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做好4件事,會讓孩子真正的成長,第1點最容易被忽略
如何建立正確的親子關係?台灣知名主播、作家張德芬在《我們終將遇見愛與孤獨》一書中這樣描述:
父母過好自己的人生,孩子就沒問題,把你自己修煉好,孩子就沒問題了,不要藉由母親的身份,將你的負面情緒投射在孩子身上,放下你的故事,不要把孩子當成“投射板” 。放下對孩子的過度期望,孩子才能真正成長。
每個孩子都是獨立的個體,切莫將自己的心願強加干涉讓孩子去完成。遵從孩子的天性與選擇,才能令孩子真正的成長。
今天,為大家盤點父母學會放手必須要做的4件事。
1. 讓孩子學會獨處
曾經在一篇文章中,看到過這樣一個有意思的實驗——
一羣孩子被研究人員留在一間屋子裏,屋內只有桌椅等簡單的傢俱,沒有任何玩具。研究人員在離開時,沒有給孩子佈置任何任務,也沒有交代具體會讓他們在房間待了多長時間。
五分鐘過去了,十分鐘過去了,二十分鐘過去了……孩子們遲遲等不來研究人員,在一分一秒的等待中,他們漸漸覺得有些無聊。
為了打發無聊的時光,孩子們開始玩起了遊戲,他們把桌椅想像成高山、城堡、郵輪等等,然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角色,上演了一出精彩的“大戲”。
孩子們的表現讓研究人員非常吃驚,通過實驗研究,他們得出一個結論:獨處可以激發孩子的想象力和創造力。
這項實驗的名字叫做“What happened when kids are bored?”,由一羣德國兒童心理學家發起。
獨處,可以充分鍛鍊孩子的創造力和想象力,善於獨處的孩子往往更具有豐富的內心世界。
現在社會中,孩子是一個大家庭的掌上明珠,往往一個孩子會被4至6個,甚至更多的家庭成員時刻圍繞。長輩往往覺得孩子太小需要無時不刻的陪伴,陪伴他玩耍、陪伴他讀書、陪伴他吃飯等等。
殊不知,獨處時往往正是孩子最專注的時候,獨處能夠有效的鍛鍊孩子的思考能力、專注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 引導孩子學會拒絕
生活中,孩子因為不懂甚至是不敢拒絕,而受到侵犯的例子並不少見,甚至一些事例還被搬上了銀幕拍成了電影。
父母能夠正確的引導孩子禮貌且有分寸的學會拒絕,能夠一定程度上及時保護好孩子免受侵害。
因為不懂拒絕,八歲的天天在學校從窗台上摔了下來。
起因是學校大掃除,身高較高的壯壯本來被分到了窗台組,但他就是不願意去,非要跟在掃地組的天天換組,天天雖然不願意,但是礙於壯壯是他的同桌而不敢拒絕。而且壯壯不依不饒並大聲告訴天天,如果不換就再也不跟他做好朋友了。
天天不好意思拒絕,只好硬着頭皮去擦窗台,但因身高夠不到就只能踩到椅子上去擦,誰知腳剛踏上去,身體就因為失去平衡一下子栽出了窗外……
雖然萬幸沒有傷到骨頭,只是受了一點皮外傷,但天天還是受到了不小的驚嚇。
一些小朋友通常之所以不懂得拒絕別人的要求,一方面是他們怕拒絕別人後,自己會不被喜歡,失去朋友;另一方面,父母時常教育他們要助人為樂、要懂得謙讓……
然而,太顧及別人的感受就只能委屈自己,長此以往容易造成孩子自卑性格,變成生活中的“老好人”。
當遇到自己不願意做,或者超出自己能力範圍的要求時,父母應該鼓勵孩子堅決地拒絕別人。父母不能隨時隨刻在孩子身邊保護他們,儘早地教會孩子學會拒絕,會讓孩子受益多多。
3. 讓孩子學會表達自己
表達能力對於一個人的未來十分重要,正如哈佛大學首位女校長吉爾平·福斯特所説:
“很多時候,給我們生活帶來翻天覆地變化的往往是那些將語言視為行動的領袖們。這些領袖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他們都有超強的語言表達能力。”
對於一個孩子來説,他在鍛鍊表達能力的同時,他的思維邏輯、社會交往等綜合素質也能同步提升。
為了幫助女兒鍛鍊表達能力,BBKing陳銘與孩子共同打造了一個“秘密書屋”。
書屋內除了各種書籍、益智玩具以外,更特別的是,在屋內正中央有一個小舞台,他鼓勵孩子站到上面進行自我表達。
雖然陳銘很重視培養孩子的表達能力,但是他卻反對讓孩子在眾人面前表演,對此,他是這樣解釋的——
不同於孩子平時在親友面前背詩歌一樣的表演,陳銘和孩子的小舞台則是給孩子“儀式感”,鼓勵孩子進行演講。
表達不是表演,表達的關鍵在於思考和創新,這一點值得家長們注意。
4. 讓孩子直面結果
11歲小女孩高雅天生失明,可她媽媽卻讓她每天獨自上學。
98級台階、360米的路程、上千次的敲打,這段每天15分鐘的路程也成了小高雅最驕傲的事情。
小高雅卻不知,在她的身後,每天都有媽媽偷偷跟隨的身影。既不遠離,也不靠近,甚至是有時她磕碰到或者摔倒,小高雅的媽媽也忍住了上前關心的衝動。
高媽媽本可以送孩子上學,但高媽媽想到的卻是:父母總有老去離開的一天,只有這樣(讓孩子自己上學),才能讓孩子真正的自信和獨立,有些困難就是要靠孩子自己克服的。
父母不能充當孩子一輩子的保護傘,很多事情,要讓孩子直面結果,去接受、去適應、去征服。
同樣是11歲的樂樂,為了有足夠的錢買到盲盒,她提出讓父母每個月給她定額的零用錢,並承諾盈餘或虧損都由自己來負責,並簽下了黑紙白字的“取款合同”。
結果沒到半個月,樂樂就因為超前消費,用光了當月的零用錢。
樂樂再開口向父母要錢時,父母卻拿出了之前取款的“合同”作為憑證,拒絕了樂樂的無理要求。
任憑樂樂撒嬌、軟磨硬泡,父母堅決不給,他們告訴樂樂人應該有契約精神,同時要學會承擔自己製造的後果。
最終,受到“懲戒”的樂樂不僅改掉了亂花錢的小毛病,還學會了有計劃地管理自己的零用錢。
中國公安大學李玫瑾教授曾説:“十二歲之前,是孩子培養性格和品行的重要時期。勇於直面結果,對孩子的性格形成非常重要。”
讓孩子直面結果,不僅可以提高孩子的抗挫能力和自立能力,還有助於培養他們的責任意識,學會為自己行為負責。
父母真正愛,不是無時不刻的照顧,而是教會孩子獨自飛翔,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適度的放手,孩子才能儘早的真正成長。正如《愛和獨立》中所言——我們能給孩子的,只有兩分可以持續長久的遺產:一份是根,另一份是翱翔的翅膀。