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知章説他是“謫仙人”,陳寅恪説他是“胡人”,如今甚至有人説他是“外星人”。大家都在討論:李白一輩子沒工作,他哪來那麼多錢去遊山玩水。
殊不知真實的李白,其實是一名“贅婿”。並且終其一生都沒有機會當上“歪嘴龍王”。李白一生有過四段婚姻,第一、第四任妻子都是“前宰相孫女”。
其中,第二任妻子劉氏是一名坊間的寡婦。她與李白相識的時候,二人均是二婚,而且李白還帶了兩個“拖油瓶”。劉氏看不上李白的才華,最終嫌棄他沒本事賺錢,與他和離。
大唐天寶元年(公元742年),李白突然受到唐玄宗徵召,他以為自己從此可以入京當官,飛黃騰達。於是興高采烈地寫下了那首著名的《南陵別兒童入京》説:會稽愚婦輕買臣,餘亦辭家西入秦。
朱買臣的典故出自《漢書》。相傳朱買臣四十以前在家中苦讀,一直未能發跡,於是遭到妻子的嘲諷,主動下堂求去。李白説“餘亦辭家西入秦”,顯然是把自己比成朱買臣,因為他被徵召入京時也已經四十二歲,與前者有相同遭遇。
原來,他早年與前宰相許圉師的孫女成親,入贅到許家。妻子十年後病故,族兄佔了家中田產。於是他帶着一兒一女搬到了山東,與自己家族中人生活在一起。家裏給他説了一門親事,對方是一位姓劉寡婦。二人結婚後,頗不美滿。
劉氏不知是否有文化,總之是看不上李白那些不能換錢的詩詞,最後很不愉快地與他分了手。《李翰林詩集》是李白託魏顥替自己作的全集。書中寫的是“劉訣”,意思就是説,劉氏主動甩掉他,應該是與他“合離”。
這種情況,就和朱買臣妻“主動下堂求去”一模一樣。所以當他被唐玄宗徵召入京的時候,才會忍不住寫詩出一口怨氣。因為作詩的時候,劉氏已經與他分手,所以題目中只是“別兒童”,並沒有多寫妻子兩句。
講到這裏,一定有人要問:像李白這樣的大才子,為什麼會窮得被老婆甩掉呢?這得怪他自己。本來他出川時身上至少帶了三十多萬金,假如他能省着些花,或做些小生意,就算離婚分家也不會太糟。但是這些錢被他帶出來胡吃海喝,到處送朋友,沒過兩年就被他揮霍一空了。
後來,在開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他帶着“拖油瓶”回家的時候,在《贈從兄襄陽少府皓》中説自己年輕不懂事,至使“歸來無產業”,只有“彈劍徒激昂,出門悲路窮”。在如此窮困潦倒的情況下,才娶了一個寡婦。
另外,大家有一個錯誤的認識,認為他當年很有名。事實上,李白出名也挺晚的。在“天子呼來不上船”之前,在安陸就沒幾個人認識他。所以,不能怪劉氏不識貨。當時的達官顯貴們,對這位李白都還沒有太清醒的認識呢。
在李白的身上,一直有許多謎團,其中一個是關於他的身世之謎。李白叔父李陽冰替他作《草堂集序》,裏面説他是“涼武昭王暠九世孫”,意思是他們家本來是李唐皇室的親戚。但是,李白本人生前,一直自稱“布衣”。
只有一次,他因為和許圉師的孫女結婚,大概惹出了禍事,被人告到官裏,他才寫《上安州裴長使書》替自己辯護,説自己家族“世為右姓”。
右姓就是“士族”的意思,他以此來説明,按照唐朝的法律,他是夠資格和前宰相的孫女通婚的。那是李白的第一次婚姻。據今人考證,他的原配妻子許氏,很可能不是許圉師的嫡孫女。
但是無論如何,這一段婚姻在外人看來算是李白高攀了。二人婚後,李白一直在安陸許家生活。與此同時,他一直在想盡辦法擴大自己的交遊,圖求仕途,奈何一直沒有結果。
在這個過程中,大約在開元二十一年前後,李白的岳父去世了,妻兄爭產,李白和許氏遷居到了縣西白兆山的桃花巖。
後來他們在那裏生下了一男一女,沒過多久許氏就病逝了。於是,他只有帶着兩個孩子去山東,在親友的介紹下娶了劉氏,結果最後鬧得不歡而散。
與劉氏離婚後,李白又在山東遇到了“魯女”。這位女子原是他的鄰居,但沒有留下姓名。應該是沒有正式結婚,猜測是因為對方是賤籍,社會地位太低,因為當時良賤不許通婚。
李白在天寶元年接受朝廷徵詔時,除了寫了《南陵別兒童入京》,還寫了《別內赴徵三首》。詩中的“魯女”對他的離去依依不捨,還拉着他的衣角不放。他反過來説:歸來尚佩黃金印,莫學蘇秦不下機。
蘇秦是戰國著名的縱橫家,當年他不得志的時候,外出回家時,他妻子就坐在織布機上不下來,還出言侮辱他。後來他合縱成功了,他的鄉人,妻子與嫂子都出門跪迎他。
李白這裏是反用這個典故,表達自己的得意之情。意思是説:將來我發達了,你不會因為我穿金戴銀,嫌棄我一身俗氣,就怠慢我了吧。“魯女”和他沒有正式結婚,所以後來的情況就不知道了。
大概又過了個七八年,天寶十二年(公元750年),李白就認識了第四位妻子,宗氏。宗氏是李白朋友的妹妹。她的祖上在唐中宗時期當過宰相。
這一回李白總算是找到了門當户對又情投意合的伴侶。因為這位宗氏不但有文化,更有見識,還和李白一樣喜歡尋仙訪道。
他倆結婚後不久,李白收到友的人信打算去“幽州”,宗氏就警告他説:安祿山必反,幽州會亂。後來果不其然。
再後來永王派人請李白出山時,宗氏也幾次三番勸阻,可惜李白不聽,最後出事下了大獄。最後全靠宗氏四方奔走,託關係找人才能讓他免死,流放夜郎。
宗、李二人婚後初期聚少離多,但是因為志趣相投,李白給宗氏寫了許多詩。晚年時,李白還親自送她入山拜訪得到的尼姑。
元稹説:貧賤夫妻百事哀。李白之所以被第二任妻子拋棄,事實上是因為“窮”。那個時候,他尚未出名發跡。早年帶着三十萬金出川,那個錢可能是兄弟分家財得來的。所以後來落泊,只有入贅到前任宰相許家。
李白這傢伙存不了錢,他一生中大概曾經有兩次“飛來橫財”。第一次就是出川之際,一個二十歲的年輕人,突然得到三十萬巨資,不到兩年就被揮霍光。
第二次是遇上明皇徵召,心滿意足地認為自己可以發達了,結果沒有發達,反而發了財。因為沒過兩天,他就被“賜金放還”了。
李白拿到這個錢,又得瑟了兩日。首先,他先用黃金換了馬花馬、千金裘,然後又用它們來換了美酒。於是,很快他又沒有錢了。
然後,他又“入贅”到另一位宰相家當了上門女婿!當時他都五十出頭了,還想着最後喝出去再倒騰一把。結果站錯隊,跟了永王李璘。於是,終其一生都沒能成為“歪嘴龍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