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縣薪資
清仿明制,官員的俸祿水平很低,入關初期的朝廷命官們從朝廷領的工資主要由俸銀和俸米組成。
一品官員年俸180兩,俸米180斛(1斛=0.5石,一石=1兩3錢);二品155兩,俸米155斛;三品130兩,俸米130斛;四品105兩,俸米105斛;五品80兩,俸米80斛;六品60兩,俸米60斛;七品45兩,俸米45斛;八品40兩,俸米40斛;正九品33兩,俸米33斛;從九品31兩,俸米31斛。
康熙到乾隆年間,一升最優質的大米價格在10文錢左右,1兩銀子等於1000文。
《清會典》記載,當時的1升相當於現在的1.5斤。
也就是説,一兩銀子在康熙到乾隆年間能買150斤最優質的大米。
以現今的物價推算,基層理政的正七品知縣的月薪平均下來才兩千元出頭。
(二)知縣花銷
“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這是封建時代讀書人的普遍認識。
那麼,明清時代的科舉士子是如何一步步完成科舉程序的呢?
讀書人在獲得功名之前統一被稱為童生,童生要想獲取功名就要參加政府組織的“童試”,每年舉辦一次。這一步通過,應試者還要參加市級舉辦的府試和省級舉辦的院試。二試合格,應試者便會獲得秀才的功名,進入士大夫階層,可以遇官不拜。
秀才再往上考就是“科試”,每三年舉行一次。但秀才參加“科試”有個條件,那就是需要接受本省學政的考核,成績優良者才被允許參加“科試”。
過了“科試”,還有鄉試,也是每三年舉行一次。由於鄉試在秋天舉行,又被稱為“秋闈”。鄉試要連考三場,每場考兩天,極大地考驗了應試者的體力和毅力。
考中鄉試的秀才被稱為舉人,名列第一者被稱為解元。
鄉試之後是會試,一般在鄉試結束後的第二年春天,由禮部在都城舉行,通過會試的舉人被稱為貢士,相當於候補進士。
會試之後是殿試,由皇帝親自主持,一般在會試的第二個月,舉行地點在皇宮,被錄取的貢生被分為三甲錄取,第一甲賜進士及第,就是我們熟知的狀元、榜眼、探花。第二甲會被賜予進士出身,第三甲被賜予同進士出身。
殿試之後,進士們還要進行最後一輪考試,被稱為“朝考”。成績優秀者可以進入翰林院,被稱為庶吉士(曾國藩28歲成為庶吉士),其餘進士則直接進入官場,被授予主事、知縣等職務,成績最差的則會被分配到地方擔任縣丞等輔官。
由此可見,讀書人為了完成“鯉魚躍龍門”的人生蜕變,必須要付出想當長的時間攻讀四書五經,難得有時間來研讀其他經世致用的學問。
按照清朝制度,知縣包攬轄區內的行政、財政、司法、教育等所有大權,諸如徵解賦税、審理案件、治安聯防、宣傳教育、賑災救荒、修築堤壩等都屬於縣令的職責範圍。
雖然朝廷為知縣設立了相應的辦事機構以及公務人員,但最終還是要知縣拿主意。
可這些科舉正途出身的朝廷命官大多都很難勝任,而這些事情處理的好壞又關乎知縣的考核以及升遷問題。
所以,他們只能聘請專業的人才來打理,這種人被稱為“師爺”。
師爺按職責可分為多種,如幫助官員處理司法問題的刑名師爺和處理財政賦税事務的錢穀師爺。
此外,還有幫助官員起草文書的書啓師爺、幫助官員對公文進行處理的掛號師爺,幫助官員披閲科舉考試的閲卷師爺,幫助官員掌管衙門收支的賬房師爺等。
因為刑名師爺和錢穀師爺架起了一縣最基本的行政能力,所以兩者的報酬十分豐厚,年薪在幾百兩至幾千兩不等。
其他幾類師爺的薪金則少得多,“幕中數席,惟刑名、錢穀歲修較厚,餘則不過百金內外,或止四五十金者。”
政務有人處理,家務瑣事也需要有人處理。
如此算來,知縣那點微薄的工資根本僱不起。
當然,還有一個重要因素也使知縣的處境雪上加霜,那就是受清初連綿不斷的戰爭影響,中央壓縮了縣衙本就不充裕的資金佔比。
維持生活、敬奉上差、辦理公務,一切都需用錢,該怎麼辦呢?
(三)解決辦法
1.加收火耗
中國以農業為主,土地和人力構成了國家的經濟基礎,其大部分税收亦來自地丁税,即張居正曾大規模推廣的“一條鞭法”。
其他的,還有鹽課、茶課、關税等其他佔比很少的財政收入。
百姓納税多是散碎銀兩,入庫時需融鑄成大錠,這便會有損耗,最終還需要老百姓掏腰包補足,是為“火耗”。
一般來説,火耗率在五到十之間,便可滿足各級政府的需要。
但清廷對火耗率的徵收並無定製,因此有的地方官便趁機橫徵暴斂,以補貼私用。
到了康熙後期,全國火耗的平均水平達到了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四十,有的地方竟達到了百分之八十甚至更高。
2.陋規出現
陋規,係指一切沒有制度依據但又有傳統規定的收入,如前文所述的火耗除了小部分用於地方開支以及一部私用外,還有一部分送給了一層又一層的上級。
再如眾所周知的馬嘎爾尼來華面見乾隆帝,其主要原因就是廣州的英國商人不堪朝廷税關人員一而再、再而三地增加陋規規費。
令人咋舌的是,皇帝對陋規一事竟心知肚明。
1714年,川陝總督鄂海曾在遞送給康熙的密摺裏開列了下屬官員饋送的禮品:“鞏昌布政使送二百四十兩,四川布政使送四百兩,山西提督、總兵官由伊等份額所得東西內,各送二百兩,四川提督送二百兩,總兵官各送一百二十兩。因西安糧道,四川按察使兼理鹽務,俱各送二百四十兩,總計算之,一年可得一萬六千餘兩。”
很明顯,無論是加徵火耗還是陋規橫行,買單的總是老百姓。
每逢荒年,“老幼弱稚半為尪積,少壯強勇乞食他鄉”,社會開始動盪。
幸運的是,大清王朝遇到了果斷剛強的雍正帝。
這位新君先用雷霆手腕清理府庫虧空,整肅了吏治;後又推行火耗歸公、攤丁入畝以及養廉銀製度,完善了財政以及反腐制度。
幾板斧下去,終將清帝國重新拉回了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