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閲文集團公佈的合同修改內容,作者的選擇權得到了有效強化。
新合同摒棄了此前默認的標準授權協議,推出了三類4種合同供作者選擇。三個類型分別為基礎協議、授權協議和深度協議,其中授權協議對作品的授權期做了兩個版本的區分:甲版規定授權期限至作品著作財產權保護期滿之日止:乙版規定授權期限至作品完成後20年止,平台開發所得的淨收益在兩個版本中分別分配50%和70%給作者,平台需為作者提供的福利也不盡相同。
基於合同提供的不同選項,作者可根據自身需求自主選擇是否授權和授權的時間。對此,閲文集團進一步説明,基礎協議和授權協議僅針對每一個作者每一步作品的單獨授權,而非覆蓋每個作者的所有作品授權,即作者可以對自己的每部作品作獨立的授權選擇。
選擇權不僅體現在作品授權上,還出現在作者最為關心的免費模式方面。原合同規定,平台有權自行選擇實行傳統或新型消費模式,新型消費模式指以點擊觀看廣告、瀏覽制定頁面、完成互動任務等形式代替付費購買作品章節,即常規意義上的免費模式。而新合同則指明,針對作品的免費閲讀運營活動,平台應在徵得作者同意的基礎上再行開展,也就是説,是否將作品實行免費運營模式,由作者來定奪。
除了賦予作者更多選擇權外,新合同還為作者提供了更多權益保障。
新合同規定,作者無須授予作品的著作財產權,就能免費享受獨立發表空間、用户互動環境、數字寫作工具、行業資訊、寫作社區、作家客服等多項平台服務。
同時,新合同還對作者們關心的IP改編收益做了新的規定。原合同中,平台開發作品所產生的收益,無須向作者支付任何費用。而新合同修改了這一部分,稱平台在將作品改編為影視、動漫、漫畫、遊戲,或開發銷售衍生品後,如產生收益,需經平台和作者共同協商收益如何分配。由此,作者不再無法享受作品開發所獲得的收益。
在平台推出的“深度協議”中,還針對不同的作家需求,在分成和授權範圍上進行不同的細則規定,以多種合作方式運營作品,作者有機會基於更多的發展訴求獲得更多樣的權益。
此前,閲文合同中爭議最大的部分為各項體現了強依附性的條款,如平台聘請作者但不提供勞動和社會保障、作者收益可能為負、社交賬號和作品續寫交由平台等。不少作者認為,這些條款是對作者的“壓榨”,更有不少作者通過提前將作品收尾的方式來“脱坑”。
對於上述爭議焦點,新合同均作了實質性的修改。
行業實效待考
閲文集團稱,公司通過線下懇談會、電話調研和線上收集的多種形式收集了數千條反饋意見,並對爭議較大的條款進行了“大刀闊斧”的調整。目前,新合同已上線,作者在新合同上線前簽署的相關協議條款均按照優化後的新合同執行。
對於新合同,多名閲文“白金大神”作者迅速發表了看法。
一名閲文“白金”作家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新合同對作者關心的熱點問題都做了回應,作者的選擇面和選擇權都大了很多,版權運作也更加自由,比以前的一攬子合同靈活不少。”
但同時,也有作者提出,新合同中提及的福利和權益並未做明確規定,作者在免費模式中的獲利方式、選擇免付費模式的網站範圍等仍具有一定的模糊點,細節之處還需要做進一步的補充,也需要持續關注後續的實際操作效果。
上海交通大學媒體與傳播學院教授姚君喜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新合同所體現的變革意識會為作者營造收益更具保障、創作更自由的環境,必然會激發作者產出高質量的網文作品。在姚君喜看來,平台的讓步和調整是與作者的博弈,雙方的共同目標是實現雙贏,勢必會吸引到足夠多的作者,也能對整個行業起到趨勢性的引領作用。
上海網絡作家協會副主席劉煒也持類似觀點,他認為,閲文的新合同可能會逼迫業內的其他平台放出更靈活的合同,給出更優渥的條件,讓作者的滿足感和積極性得到進一步提升,創作熱情也會提高。
有傳媒分析師對記者表示,能否形成行業趨勢還需關注後續的作者流向和平台間的競爭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