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國家安全教育,香港理直氣壯

來源:新華網

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2月初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在中小學推進國家安全教育,新編訂了《香港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這一舉措合情合理合法,且勢在必行、刻不容緩。然而,反中亂港分子卻在明裏暗裏阻撓抵制,一些西方媒體也妄加議論,以雙重標準混淆視聽,赤裸裸暴露其反中亂港的政治意圖。

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這一點不存在任何爭議。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香港基本法序言明確指出,國家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宗旨是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香港國安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通過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因此,推行國家安全教育是全港學校的法律義務,是教育界的應有之責。

備豫不虞,為國常道。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接受國家安全教育、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義務,是國家觀念、香港情懷、國際視野的體現,是有素質的新一代香港青年成長的必經之路。廣大香港學生全面、準確接受國家安全教育的權利,絕不容任何人肆意干涉。

政治問題不解決,再好的教育措施、再多的教育資源也難以讓香港真正擁有“安靜的書桌”。儘管通識教育在迴歸後成為香港高考必考科目,但隨手翻閲一些通識教育教材,攻擊“一國兩制”、美化非法“佔中”、激化香港與內地矛盾、對內地進行醜化污名化等內容赫然可見。“修例風波”的發生,更是折射出香港國家安全教育長期缺位、失範的狀況,大批被矇蔽的青年學生捲入其中,成為不法分子的“亂港工具”,讓全港社會付出了極其慘痛的代價。

痛定思痛,特區政府在中小學推進國家安全教育,正當其時。香港學生應有權利在安全、和平的校園環境學習,接受優質教育;學校推行國家安全教育亦是應有之責。隨着此次《香港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的編訂,以往國家安全教育“無章可循”“荒腔走板”的狀況有望改變,為保障學生的國情學習願望,加強了解國家歷史文化和最新發展,深化對憲法和基本法的認識打好基礎。只有這樣,香港的教育才能重回正軌,香港自身的發展也才能重回正軌。

香港國安法走進中小學,絕不是某些反華勢力抹黑、污衊的“洗腦”“灌輸”。根據《香港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學校可按照學生的認知能力,在小學、初中、高中等不同學習階段,循序漸進、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教育。其中,為幫助年幼學生學習,運用故事書、動畫、電影、遊戲、類比、日常生活事例等,都是慣常採用的教學方法。所謂“洗腦”,無非是對國家安全教育污名化的慣用伎倆。

縱觀全球,在中小學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國家安全教育,是世界各國通行的常態。一些西方國家早在數十年前就通過了相關立法,甚至將推行國家安全教育視作“天然的使命”。但恰恰也是這些國家,對香港推行國家安全教育指手畫腳、説三道四,似乎只有他們的教育才正當合理,而香港青少年接受愛國主義教育、培養對國家的忠誠就大逆不道,這是何等霸道與荒唐!正如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所指出,“某些人士在接受其他國家推行其國家安全教育的同時,卻不接受在香港推行,實在是不折不扣的雙重標準。”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香港國安法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石。要全面準確落實香港國安法,知法、懂法是前提。而在香港開展國家安全教育的目的,正是為了培養一代又一代知法、懂法進而守法的愛國愛港者。推行國家安全教育,香港理應挺起脊樑、理直氣壯。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423 字。

轉載請註明: 推行國家安全教育,香港理直氣壯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