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時評:實行完全學分制,不只是教學改革

作者:熊丙奇

據媒體近日報道,天津大學將試行研究生教學的“完全學分制”,鼓勵學生跨學科學習。所謂“完全學分制”,即研究生可根據研究方向和個人志趣制定個性化的學習計劃,在完成部分核心課程的學習後,直接進入課題研究,再根據研究課題內容、知識拓展志趣、職業發展規劃等自主選學需要的課程,強調自由選、隨時學,只要完成規定的學分後即可申請答辯。

光明時評:實行完全學分制,不只是教學改革
實行“完全學分制”,有利於學生根據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志趣,選擇感興趣的課程,跨學科選課也有助於培養學生成為複合型人才。加之實施“學分銀行”制度,學生的學習方式將變得更靈活、多元。

實行“完全學分制”,無疑對學校的課程建設、教學管理、學生就業服務等都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如果學生所選課程有限,要求的必修(核心)課程太多,學校的教學管理和就業服務也仍採取傳統方式,那麼“完全學分制”或將變形為“學年學分制”,如此,與傳統的學年制教學管理並無本質不同。基於此,實行“完全學分制”應是學校全面提升課程建設質量、教學管理質量的重要改革。

在本科教育中,我國不少高校都號稱實行“完全學分制”,近年來各校也都推進按學分收費改革。然而,不少學校的可選課程並沒有優化或增多,課程質量也沒有提高,所謂的“完全學分制”實質仍是學年學分制,按學分收費改革也被質疑為藉此漲學費。在研究生教育階段實行“完全學分制”,需竭力避免出現同類問題。

實行完全學分制,首先要落實和擴大學校的辦學自主權、教師的教育自主權,這是增設更多課程供學生選擇的前提。如非如此,學校所能提供的可選擇的課程模塊就不會多,進而影響完全學分制的實施。

完全學分制是通過給學生選科、選課、選師、選時的權利,來促進教師重視教育教學以及學校改善教學服務。學校必須加強對課程建設的投入,並改革教師考核評價體系,引導教師投入精力進行教學研究,打造精品課程。在歐美等國,有一類研究生為授課型研究生,學制只有一年,學生只要完成規定學分的課程學習,並不需要撰寫碩士學位論文,就可畢業獲得學位。這類研究生的培養質量,就是通過高質量的課程教學把關的。

實行完全學分制,還可能出現學生選容易“混學分”的課程的情況。為此,需要發揮兩方面力量來杜絕這類問題。其一,要發揮教師專業共同體的作用,評價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和教學質量,以此杜絕教師在評分時“放水”,以打高分“吸引”學生選課的問題。同時,督促教師加強對學生的過程管理和過程評價,把每一門課都打造為“金課”。如果高校能做到切實保障每門研究生課程的教學質量,在課程教學中培養學生的研究能力和動手實踐能力,那麼,未來專業碩士培養就可取消學位論文要求,不必再用學位論文來為培養質量把關。

其二,要發揮導師制的作用,在學生選課時,導師要進行指導,結合學生的研究方向和個人興趣,制訂個性化的選課方案。實施完全學分制,也是對學生選課能力的考驗,學校要在學期開學時,給學生一段時間體驗相關課程的時間,允許學生在選課、試聽後調整課程,由此提高學生對所選課程的滿意度。

實行完全學分制,也意味着學生提前完成規定學分就可畢業,以及可根據自身情況,以更長時間完成學業。這也就要求學校的後勤服務、就業指導服務更具彈性。完全學分制改革不只是教學改革,而是辦學的系統改革。如果缺乏系統的配套改革,考慮到現實條件,估計到時絕大多數學生也會選擇按部就班完成學業。

(作者系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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