改革用“陶片放逐法”來阻止寡頭復辟,公民可以投票,把某個大家覺得可能破壞民主制度的人放逐出城邦十年。(不需要有證據、有彈劾的程序,只要大家覺得這人有危險就行)。
在古代雅典,平民與貴族以敵對關係為主,平民在驅逐貴族過程中掌權,失去了貴族階層的牽制,雅典的民主也不斷朝浪漫化、抽象化的方向發展。所謂浪漫、抽象,就是不問個人的經濟地位、也不問各自為城邦實際做的貢獻,只要具有公民身份,權利就完全平等。在公元前五世紀伯里克利擔任執政官期間,以發放津貼的方式鼓勵貧窮階層參政,也終於辦起了社會福利。
而羅馬是在貴族和平民的彼此牽制、長期共存中,各自都接受這種狀況,通過妥協和融合一步步磨合出解決問題的方式的。所以左、右兩條走向民主的道路,在古希臘和羅馬那裏都能找到源頭。這兩條道路哪條更加合理,如果以國運的長久、國家的強大為標準的話,那歷史已經給出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