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月19日),教育部公佈《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下稱《規定》),同日,《教育部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下發。
今年高考時間“迴歸”到6月7日、8日,明確了高考加分及優先錄取的幾種情形。兩份文件有哪些和同學們息息相關的重點內容?學姐帶你來“劃重點”。
2021年全國高考統考6月7日、8日舉行
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安排
6月7日:
9:00至11:30語文;
15:00至17:00數學。
6月8日:
9:00至11:30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15:00至17:00外語,有外語聽力測試內容的應安排在外語筆試考試開始前進行。
高考改革省份的外語考試安排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試題實施外語“一年兩考”的,第一次考試時間為1月8日,第二次考試時間為6月8日。自命題省份可自行安排除6月8日考試之外的另一次考試時間。
高校招生章程公佈時間
高校須於4月30日前將本校招生章程上傳至“陽光高考”平台;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須於5月10日前完成對所屬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省級招辦負責彙總並向社會及考生公佈有關高校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內容或高校公佈章程的網址。
錄取工作安排
各省(區、市)錄取工作應於7月上旬開始,8月底之前結束。其中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應在7月10日至15日之間開始,月底之前結束。
這幾類人2021年高考可加分
《規定》指出,對於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級招委會可根據本地投檔錄取辦法決定,在其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投檔;達到高校投檔條件的,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烈士子女;
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含台灣户籍)考生。
同時《規定》提到,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投檔,分值不得超過10分。
對於有關省(區、市)地方性加分政策,《規定》要求,僅適用於向本省(區、市)所屬高校投檔時使用,且分值不得超過20分,同時不得與其他項目分值累加。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於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
以下幾類情形高考優先錄取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參加全國統考錄取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記者注意到,2020年高招政策中規定的“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一條,在今年的規定中並未出現。
另外,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今年將參照軍人有關優待政策執行。
2021年高考五大亮點
1 高考命題靈活開放
今年,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等第三批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新高考將落地。各高校要加強與中學人才培養銜接,進一步優化選考科目要求,完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並向社會公佈,逐步轉變簡單以考試成績為唯一標準的招生模式。
教育部明確,2021年高考命題要堅持立德樹人,加強對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考查和引導。要優化情境設計,增強試題開放性、靈活性,充分發揮高考命題的育人功能和積極導向作用,引導減少死記硬背和“機械刷題”現象。
2 強基計劃優化校考
今年,強基計劃將繼續實施。教育部要求,各試點高校要完善招生程序和辦法,提高人才選拔的科學性。要優化高校考核的內容和形式,充分運用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考查思想品德、專業興趣、科研志向以及吃苦耐勞的精神等,着力選拔“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優秀學生。
加強與中學的銜接溝通,幫助學生了解強基計劃專業的優勢、培養模式和發展前景,引導適合的學生報考。要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模式,為學生設置多學科交叉培養的課程體系,提高學生服務國家戰略需求的能力。
3 不得將高考成績提供給中學
教育部明確,加強高校招生錄取批次管理,不得隨意將普通批次招生專業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各地要開展招生秩序專項治理,嚴肅查處違規宣傳、通過設置獎金等方式違規爭搶生源、違規承諾錄取等行為;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於因疏於管理,造成考場秩序混亂、作弊情況嚴重、招生違規嚴重的,要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並追責問責;對違規承諾爭搶生源的高校和工作人員,要追究相關責任。
各省級招辦要規範做好高考成績發佈工作。除教育部規定的特定事項外,只能將考生的高考成績信息提供給考生本人及有關投檔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學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嚴禁公佈、宣傳、炒作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4 增設防疫副主考
做好考生和考務人員日常體温測量和身體健康狀況監測,按要求為每個考點配備防疫副主考,設置必要的隔離考場、隔離設施,配備充足的防疫物資;認真落實入場體温檢測、考場全面消毒、通風、保持間距等措施。
5 貧困縣脱貧後仍可享專項計劃
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計劃,不得隨意更改招生計劃;繼續實施國家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綜合考慮生源數量及學校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因素,繼續將招生計劃增量向中西部地區和考生大省傾斜。中央部門所屬高校要嚴格控制屬地招生計劃比例,合理確定分省招生名額。
今年繼續實施重點高校專項計劃。按照中央脱貧攻堅有關部署,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貧困縣脱貧後2021年仍可繼續享受專項計劃政策。各地和有關高校要嚴格報考條件,加強資格審核,優化招錄程序,推動專項計劃優惠政策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