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以體育課入法推動體育教育“入心”

由 諸葛寒香 發佈於 經典

原標題:以體育課入法推動體育教育“入心”

體育課入法釋放出積極的信號,可以助推體育教育進入法治化時代,既順應了校園體育教育的需求,也順應了法治建設的需求。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4月14日在北京表示,針對實踐中學校體育課時被佔用的問題,體育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強調,學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齊開足體育課,確保體育課時不被佔用。

多年以來,體育課在中小學等教育體系中都被解讀為“副科”,都處於較弱勢的地位。之前體育課被擠佔的現象時有發生,在不少學校,體育課在某些教學階段更是被直接或變相地系統性擠佔。也因此,常有體育老師在網上吐槽,表達委屈、無奈的心情。

儘管這幾年各級政府、教育部門一直在力挺體育教育,採取了一系列強化體育教育的措施——要求保障體育課的課時和質量,保障中小學生每天鍛鍊兩小時,並推動中考體育分值上漲……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校園體育教育的“上位”,也提升了社會對校園體育教育的重視程度,但相關要求多為政策要求、行政管理要求,其效力來源多為教育政策、規劃、方案、紅頭文件,這些規範性文件或制度措施的層級效力較低,權威性、制約性、穩定性、長效性不足,甚至在某些環節或不同地域之間還存在不統一、不協調、不同步等問題。非法律性質的規範性文件不可能賦予學校或老師保質保量上體育課或者確保體育課時不被佔用的法律義務,即便發生體育課時被擠佔的情況,學校或相關老師也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不會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在這樣的語境中,一些學校或老師自然還抱有擠佔體育課沒什麼事的僥倖心理,而揆諸現實,一些學校的體育課依然不同程度地被擠佔,一些體育老師依然存有“讓課”的無奈。

體育課入法,用體育法明確規定學校“開齊開足體育課,確保體育課時不被佔用”的法律責任,就把有關體育課的政策要求、行政要求上升為法律要求,就劃出了保障體育課課時和質量的法律紅線。體育課的法律剛性傳導到學校的教學管理環節和老師的授課環節,就具備了強約束性,一旦學校或老師出現未開齊開足體育課或擠佔體育課等違法行為,就會受到法律懲戒,法律懲戒會倒逼學校管理者和老師增強自律意識、底線意識,對體育課入腦入心,給予體育課應有的尊重,嚴格規範體育教學行為,嚴格保障體育課的課時和質量。

當然,徒法不足以自行,體育課入法只是第一步,要讓法律要求煥發生命力、產生實質效果,關鍵在於落實。政府、教育部門及學校應不斷強化體育師資、教學設施的配備,做好從中小學到大學的體育教育銜接,設計好各階段的體育教學規劃、課程內容和目標任務,合理確定學校和家庭的體育教育責任,為體育課入法鋪墊好落實條件。

我國青少年的近視率、肥胖發生率居高不下,增強青少年體質面臨着嚴峻挑戰。體育課入法釋放出了積極的信號,可以助推體育教育進入法治化時代,既順應了校園體育教育的需求,也順應了法治建設的需求。期待着法律的明確責任和懲戒、震懾、教育、拒止等功能可以給體育課營造更好的環境,讓體育課得到更強的保障,讓體育老師多一分底氣,向青少年體質輸送更多的“教育營養”。(李英鋒)

(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